法师辅导 |《中观宝鬘论》40

说明:以下法师辅导笔录,为道友个人行为。如有错漏之处,向上师三宝忏悔,请道友们批评指正。

《中观宝鬘论》第四十课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缘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今天继续宣讲《中观宝鬘论广释》第四品国王行为,现在讲第三个科判学修获得解脱不舍大乘法藏,这也是很大的一个科判,它主要宣讲大乘修法的特点,或大乘、小乘之间的比较,或从另外一方面讲,如何制止对大乘不生信心的因。通过分析大乘教义,成立大乘绝对是佛陀所宣讲,并对大乘教法产生信心,从而趣入修行。打消相续中一些不必要的怀疑、疑惑,我们就能够顺利趋入大乘,所以第二个子科判宣讲制止舍弃大乘藏。

戊三(学修获得解脱不舍大乘法藏)分二:一、学修解脱道;二、制止舍弃大乘法藏。

己一(学修解脱道)分二:一、破爱境苦乐受自性成立;二、大小乘所说空性。

庚一(破爱境苦乐受自性成立)分三:一、破自相乐受;二、破痛苦自相自性成立;三、遮破之果。

科判中有“破爱境苦乐受自性”,苦受和乐受是每个人相续中的一种觉受。如果认为苦受和乐受有自性成立,这无法通过真实的理安立。什么叫“爱境苦乐”?“爱境”是指所爱的对境,依所爱的对境产生苦受、乐受。“爱境”的“爱”有两种,一种是乖离爱,一种是贪执爱。乖离爱主要是苦的对境,这是我们不喜欢的对境。我们想要从苦的对境中脱离出来的这种爱,称之为乖离爱。贪执爱主要是乐,是我们在感受快乐的对境时,对外界产生贪执。那么,此处用总的爱境进行观察。

苦乐受本无自性,对其进行观察,这对我们修行者来讲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我们对于乐受、苦受常常会产生两种极强烈的情绪。如果我们对爱境产生乐受,并认为乐受是有自性存在,或者认为乐受真正不空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愿意一直追求它,且不愿意放舍。同样,如果我们认为苦受有自性存在,就会想方设法地避免苦受,这时就会使尽千方百计,如杀生偷盗邪淫等等手段都有可能会用上,不管它是否合法,是否合乎取舍因果,我们都会全然不顾。

现在我们知道了苦受、乐受都是显而无自性的,此时不会再以实执心追求乐受,这样就可以避免以实执引发很多的烦恼罪业,避免产生系列的痛苦,避免造作总的轮回之因。了知苦受无自性时,我们可以从容地面对、接受苦受。以前我们是永远不可能接受苦受的,现在学习了苦受无自性之后,知道苦受是空性的、自心幻化的自性,此时我们就能勇敢面对它、接受它,可以将苦受转为道用,还可以为度化众生而故意转生轮回中,因为一切的苦受都无自性。

所以我们现在主要学习苦乐受无自性,前面已介绍了学习的必要性。如果我们了解了必要性,就会认真观察所谓的苦受和乐受确确实实都是无自性的。了知境无自性或所受无自性时,我们就会减弱对受的执著,一旦实执减弱,就会与它的法性相应。此时再在轮回当中感受苦受、乐受时,我们的心态就会完全转变,与没有学习无自性之前的心态完全不同,至少现在我们对苦受乐受的看法会有翻天覆地的转变,这就是破爱境苦乐受自性成立的意义。

辛一(破自相乐受)分三:一、以关联承上启下;二、略说;三、广说。

壬一、以关联承上启下:

前面教诫国王要获得这些安乐,现在破斥对安乐的执著,此处是承上启下。前面站在增上生的角度,佛陀说如是的善因,得到如是的善果,观察因果不虚的问题。如果我们对于这样的安乐产生自相的实执,这种实执是会导致获得决定胜的殊胜的修法或决定胜的果位,此处有承上启下的必要性。接下来观察所谓王位的安乐,我们就知道这些完全都是无自性的,因而不必过于贪执。

纵得四洲地,然转轮王乐,

唯一仅承许,身心此二已。

纵得四洲地,即便国王通过修持最终获得转轮王或金轮王的地位,可以驾驭四周的领土。然转轮王乐,唯一仅承许,即便能获得统领四大部洲的转轮王的快乐,但我们观察这种快乐时,唯一仅仅能够承许身、心两种而已,也就是转轮王的快乐,一方面是身体的快乐,一方面是心的快乐,除身心的快乐之外,不可能有第三种快乐。

下面进一步观察身心的快乐实际上就是无自性的,不可真实地产生实执的问题。现在主要是把快乐归纳在身心当中,有身乐受和心乐受。

国王你纵然逐渐获得乐四大洲的一切领土,但实际上势力、权威十全十美的转轮王的安乐归纳而言,也只是承许身乐受与心乐受这两种而已。

如果国王通过修持殊胜的十善法,获得统领四大部洲的领土,驾御人民的权利,获得财富自在,如果是金轮王,还有轮王七宝等等。金轮王是第一等的,统领四大部洲,银轮王是第二等的,他统领三部洲,铜轮王统领两个洲,铁轮王统领一个洲,此处所讲的是统领四大部洲的金轮王。那么即便是获得金轮王的果位,但观察自己的安乐,归纳而言就是身乐受和心乐受两种。下面详细观察这两种受。

身体之乐受,痛苦伪装已,

心想之自性,唯由分别改。

第一句、第二句主要是观察身乐受的自性实际是痛苦的伪装,或者说是痛苦的另一种呈现方式,其本质还是痛苦,只不过表面上似乎是一种安乐,这就是身体的乐受是痛苦伪装的意思。

第三句、第四句主要讲心乐受。心就是指心乐受,归纳成心智。这样的心乐受实际是想的自性,也就是五蕴中的想蕴。五蕴当中的想蕴实际就是缘像的一种执著或分别。《入中论》当中讲“想谓能取像”,所谓的想就是能取像。通过所取的像转变自己的看法,转变自己的心,这就叫想的法相。所以,所谓的心乐受就是想之自性,想的自性唯有通过分别念才能够生起、改造。既然是通过分别念而现起的缘故,所以心乐受绝对无自性。

前面讲到身乐受无自性,因为它是痛苦的一种变相而已,所以身体乐受是一种痛苦的自性。如果想要比较清楚地了解乐受是痛苦的自性,就必须要了知三苦:苦苦、变苦和行苦。

苦苦就是此处所讲痛苦的自性,比如受到打击或怎么样,明显地正在感受痛苦的状态叫做苦苦。

变苦是什么?变苦的自性就是安乐,而不是指安乐变坏之后的一种痛苦。如果是安乐变坏之后的痛苦,重点就放在痛苦上,也就变成苦苦了,而不是变苦。所以,我们要认知变苦的自性,准确的认知就是安乐,安乐就是变苦。所以,身体的乐受是一种苦,它的名字叫做变苦,它的本性没有离开痛苦,所以此处称为痛苦伪装,或痛苦的另一种呈现。苦苦是一种很难受的状态,而变苦是一种安乐,其自性就是一种苦。

行苦,是针对我们的身体而言的,只要有五蕴就有受苦的基,遇到因缘的时候,它就会产生变苦和苦苦。比如,我们遇到美妙的饮食等因缘时,五蕴就会产生一种变苦,就会产生一种相似的快乐。当遇到打击时,比如自杀时,就会产生苦苦。所以,所谓的行苦就是现在这种等舍的状态,实际上就是一种行苦的自性,它是一切痛苦的因。只要有五蕴存在,就会有行苦存在,如果有行苦存在,绝对会产生变苦和苦苦,所以观修出离心时,主要在行苦上进行广大观修。如果对行苦产生强烈的定解,我们相续中对轮回的厌离心会非常非常地强,也就是不管转生在六道中的哪一道,都不离开行苦的自性。如果有行苦,绝对会受苦的,在轮回中绝对不可能有自性的安乐可言!乃至于上至有顶、非想非非想天,下到地狱的众生,都不离行苦的自性,众生通过不同的因缘呈现变苦、苦苦或纯粹的行苦状态。所以,我们知道所有的乐也好,苦也好,都离不开痛苦,痛苦就是轮回中的一种自相。

轮回的自相是苦的自相,所谓的安乐此处讲了两种安乐,身乐受是变相的痛苦,它不是真正的安乐,是一种假象。心的安乐是一种缘取像的想的自性,唯有分别念改造而已,所以根本不是它的自相。轮回中唯一的真实的自相就是痛苦。现在我们认为的安乐完全是一种假象而已。这是安立在名言谛中,不是在胜义谛中。名言谛中苦是有自相的,而乐没有自相,我们要知道这里是在名言谛中宣讲的。

如果有人问:即便只有身心两种乐受,别无其他,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前面好像是以破斥的口吻讲到只有身乐受和心乐受两种,那么有人会想,即便只有身心两种又怎么样?下面开始回答这个问题。

答:这说明,想当然认为所谓身体的乐受不是真正的安乐,

现在主要讲身乐受,我们都想当然地认为身体的乐受是一种真正的快乐,所以所谓身体的快乐是一种真正的快乐。比如,吃到美食的时候,穿好衣服的时候等等,这一系列的快乐,我们认为是确确实实存在自相的真正快乐。

实际上仅仅是痛苦伪装的而已,因为在遭受饥渴折磨的时候,当依靠饮食使痛苦自然稍稍减轻的阶段,对假象的快乐感受,耽著自相安乐的设施处是痛苦,而除了由痛苦伪装的安乐以外其本身自相丝毫也不存在。

下面观察我们认为的快乐是不是一种真实的快乐。实际上这种快乐仅仅是痛苦的一种变相或伪装而已,实际上本质仍然是痛苦,只不过在显现上、在表象上似乎变成一种快乐,这就是此处的痛苦伪装。什么叫痛苦伪装?本质是痛苦,显现上似乎是一种乐。

我们又观察到如果已经感受到乐了,那么这不是自相的乐,又是什么乐呢?下面讲到,所谓的乐就是痛苦的减轻。当我们的痛苦减轻时,这种状态似乎就是一种快乐,我们就把状态安立成快乐而已。比如,当我们遭受又饥又渴的很猛烈的痛苦时,此时如果依靠饮食,我们会感觉吃了饭后马上就快乐了。但是我们依靠饮食,只不过是减轻了非常猛烈的饥渴痛苦,这是一种假象的快乐,所谓的快乐就是这样。

以饥渴为例类推其他的法。比如,我们走了很长时间的路,非常累,痛苦已经达到几乎无法忍受的程度。这时我们坐下来休息,就觉得很舒服。这种舒服的快乐是什么?就是前面那种极大痛苦的缓冲而已,前面的痛苦减轻了,我们觉得非常舒服、非常快乐。但如果继续坐下去,新的痛苦又产生了,然后马上站起来又要走,走累之后又开始坐下来休息。如同《中观四百论》中讲一个人挑担子一样,一个人挑重担走很长时间,感觉很累时将右边的担子换到左肩,马上觉得很轻松,右肩很快乐,但这只不过是把痛苦从右肩转移到左肩。如此下去,左肩的痛苦会持续产生。所以,我们明白这只是痛苦的转移,一种痛苦转换成另外一种痛苦。当然刚开始这样转时,前面一种痛苦的症状消失或减轻,这似乎就是一种快乐的自性,这个道理通过很多比喻可以了知,或通过例子可以分析的。所谓的身体的快乐,只是一种痛苦减轻的阶段。

快乐的感受是一种假象。只不过是通过减轻的一种假象,把假象安立成快乐的感受。实际上我们所耽执的自相快乐的设施处就是痛苦,它的基,它的假立处就是痛苦。前面讲过,很痛苦时享用饮食或很困时睡觉,这就是它的设施处是痛苦,他非常困了,所以是他的基就是一种痛苦,当你睡的时候痛苦开始缓解。这是不是一种快乐的产生?不是快乐的产生,这是另外一种痛苦的发生。如果你一直睡12个小时或15个小时,你还会快乐吗?再也睡不住,要起来了,睡得腰酸背痛。所以,我们知道延续下去就是一种新的痛苦,痛苦加剧时,必须要用另外一种痛苦的开始来缓解,一系列身体的安乐全都是这样的。

所以,它的设施处根本就是痛苦的,它的基根本就是痛苦。而除了由痛苦伪装的安乐以外,其本身的自相丝毫不存在。其本身的自相是指快乐本身的自相丝毫不存在,也就是说除了是痛苦的变相或痛苦的伪装之外,所谓真实的安乐的自相,它的本体在轮回中根本找不到!

《毗奈耶经》中也说“何受皆痛苦”。

在《毗奈耶经》中也是这样讲的,任何一个受都是痛苦,不管是乐受还是舍受等等,或者是苦受,任何受都是痛苦的自性,都是痛苦,我们知道它的基就是痛苦,它的本质就是痛苦,而不是说当正在感受快乐的时候,似乎这种感受是真正的快乐,从变苦层面来讲,变苦的自性是安乐,所以它的自性没有离开痛苦,它只不过痛苦的减轻。从这方面安立的时候,任何一个受都是痛苦的自相。

世间是苦蕴的自性,正在依赖饮食之际,也并非绝对无有痛苦,自以为是快乐之因,但也有立即兴起痛苦的情况。

整个世间都是苦蕴。我们观修苦谛时,实际上要对三苦全部进行观修,否则佛陀说一切世间都是痛苦,让我们从整个世间中产生一个彻底的出离心、彻底的厌离心,我们是做不到的。我们缘苦苦可能会产生一个出离心,缘地狱的痛苦产生出离心还可以,但缘乐受就产生不了出离心,或缘舍受也产生不了出离心。但佛陀的教义恰恰是在这三个方面让我们观修。对苦苦产生厌离,不要说是人,就是地狱的众生或旁生,他们都会对苦苦产生厌离,谁都不愿意承受苦苦。

但作为修行者来讲,他的智慧比较深入,要深入到变苦,要深入到快乐的状态也是痛苦,要深入到五蕴就是行苦。全部了知完毕,那我们就说只要是通过有漏、通过烦恼而引发的轮回或业都离不开痛苦的自性。此处是以讲行苦为主,如果有行苦,在行苦的基础上面,绝对会产生一系列的重大的痛苦,或变相的快乐等等,但是这一切全不离开痛苦。只有对这个问题产生非常坚定的、圆满的认知后,才可以从整个轮回中产生厌离心。否则,我们现在厌离心只是缘苦苦,只是缘地狱等众生修持的话,最后我们的心绝对是向往人天的快乐。因为我们业力的对境的只是地狱的痛苦或人间的苦苦,所以当我们修持圆满之后,实际上我们成就的就是怎么样从苦苦中脱离,我们追求的就是有乐受、人天的圆满等等,这样就不是真正的出离心,修偏了,没有掌握出离心的要点。

此处主要在行苦和变苦方面再再观想,这里主要把乐受认定成一种变苦的自性,它是痛苦的真正的变相,是痛苦的伪装。现在讲的都是苦蕴的自性,正在依靠的饮食也并非绝对无有痛苦,有候依赖饮食可以缓解痛苦,但有时依赖饮食马上可以产生痛苦,自以为这是快乐的因,认为进饮食时可以得到快乐,但通过进饮食时马上产生痛苦的情况也很多,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体会。

在此要以正理遮破所谓的自相,而说明不成立实有,快乐只不过是对改装的痛苦加以安立罢了。

此处我们通过正理遮破所谓的快乐有自相的说法,或要遮破我们认为轮回中有自相的快乐的问题。遮破自相的快乐之后,要成立轮回当中的自相是痛苦的,整个轮回唯一是痛苦的自性,没有快乐的自性。主要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而产生非常强烈的厌离心,对整个粗粗细细的情况,全部产生厌离。我们要知道它不成立实有,快乐只不过是改装的痛苦加以安立,如前面所讲的一样!

下面讲几个比喻。

比如,在猫的鼻子上涂油后给它纯糌粑,那么猫会认为糌粑有油而心生欢喜;

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主人很吝啬,不愿意每天都往糌粑中加很多酥油,于是主人想个办法,往猫的鼻子上涂酥油,然后给它没有加酥油的纯糌粑,猫认为糌粑里有酥油,心生欢喜。这就是前面所讲的假立的安乐,实际上是一种痛苦,把痛苦加以安立假象,猫不知道假象,就认为这种糌粑是有油的糌粑。

(针对这个问题,是不是每只猫都不一样。以前问过养猫的道友,都说喂不起猫,我说你往猫的鼻子上涂油吗?他说猫一下子把油给舔了。这样的猫,我估计是有,可能在佛学院待的时间很长,受到熏习都有智慧了,这样根本骗不了它,一涂油马上就嗖的舌头一伸,把酥油舔掉吃了,只有在糌粑里加油,它才吃。有可能是没有学过佛法或没听闻过佛法的猫,它会把鼻子上的油认为是糌粑里的油,然后受到欺骗。(众笑))

无有鼻子的人,用金子做成鼻子相而自我安慰;

那么有些人通过各种因缘失去鼻子。没有鼻子时,他用金子做一个假鼻子自我安慰,他认为自己的鼻子很好,但实际上是一种痛苦的自相,是没有鼻子,却对假鼻子产生欢喜心,所以轮回中的一切都是痛苦的自性,对假象的安乐产生欢喜心与之对应就是这样。

咀嚼骨头的老狗自以为软腭的血是骨髓而感到安乐等等。

这是另外一个比喻。老狗啃骨头时,骨头有很多尖刺,刺破狗的上颚,流血了,老狗嚼的时候,本来是嚼自己的血,却认为是骨头里面的骨髓,它感到很快乐并对此产生较大的欢喜,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假象。老狗被欺骗后,没有认识到这是自己的血,反而认为是骨头里的精华,所以越吃越起劲。

众生也是这样的,把痛苦的自性认为是快乐,越追求越起劲,对快乐产生极大的执著,最终因爱执导致对轮回无法产生厌离心,没办法修持真正的正道。

这些问题在《中观四百论》第三品破乐自性成立(应为《中观四百论》第二品明破乐执方便品中破除乐有自性,请道友观察)中讲得非常广。所以如果要进一步观察这个问题,看《中观四百论 》第三品,目前有仁波切的讲义,也有注释,讲得非常清楚。如果看了之后再对照这些问题,马上就会明白一切快乐都是伪装的自性。实际上《中观四百论》就是《中观宝鬘论》的注释,它对《中观宝鬘论》的道次第分品进行观察、安立,所以我们学习时会感觉和《中观四百论》有很多地方相似。将《中观宝鬘论》做为道次第,圣天论师再通过颂词一品一品地逐一解释。

但事实是这样的:蓝色黄色合并在一起时,生起蓝色之识而不生黄色之识。

当蓝色和黄色合并在一起的时候,自然而然就能够产生蓝色的识,不产生黄色的识。这是什么原因呢?是黄色颜色较浅,蓝色的颜色很深,两个放在一起时,缘颜色很深的法直接能够取。而对黄色,必须稍加注意、专注之后,才可以了知。所以这就是一个深一个浅的思路,直接能看到的,直接能缘的,就是产生蓝色的识。

同样,苦受是在快乐力量薄弱的阶段,无需假立而生起痛苦之心,自相苦受存在,

这是依据,主要是观察苦受自相存在,观察苦受有自性成立。苦受在快乐力量薄弱的阶段不需假立。因为在快乐力量薄弱时,苦受的自相很强,力量很强,故不需假立就能产生痛苦之心,所以自相苦受是存在的。另外甲曹杰大师的注释中解释方式稍有不同,也许对我们理解意义有所帮助。尊者说所谓的无需假立,意思是所谓的苦受无需在快乐力量薄弱的阶段假立,反之,所谓的快乐必须在痛苦薄弱的阶段假立一种安乐,那么痛苦是否需要在安乐薄弱的阶段假立一个痛苦?他说无需在快乐力量薄弱的阶段假立一种痛苦。 尊者是这样解释的。

以上两种解释方式都有助于我们理解颂文的真实意义。我们知道所谓的苦受不需要在快乐力量薄弱的时候假立所谓的痛苦,它就是一种自相的痛苦。只要没有快乐的时候,痛苦没有减弱的时候,这种痛苦就会生起来,所以痛苦是自相的苦受。而快乐不是自相,它必须观待痛苦薄弱,否则无法安立快乐。两者之间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下面宣讲快乐实际也是观待的法。前面的问题是以生起蓝色之识和黄色之识为喻,下面以长短为喻进行观待而安立快乐心态。

就像观待长而生起短的心一样,只是在痛苦之心稍处低落期间似乎显现快乐而生起乐心而已。

所谓的短,是观待长而产生短的心,观待更长的法,产生以前的法更短的心。如同观待长而产生短的心理一样,所谓的快乐只是在痛苦的心稍处低落的时候,在这个阶段产生快乐的一种心,这种快乐必须是观待的,是假立的。而这样的痛苦不需观待,不是假立的,它是一种自相。

总之,我们知道此处所宣讲的问题是身乐受是假立的,身苦受是自相,身苦受是轮回的自性。

如果有人问:那么,快乐绝不存在吗?

前面破了快乐,那么快乐是不是绝对不存在?下面是非常中立的回答。

答:仅仅是假象存在,所谓的快乐在名言中是众所周知的缘故,也不应该妄加抹杀。

现在我们要破的是所谓的快乐是轮回的自性,快乐在轮回中存在本体。但快乐的假象是否存在?快乐的假象是存在的。名言中,所谓的快乐众所周知,每一个人都有自证。我们说你没有快乐是不可能的,我每天都在感受快乐。在名言中都可以感受,这是众所周知的,所以不应该妄加抹杀。这就告诉我们,在观察颂词的真实密意时,应该知道他所观察的就是破斥快乐在名言谛中存在自相,而只是名言当中的假象。

如果对照中观的次第,这属于倒世俗。我们将它分在倒世俗中,不是正世俗。正世俗是什么?正世俗就是属于痛苦,痛苦就是名言的自相,而安乐是通过痛苦稍微变相之后的一种假象,将它安立在倒世俗中也许更容易理解这里的意义。所以,有没有这样的显相?有!比如我们看到黄色的海螺相,或者有没有看到虚空的毛发?炎热的早上看到了。但你看到毕竟是假象而已,不是名言的自性,不是真正的六根清净所见。所以这样对照,我们知道快乐和痛苦就是这样的。痛苦在轮回中有自相存在,而安乐在轮回中仅是假象而已,是虚妄的心或者感受而已。此处“不应该妄加抹杀”的意思是还要承许假象存在这一点。

自相的痛苦并不像伪造的快乐一样,而不要认为有理证所破存在,因为它是将来(通过修道) 灭除的,

所谓的痛苦就是自相的痛苦。轮回中确确实实一切都是痛苦的,所以在名言的自相中痛苦存在。它并不像伪造的快乐一样,有这些理证的妨害,意思是我们不要认为这种自相的痛苦像伪造的安乐一样存在理证所破。实际上在名言谛中,我们说一切都是痛苦的,或一切都是痛苦的自性,是根本没有理证所破的,不存在理证所破的情况,越观察就越得到一切都是痛苦的结论,所以名言中没有所破的过失。

但是有没有胜义谛的理证所破?绝对成为胜义所破。此处主要讲名言谛中,它不是真正的理证所破的一种对境。根据是什么?因为它是将来通过修道灭除的,它是一种修惑。如果是一种修惑,它并不是假立的法。当我们生起见道智慧时,一切虚妄的知见全部破除,见道所破的主要是虚妄的妄执或颠倒的邪见等等。通过修道所破除,观待来讲就是那些属于轮回的自性或一切名言的自性,这些通过修道逐渐逐渐可以破掉。所以修道要破除的就是苦等等这方面的受。因此我们说为什么它在名言中不存在理证所破,暂时破不了的,暂时它是轮回的自性,它是修道所灭除的,为修道所破。

有了这样的根据,我们就知道它不是一种虚妄的妄执。虚妄的妄执在见道时就可以破掉,全部消灭。但是观待来讲,不是通过分别心假立的、更加稳固的符合名言自性的法,通过修道的力量予以破除。

下面讲心乐受无自性。前面已经讲完身体的身乐受,下面观察所谓的心乐受安立成想的自性,它只是一种分别,心乐受无自性。

如同心的快乐如果被忧伤所恼则遇到有利于它的外缘之时会显得快乐一样,只是迷乱想的自性,仅是对无妄执为有而形成自相的快乐罢了,而轮回离不开痛苦。

如同心的快乐,我们说心的快乐时都会感觉很欢喜或怎么样,这种心的快乐到底是怎样的自性?此处讲如同心的快乐是什么什么,最后得到结论:它是迷乱的自性。所以,此处如同心的快乐,“如同”两个字和下面“只是迷乱想的自性”连接在一起,实际上心的快乐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理解的时候稍微断开,下面要观察心的快乐到底是怎么样产生的。

如果被忧伤所恼,则遇到有利于它的外缘之时会显得快乐,这就是一种想的自性。当我们正在处于被忧伤所恼的时候,我们的心很忧愁。这时候如果遇到有利于心的外缘,它就会显得快乐,这就是想。我们回顾前面所讲,《入中论》云:“想谓能取像”,所谓的想就是能取像,通过取像进而转变。所以所谓的心乐受,比如在被忧伤所恼时,如果遇到相合于心的外缘,取得外缘之后,心就会快乐起来,所以它是跟随外缘而产生一种想,这种想其实是一种分别。通过分别,有利于他的法就产生快乐,不利于他的法就会产生忧伤、忧愁。所以心乐受很明显地跟随外境的转变而转变,它就是想。所以,所谓的心乐受就是想的自性。这种想的自性似乎会显得快乐,但这个想就是想蕴,只是一种迷乱想的自性而已。

仅是对无妄执为有,所谓的对无妄执为有,就是彻底的迷乱。本来没有真正的快乐,但自己妄执相合自己的境,妄执好境而产生快乐。把无有快乐,妄执为有快乐,外境当中所谓的想——能取像,那么在外缘中有没有真实的快乐的因?没有快乐的因。我们看到某个人时会很欢喜、快乐,但是外缘不是真正的快乐的因,只是相合于我的心。遇到有利于它的外缘时,我们内心妄执外缘是有利于我的,所以产生一种所谓的快乐,看到另外一个人时也许就会产生厌恶心。所以从外缘来讲,并没有一种真实快乐的因缘存在,而是自己的心识缘自认为有利或有害,产生苦和忧。所以我们明白这是无妄执为有,它就是迷乱。所以我们的心乐受就是一种迷乱。

“形成自相的快乐”,意思是我们认为是自相的快乐,实际上是假像,是一种迷乱。“而轮回离不开痛苦”,真正轮回的自性是离不开痛苦的,所以心乐受也是痛苦的自性,不离痛苦的本体。

轮回离不开痛苦,讲到我们的心乐受是一种迷乱,是一种分别妄念,是痛苦的自性,不是真正的快乐。那么把无妄执为有,哪里有真正的快乐呢?不可能有真正的快乐。从这个方面讲,轮回离不开痛苦,也可以对心乐受下定论,任何心乐受实际上都离不开痛苦的自性。

只不过有时我们观察,这种想或者法随顺解脱吗?还是随顺轮回?有时缘佛产生快乐,或缘僧众产生快乐。这怎么理解呢?它是缘出世间道,缘解脱道,这种因虽然从本体来讲仍然是一种迷乱、痛苦的自性,但这样的因必定是随顺出世间、随顺法性,所以这样的因不是有漏所摄,而是无漏所摄,所以果会在解脱方面成熟。有时我们缘轮回中的法,缘一个对境,缘一个怨敌,缘异性女人也好,产生心的快乐或痛苦,这些实际上是随顺轮回的。这种随顺轮回的想,决定会再再地轮回。所以这两个之间,有到底是随顺世间还是随顺出世间的问题,是随顺轮回道还是随顺涅槃道?由此导致产生的果然也稍有差别。

所以,以分别妄念增益自相的痛苦虽然存在,但快乐仅是痛苦伪造的而已,自相的快乐永远不可能独立自主存在。

前面通过分析身乐受、心乐受,我们知道通过分别妄念增益自相的痛苦是存在的,但快乐仅是痛苦伪造,自相的快乐永远不可能自主存在,永远不可能成为轮回的自性,轮回的自性中没有真实的快乐可言。

现在我们追求的快乐实际上就是追求一个虚妄的法。我们认为在追求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但通过分析之后,这些东西全如雨露、如阳焰水,我们跑到死也找不到水。所以现在我们要去追求真实的快乐,以这种心态追求乐是永远也找不到的。你在轮回中流转一亿个劫或更长时间,你也根本找不到一个所谓的自相的快乐。我们被假象蒙蔽,导致现在还在轮回。我们现在还在追求快乐,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快乐是真正可以追求得到的,快乐确实是存在的。

如果对此没有正确的认知,我们生不起厌离心。如果生起了厌离心,我们就会认为所追求的快乐实际上不是恒常的,要追求恒常的快乐,只有解脱道。安住在灭谛的时候,快乐才是永恒的、真实的,除此之外的快乐都具欺骗性。那么欺骗性的果,我们就不用讲很多,现在我们还是众生,这就是欺骗性的果,就是被快乐欺骗了,没有比这个结果更难以让人接受。

实际上我们现在能够变成这样的身份,就是没有认知到所谓快乐和痛苦的真实自性。我们认为快乐是有的,有自相的存在,所以拼命地追求快乐,导致现在还在轮回中一而再、再而三不自在的流转。现在我们学习了这样的教义之后,要开始反向思维。以前我们认为存在自相的快乐是天经地义的,现在发现这是假象,追求了无数劫才明白是假象,现在我再也不追求假象了,再追求下去也得不到一个自相的快乐,而且通过这些假象的快乐,导致我在轮回中一直流转下去,现在我开始认知轮回的痛苦了。

这两个作意很关键,不仅仅是不追乐快乐、认知痛苦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根本的问题——是否能生起厌离心!如果认为假象的快乐是真实的,我们就生不起厌离心。如果认为轮回中没有真正的自性的快乐,只有痛苦,当我们认知到这一点,就会引发对整个三界轮回的厌离心,从而拼命地追求出世间。以前我们用了无数劫追求轮回假象的快乐,而现在我们追求出世间道的话,也许只用几生就可以从轮回中出离,其利益、功效绝对不相同。

我们把问题分析得清清楚楚,对我们修道有什么必要呢?这就是最大的必要。对轮回产生绝对没有丝毫怀疑的厌离心,而且对所有的众生能够产生一种无畏的悲心,就来源于我自己对所谓的轮回痛苦有最清晰的认知,这种认知不模糊。如果我们对轮回痛苦的认知很模糊,就会导致我们对轮回还有期盼,还有希望,还有一部分是快乐的等等,或认为有些众生并不值得我发悲心。现在我对整个轮回痛苦有了彻头彻尾的认知,产生非常坚定的出离心,此时自己在对轮回的所有欲妙,不可能再产生一刹那的需求。

自己起座时,放眼一看,这些众生全部在追求虚假的快乐,还在被虚假的快乐所蒙蔽,从而油然生起悲心。产生厌离心、大悲心,都是缘苦谛真正思维通达之后,才会油然引发。否则,我们修很长时间,为什么修不动或怎么样?就是因为不了知修法关要,虽然费了很多时间,却没有真正去修持。所以对苦谛进行广大的思维是非常有必要的。

壬二、略说:

世间一切乐,唯苦伪造已,

仅是分别故,彼乐实无有。

前面是关联,下面略说世间一切乐。世间的一切快乐,唯苦伪造,如前面所讲,实际上都是痛苦的伪造而已,仅是分别念的假立的自性。彼乐实无有,所以这样的快乐实际上是没有自性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快乐可言。

因此,世间一切乐受的事物,实际都是痛苦伪造的而已,由于对“无”妄执为“有”的缘故,仅是显现,仅是假立。

世间所有乐受的事物都是伪造的。此问题可以分很多情况,对法义来讲应该是非常真实的,佛陀初转法轮的时候就说“此是苦,应当知”,这并不是随便讲的,也不是没有必要的。由此我们知道圣谛,圣是圣者所见,谛是真实意思,而不是虚假,不是欺骗我们。

现在我们能否理解真实的胜谛,主要是看学法者相续中对此问题的认知。如果以前学习过、思考过这样的理论,现在接受起来就不会有任何困难,还可以直接去修。如果以前没有听过这样的理论,听了之后很难马上接受,因为以前快乐真实存在的观念根深蒂固,现在乍一听到这个理论时,一下子肯定接受不了。所以接受不了的时候,我们首先不要说这些不真实或怎么样,而应首先知道这是真实的,是很多大德观察完之后确定的,不是随便讲的。现在我虽然还没有办法认知、通达这个理论,或者我自己的观念还没有通过学习而转变,此时必须要通过公正的心或改变心态的方式,慢慢地理解词句、各种比喻等,了解理论是怎么样讲的,然后通过长时间学法,慢慢就会通达理论,最后就会认为痛苦的自性是真实不虚的,整个三界轮回都是这样的自性,绝对应该出离。

有这样问题的缘故,所以我们就应该认为理论确实是真实不虚的,只不过自己刚刚学,还没有掌握理论,但只要通过学习都可以掌握!有了这样心态,对龙树菩萨、圣天菩萨或佛陀在经典中所讲的一切世间为痛苦的观点,我们就可以真实地产生坚定不移的定解。

故而,快乐于真实中自相的对境少许也不存在。

真实中不是指胜义谛,是指名言谛。在世俗谛当中没有一个真实的快乐自相存在,其对境是少许也不存在的。

壬三、(广说)分二:一、破自相快乐之能立;二、破自相快乐之本体。

癸一、(破自相快乐之能立)分二:一、破自相心乐之能立;二、破自相身乐之能立。

子一、破自相心乐之能立:

洲境处及家,轿垫衣卧具,

饮食象马女,一一而享用。

何时心趋入,尔时称之乐,

余者不作意,尔时乐实无。

我们的心取像时,它是一种想的自性,所以我们在想的时候,在趋入时,执著它快乐才能安立快乐,如果没有执著它就不是快乐。所以所谓的外境,首先快乐的因是根本不存在的,通过假立的自性就可会明白这一点。此处列举了大约十三种法让我们观察,通过这十三种法可以类推其余的法。

下面还要解释洲、境与女人。对这样的外境是一一而享受,一一而受用是什么意思?我们认为这些是快乐的,我们享受到快乐的境。当我们认为享受到快乐的境时,必定是一一而受用的,不可能同时受用,所以一一而受用的意思主要是认为这是快乐的,内心认为有一个境,所有的境都是快乐的。如果认为境是快乐的,必须是一个一个的受用,因为它是一种分别的自性。比如认为卧具很好,我坐在垫子上很舒服很快乐,当我在认为很快乐的时候,我的分别心只能专注在这上面,其余十二种法就没办法专注。从这方面观察,实际上是一一而受用的缘故,其余的十二种法不是真正实有快乐的因缘,不是真正实有快乐的因,从这方面讲时有这样意思在里面。

下面讲根据。何时心趋入,尔时称之乐,什么时候我的心趋入到某种外境的时候,我才能称之为快乐,如果我的心没有感受它,没有分别它,实际上是没办法成为快乐的。我们认为这个东西很快乐,但我的心不执著的时候是不是很快乐?心不执著,没趋入境时,不叫快乐,因为内心中没有产生快乐的心,这种快乐的心是对外境进行分别的一种认知,所以什么时候你的心趋入到某个境时才能快乐。

余者不作意,尔时乐实无,当你享用一个法的时候,对于余者,余者就是其余的境,我们认为快乐的因缘、产生快乐的因,对余者没有作意、没有观察的缘故,而时乐实无,此时其余的快乐就没有了,这些东西也不是快乐的因。所以还是要破斥所谓快乐的因是存在的。快乐的因不存在,快乐的果也就不存在,只是一种分别。

大洲、环境、乐园、处所、家室、精美的轿子,及里面陈设的高级坐垫、衣服、卧具, 和令人垂涎三尺的饮食、大象、骏马、美女等这一切,

所有的一切,我们认为的这些让人快乐的因,下面开始进行观察。

即便为一个主人所拥有,但他在享受的时候只能是一个一个享受。

即便一个主人拥有了这么的法,但真正享受、觉得快乐的时候,只能是一个一个享受。即便在我的花园里,坐在这样的垫子上吃东西,这些是不是在同时享受呢?看起来似乎是在同时享受,但此处讲只能一个一个地享受。我们在享受时认为快乐的这种感觉,只能一个一个去感受,一个一个去感觉“这是快乐的”,一个分别心只能对一个法去缘的缘故,所以只能够一个一个享受。

什么时候,他生起享受这其中任何一者的心,在当时,他自以为“快乐”,

什么时候他生起享受这其中一者的心,比如喝饮料的时候,他觉得饮料很好喝,虽然他坐在垫子上在喝饮料,但他认为快乐的时候,他的分别心专注在饮料的味觉上,屁股的感觉已经没有。他虽然坐在上面,他觉得快乐、认为快乐,这必须要领受才能感知的,但此时他的分别心专注在味觉上,没有作意其余的对境,也就只能认为一个法快乐。所以,享受这其中的任何一者的心,在当时他自以为是“快乐”的。

而在受用有些事物生起快乐之心的当时,心不专注、不作意剩余的所有对境,因此在那时剩下的那些对境实际上自以为自相快乐的因就绝对不存在了。

当我们享受一个对境而不专注其余对境的时候,因为我们没有专注、注意其余的对境,所以此时没办法领受其余对境的快乐,内心中生不起这个东西或物质很快乐的心,这就是不再作意剩余的所有对境。所以在那时剩下的所有对境,实际上我们认为它是一种自相快乐的因的观点就不存在了。我们认为它是自相快乐的因素,就会全部买进来,全部都拥有。为什么?因为是自相的快乐的因,我只要拥有这些东西就会快乐,把这些东西认为是自相快乐的因。但现在我们说这不是自相快乐的因,当我们不作意、不观察它时,它不能成为快乐的因,也没办法成为快乐的因。下面讲为什么没办法成为快乐的因?

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这些事物体性之因成立,那么即使没有享用、没有忆念也应当产生快乐,而实际却没有。

如果它是真正有自相的快乐的因,当我们不忆念、不享受它时,它也应该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为什么?前面我们讲过,因果的关系就是这样成立的,你要安立它是因,就必须在果上反推。如果在果上面不成立,因就不是因。我们说因必须产生果,而且已经产生果是什么?因是自相快乐的因。如果是自性快乐的因,它必须产生自相快乐的果。但我们在感受的时候并没有产生快乐的果,这样因就不是因。中观里讲因和果如同种和芽之间的关系一样。种子产生苗芽,我们才能说种子是苗芽的因。如果没有产生苗芽,它只是一个稻谷而已,它不是因,也不是种子。所以,如果它是有自性的种子,那么它必须生果。因果之间就是这样的,果必须观待因而产生,因也必须观待果才能成为因。

所以现在资具是自相快乐的因,它必须要产生果,但现在我们在感受一个的时候没有感受到其他快乐的果,从没有产生其他的快乐的果的缘故,推知这些法没办法安立为自相的因,它不是因。所以我们认为这些东西是快乐的因,是自相快乐的因,最后的结论是:这只是一个分别妄执。除分别妄执之外,没有其他的法,这就是通过理论观察之后得到的结果。如果不观察,我们没有办法从迷惑中出来。经过观察之后,我们就会认为理所当然地认为快乐的因通过正理并不成立。

同理,我们切换到其它的境中,运用以上的观察方法,马上就知道刚才我喝饮料时,喝饮料是快乐的因,其余的法不是快乐的因,现在我再把注意力专注在座垫感受快乐,此时包括饮料在内都不是真正快乐的因,因为通过这些法产生快乐的果。

所以,将每一个法进行调换时,所有的法都不是真正快乐的因,都只是虚假的快乐因而已,这就破了对方所谓快乐的因自相存在的观点。如果真正的自相成立,那么没有因、没有想到它的时候也必须产生快乐,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再者,享受一个对境时,由于没有领受剩余所有对境的缘故,仅以它们存在并不能成为快乐之因。

在享受一个对境的时候,没有领受其余对境的缘故,也就没有领受其余对境的快乐。那么仅仅对境存在,它们是不是快乐的因呢?仅仅对境存在,这不是快乐的因。很多人拼命地积累财产,认为这是快乐的因,但它们存在并不是快乐的因,只有我们去领受的时候,才有可能成为快乐的因,不领受就不能成为快乐的因。

对于享受一个对境感受的快乐,如果以刹那与前后等加以观察,则丝毫也得不到快乐及快乐之因本体成立的情况。

即便我们正在感受的时候是不是快乐?其中有没有快乐的因呢?我们正在感受一个对境的快乐,也可以通过刹那和前后分析。如果真正有一个自相的快乐,那么快乐是不会变化的,前面快乐,中间快乐,后面还快乐,就会存在这样的法。但所谓的快乐只是当时快乐,当这种感受没有产生之前,没有快乐,已经完了之后没有快乐,只是在感受的时候快乐。我们在喝饮料的时候,实际上这是一个很粗大的味觉。我们把粗大的味觉进行细分,能分出很多很多的刹那,每一个刹那都有过去、现在、未来,所以现在分的时候,自相快乐的因根本找不到,自相快乐的本体根本找不到,都在不断地流逝。但我们觉得喝一大口饮料很舒服,这实际上是一个比较粗大的感觉。粗大的感觉是假象,如果真正分析,这里面没有实实在在的不变的快乐存在。如果有,那么我们以前感受的所有快乐,现在还在感受,以后的快乐也要感受,但没有自相的缘故,它都在变化。我们通过刹那或前后观察的时候,发现没一个快乐的因,快乐的因也在刹那变化,因此快乐的本体也在变化。所以没有一个自相的实有的快乐,从刹那的分析和前面理论的分析,都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总之,我们观察快乐,发现没有一个真正的快乐,主要是为了打破认为快乐自相存在的执著。还有人认为这些物品是自相快乐的因,所以必须要广大地拥有它们,认为我拥有之后我才有快乐。此处我们破掉了快乐的因和快乐的本体,从而了知这不是真实的,不是真胜义应该追求的对境,从而打破我们对所谓的快乐的因和快乐的果的实执。

有些持邪见者说:自相的快乐是存在的,因为能生之因——自在天存在的缘故。

有些人这样讲,自相的快乐是有的。为什么有?因为能够产生自相快乐的因——自在天,外道大自在天派的主尊,是恒常不变的法,而且他们认为其是一切万法的生因,包括快乐在内,都是自在天存在的缘故。如果自在天的因存在,那么它所产生的自相的快乐应该是存在的,他们是从这方面进行观察的。下面开始破斥。

驳:这种说法不成立,原因是,一切果都存在一个与各自息息相关的不共因,除此之外, 所谓的自在天这样毫无瓜葛的因以教理不可得,

第一个不存在的原因是什么?每一个果法都不一样。前面列举了十三种法,从大洲到美女,我们接触这些对境时感受都不相同,所以果法是不相同的。如果果法不相同,由果推因,因也都不相同。一个因产生一个果,所以一切果都存在一个与各自息息相关的不共因。除此之外,没有一个共同的因。比如大自在天,认为大自在天是一个共同的因,通过不变化的共同因,它可以产生很多很多不同的果,从因果的规律观察,这根本不符合因果规律。因为一切果都存在一个和各自息息相关的不共因,通过教理观察,所谓自在天的这种因根本不可得。一切果以自在天的恒常不变的法作为因,但和所有的果法没有任何瓜葛,这不符合因果规律。

下面再讲生的方式不合理。

再者果必然随着因存在与否而存灭,由于不具足这种条件,所以你们的说法不合理。

生果的方式就是这样,如果因存在,果就存在,因不存在,果就不存在。现在我们通过观察,发现世间所有的规律都是这样的。种田时,你只种了西瓜的种子,最后也只能结西瓜,你没有种玉米的种子,也就结不出玉米。因此,如果有果,就有它的因,如果没有果,就不会有它的因。

此处我们观察,主要是破斥自在天生果的哪方面执著呢?自在天作为恒常的因,它是自性的生因,是恒常不变的。由于因恒常具备,那么所有的果在一个时间中应该全部出现,而且因不变化的缘故,所有的果不可能泯灭,但我们现在看到一切果法都在变化。如果一切果法在变化,由果推因,自在天绝对不可能是一个自相的生因。一切果法在变化,如是因如是果,有果就有因,无果无因。从总的规律上反观,自在天作为因生果也不可能,果在变化,再反推因也不可能恒常不变,因只能是刹那生灭的或没办法生,所以不具备因存在与否而存灭的条件,故你们的说法也不合理。这些破斥在智慧品中宣讲得比较多。

子二、(破自相身乐之能立)分二:一、破五境聚合是能立;二、破每一境是能立。

丑一、破五境聚合是能立:

五境聚合,就是五种根同时取五种境,认为五境聚合能够产生五种快乐。我们现在破的是五境聚合是能立。能立,就是理由、推理、根据的意思。实际上他们认为通过五境聚合而存在快乐的自相,现在我们要破这个根据。

眼等五种根,缘取五境时,

若无分别执,尔时无有乐。

五根是眼耳鼻舌身,五境是色声香味触。当我们的五根在缘取五境时,如果没有分别执著,尔时无有乐。虽然可以同时缘,但是我们看到一个很好的色法时,如果要产生快乐,你必须有分别执。如果没有分别执著,你对这件事情就不会有快乐的感觉,不会有领受快乐的感觉。

所以,五根可以同时缘五境,但在同时缘五境的时候,这是不是能够产生五种快乐的根据呢?不是。因为我们真正认为这个法快乐,比如,耳根听到声音的时候,我们觉得声音很美,自己很快乐,这是自己专注声音的结果。感觉声音很美的时候,我必须去分别它,才能产生快乐。反之,如果我们没有分别去执著,就不会产生快乐。但是我们的分别心能不能够同时执著五种境?不能同时执著五种境。对方所谓的执著五种境可以同时产生五种快乐的观点不合理,因为一种分别心在一个刹那中只能缘取一个境,五种根缘取五种境,同时产生五种快乐的感觉,这在我们的心的相续当中是不可以成立的。

如果对方说:同时可以感受五境的快乐,

对方说同时是在一个时间当中,并不是很粗大的同时,比如,我一天当中同时感受到五种境,这样的同时太长了。同时是一个刹那当中,可以感受五种境的快乐。为什么这样讲?下面对方用比喻进行解释。

因为可以领受舞蹈家的身相、管乐的声音、沉香的芬芳、蜂蜜的味道、衣服的所触等。

这就是五种根眼耳鼻色身缘五境色声香味触而产生的。舞蹈家的舞姿很美,音乐很美等等,对方认为这些都可以同时感受到。但我们认为,最后总结时你可以回忆说,今天看到舞蹈家的身相给自己带来美感等等,然而在一个时间中全部同时感受到,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是有次第的。有些人的反应很快,第一刹缘舞蹈家的身相,马上又缘声音很好听等等,可以次第感受,但同时领受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种说法不合理,在眼等五根取受五境的当时,并没有同时领受五种快乐,为什么呢?

我们的五根取受五境时,在当时的一个刹那中并没有同时领受五种快乐。为什么呢?

如果没有以分别念来认定,则不知道是快乐,因为心不能同时分别五种对境与五种快乐。

我们如果没有以分别念认定,没有感受时,就不知道这是快乐还是不快乐。通过分别认定之后,我们才认为这是快乐的。我们的心不能同时分别五种境和五种快乐的缘故,所以,对方的观点是不合理的,我们不可能同时领受五种快乐。

所以要明白,当时依赖那些对境而生的快乐并不存在。

因此我们要知道,在一个时间中依靠对境而产生五种快乐是不存在的。

如果受具足领受的法相,那么由于领受不存在的缘故(受也就不可能存在)。

快乐是一种受,是五蕴中的受蕴。受为能领纳,《入中论》讲受具领纳性,受是领受、领纳的意思,受必须要具足领纳或领受的法相。因为同时领纳五种快乐是不存在的,所以受也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快乐是一种受也就不可能存在。境可以同时领受,所以可以同时缘五种境。但真正要认为每一种境都是很快乐的,这样分别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如果没有同时领纳,你的受也就不可能存在,五种受也就不可能存在。

何时任何境,何根了知时,

余非缘余境,尔时无有境。

什么时候任何一个境通过什么样的根来了知时,在了知它的当下,余非缘余境,其余的根没有去缘其余的境,所以尔时就没有境,尔时没有一个所谓快乐的境存在。

什么时候,色等某某对境被眼等某某根所认知,

什么时候,就是一个时间当中,什么时间不管,当一个外境被一个根领受时,比如,第一对通过眼根去领受色,或色的某某对境是一个总的色法,色声香味触是分别的色法,色的某某对境被眼的某某根所认知的时候,

当时,剩下的根并不取受剩余的所有对境,也就不会由它生起快乐。

当时的根并不取受,也就是没有真正分别“它是一种快乐的”,所以从这方面讲,就是没有取受剩余的所有对境。没有去领纳的缘故,也就不可能安立它产生的快乐,没有真正产生快乐。所以此处的“领受”,或下面第三句的“缘”字,按照意义来讲,都可以理解为分别去领取,分别去领受、感受它是否快乐。

为什么呢?因为当时所有剩余的对境不会为了快乐而在现今同时存在,这是由于一个相续同一时刻不会生起多种分别念的缘故。

为什么不会有这样的感觉生起呢?因为当一个根在缘一个境的时候,还有剩余的根和境,或是此处讲的剩余对境。剩余对境不会为了快乐,什么叫不为了快乐?实际上就是这些根是没有自性的法。这些根也不会为了让一个人同时产生快乐,在现今同时存在,这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办法这样产生!因为当对境被缘取的时候,取像之后,我们的内心产生一个是快乐或不快乐的心,所有剩余的外境不会为了快乐而在一个时间同时存在,也没办法这样同时存在,因为一个相续同一个时刻中不会产生多种分别念。第一个条件是一个相续当中,一个人的相续,第二个条件是一个时刻当中,不可能产生多种分别念。所以说在一个时刻当中剩下的对境不会为了快乐而同时存在,也没办法做到。一个分别念只能缘一个境,只能认为一个境是快乐的。所有的对境在一个时间中聚合,让别人觉得快乐,这不符合分别念和对境的各自特点,所以是不合理的。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