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课堂丨释量论·成量品广释16

下面继续讲《释量论•成量品》当中的,心识和身体之间的关系。前面驳斥了从整体的有支身体产生心识的观点,同时也说明了,珠串等名称与事物的本体并非他体,否则在现量识面前就应该得到,但没有得到的原因,这些缘事物安立的不同名称,就是遣余识的分别念总相。也就是说,按照佛教的说法,外道所承许的具数,以及自体、业、功德等都是假立的。从今天开始讲,虽然没有有支实体,但以遣余的方式可以运用名称。

卯二(有支虽无宜用词)分二:破许真名之有境;说是反体有境理。

辰一(破许真名之有境)分二:说无实境运用理;破分真假他答复。

巳一、说无实境运用理:

名识随异事,分别假立义,

犹如功德等,已灭及未生。

前面讲了,外道承许:所谓功德,包括一二三四等数目,以及手脚伸出去、缩回来等业,等等。而且他们认为,只有实体具足功德,而功德不具足功德。若没有懂得这些外道的观点,学习这两天所讲的辩论,就有一定的难度。在懂得之后,用佛教的理论来进行分析,就会发现他们的说法,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颂词说:数目(如一二三四等)等语言名称,以及内心浮现的概念(依靠名言共相,内心可以浮现义共相,这些名识都是随着不同的所诠事物,即各不相同的反体形象,以分别念假立意义,比如这是瓶子、这是柱子等,而在外境自相或实相当中并不存在,即名言共相、义共相在事物的本体当中不存在,唯是分别念假立。

比如:外道自己声称的功德虽然不具备功德,但可以说出二十四功德、大功德等名称。(此处引用外道的说法,除了证成自宗的观点以外,还指出了外道自相矛盾的地方,也就是说,“二十四”与“大”分属于功德中的数和量,二十四功德、大功德之类的说法,说明功德还可以具足二十四或大等功德,即功德可以具足功德。)

而且,已经灭亡以及尚未产生不存在实体的事物也是同样,就如同使用“以前出现过一百个瓶子,未来会有一百个瓶子”之类的词句一样。即:外道认为只有实体具足功德,但他们的说法却与自己的承许相违。为什么相违呢?因为,已经灭亡、尚未产生分属于过去、未来的法都没有实体,但他们却在这子虚乌有的法上运用“一百”,这样的话,没有实体的法也可以具足数量等功德了,因此他们的观点自相矛盾。

外道认为,实体具足功德,而功德不具足功德。因为功德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所以,若物质实体不存在,则功德也不可能存在。比如说我是好人、我是坏人,若实体我不存在,功德好坏也不可能存在。为什么功德不具足功德呢?一有功德变成实体的过失,二有不同类的法组成一个实体的过失。虽然他们这样承认,但在运用时也出现了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说未来的一百瓶子等。而佛教承许,口中所说、心中所想,全部是众生的分别念假立,所以在事物的本体上并不存在。

表面看来,名称以及爱恨等执著等,好像在物体的自相上存在,实际上,若能系统学习佛教的教义,就能了知万法都是分别心假立。学过因明和俱舍的道友都清楚,外道和有实宗承许实有等,而世亲论师等却将之破斥得体无完肤。因此,若能系统学习佛法,心中的疑惑就能遣除。因为,其对自相与总相、心识与物质等过去、现在、未来许多人难以区分的问题,都分晰得非常清楚!

巳二、破分真假他答复:

若许此假立,何故而承许?

彼于一切事,何不依彼许?

假设对方承许说:尽管刚刚讲的此功德等(即二十四、大、一百等)实际不可能存在,但以心也可以假立,因此并没有功德具足功德的过失。

驳:实际上不存在,又凭什么理由如此假立而承许这一点?如果本来没有二十四等功德,却可以用分别心假立,那对器情世界一切事物来讲,本来数目等名称不存在于其上,又为什么不承许一切都是假立而命名呢?因为道理完全相同故。也就是说,应随顺佛教承许,柱子、瓶子等名称在事物的本体上不存在,仅仅是遣除其他非同类和同类之法而命名。

若非皆假立,异别故谓主。

何外他体无,互异即无义。

假设对方说:并非万事万物都是假立命名,如果具有数目等异体存在的差别,则可以取真名,比如将现在的瓶子称为一个瓶子之类,因此称为主要,就像将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叫黄牛一样。否则,若真名不成立,假名也无有容身之地,如同没有在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身上使用黄牛的真名,则不可能有在愚笨者身上使用黄牛的假名一样。对真名,分别念可以假立;假名,分别念假立也是不合理的。某法不存在一体,不同的名词“一个”等只是无有意义的名称,是假名,例如尽管不具备黄牛的法相,却将特别愚笨的人或笨蛋叫黄牛。又如,说未来一百个瓶子,未来的瓶子不存在,故而“一百个”是假名。

对方认为,有些功德在实体的基础上存在,属于真名,二十四功德只是假名。其实,这是外道不懂真世俗和假世俗、自相和总相、显现和遣余等的原因所致,若懂得这些因明的根本问题,就不需要如此劳心费神。

对此我们可以这样回答:你们这样分开真假不合理,因为此处是辩论“如果所诠的意义本身不存在,则不该运用名称”的场合。但是,尽管不具备意义,却有以假立运用的情况,由此你们心里的观点显现已经失毁(指功德应该在实体的基础上存在)。

这样一来,不同意义的名言共相之因不存在,则瓶子和“一个”等名言共相成了异名的说法也就无有实义。

非具余义因,白等具数等,

名称非异名。若彼亦他义,

德实成无别。

对方认为:名称(表示功德等的名称)一定要在实体的基础上才可应用,若实体上不存在运用名称的因,不同的名词(异名)则无有意义;或者说,若在一个事物上用不同名称(异名),则毫无意义。比如一个瓶子,只应有一种名称;若有两个实体,就应有两种名称。若一个实体有两种名称,不同的名称就是异名。

驳:如果按照对方的观点,承许不同的名称不具备其余意义的理由(非具余义因),但是说白红等功德具有一个等数目、分类及自体等的名称并不是异名,那么同样万事万物也将变成如此(指非异名)。

外道认为,在实体的基础之上才可以具足功德,而功德不具足功德。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合理。因为,不但瓶子有白色、蓝色、红色、大小等功德或特点,而且功德还具足功德,比如颜色好看不好看(在功德颜色上有好看不好看等功德)等。这些就变成异名了,因为是在一个物质上有很多名称。其实,蓝色与白色、长与短完全是相违的,怎么会是异名呢?所谓异名,是指表示某个事物的不同名称,比如喇荣和色达佛学院,而不同事物的名称则不能叫异名。因此颂云:“白等具数等,名称非异名。”

“若彼亦他义,德实成无别。”如果功德上还有其他功德的意义,如白色的功德上存在好看、长短等他体的功德,那功德和实体就成了无二无别。因为,他们自己所许的实体法相就是成为功德与所作等的依处,或者作为它们会合的因。这样一来,白色等也成了实体,因为它作为数量等的功德与下坠之所为的依处。

这些外道心里的想法就是,两个以上常有的极微等组成的实体就是瓶子等,它上面的功德、业、总法是以会合相属而存在着。关于二十四功德,如云:“色香味触数量六,各自具足分类三,他体自体诸心识,苦乐贪嗔及勤奋,重湿油腻与有为,法及非法一切声。”而按佛教的观点,瓶子等只是假合,颜色、形状等也是不同根识对同一事物的所缘差别。因此,虽然外道承许,颜色、形状等在事物的本体之上他体存在,但这只是分别念假立而已,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成立。

今天所讲的内容,完全是破外道的观点,在实际生活中并不一定用得上,因为很多人从来没有承许过这些观点。但是,通过学习因明等佛教经论,自然而然会对我们带来利益,因为大大完善了自己的思维。有些人则具有与外道相似的分别念,通过学习自相续的邪见就能遣除。因为,以前对总相与自相、名相与事相、分别与无分别等之间的关系非常模糊,而现在完全梳理清楚了。

辰二(说是反体有境理)分三:数等用词之原因;宣说彼名之必要;依彼说理及说喻。

巳一、数等用词之原因:

虽非他事物,以反体分异,

如非业实体。

自宗认为,数目、量的大小或长短等,在同一事物的本体上,虽然不是以他体的方式而存在,但以反体的分类可以运用不同名言共相。比如针对一个白色的瓶子,以分别念可以如此假立:从不是柱子等法的反体叫瓶子,从不是常有的反体称无常,从不是无为法的反体说有为法,等等。(因明前派认为,事物的反体在物质的自相上存在,就像蘑菇的菌褶一样。但因明后派并不这样承认。)而且,对方也说排除了非业、非实体、非白色等。

通过学习因明,我们才能正确了知名称所表示的意义,比如说某人的名称时,非此名称的人全都排除了,虽然该名称并非以自相的方式存在于某人的身体之上,但以分别念假立的名称却能起到如此作用。而且,这样承许没有任何过失,说“未来的一百个瓶子,过去的一百个瓶子”等皆合情合理。否则,若按外道的观点,这样讲就有很大的过失。

巳二、宣说彼名之必要:

说事之诸名,具足数目等,

相异而宣说,他法作特指。

如果对方说:倘若所诠不是以他体而存在,那说瓶子的白红等颜色,五百、二百等数量,以及黄牛的数目多少等就没有意义了,因为所说的话全都不符合实际。若所诠义与事物他体存在,那所说的话语就有意义,因为相合实际情况。其实并非如此,因为这是以遣余的方式来趋入名言,正如颂词所说:凭借说出事物之反体的所有名称(如数目、量等)来说明具足数目等的瓶子,具法————数目等似乎是以不同他体而宣说,这样的语言并非无有意义,诸如瓶子上面的一个数目等反体能够确定下来(对说者听者来说都是如此),因为排除了非其本身的他法而能理解是特指的特殊所诠。当然,命名老人的初衷也已达成。

《量理宝藏论》讲得很清楚:说者说瓶子的时候,是把总相和自相混为一体而宣说的,虽然根本没有说出自相,但耽著自相而说;同样,听者也认为在说瓶子,因为他也是把自相和总相混为一体而听受的。所以,两者才能达成共识。否则,若自相和总相一体,说者的口和舌头以及听者的耳朵等,都应该被“火”这个词燃烧了。我以前讲过,有一位老堪布经常说:如果自相和总相一体,说火时就有火在口中燃烧的过失。

其实,在学习因明的时候,也能了达众生的所作所为都是幻觉,即幻化的众生于幻化的世界过着虚幻的生活,因为吃饭、走路、睡觉等皆非真实,就像梦中一样。可能有人会想:我正在说话,我正在听课,我正在吃饭,怎么会是梦呢?但真正观察的时候,没有任何一法经得起观察。因此,不仅唯识、中观、密法对修行有利,因明对修行也有帮助,这一点只要大家去思考就能了达。

我特别希望在座的道友,在学习佛法的过程中,能依靠正理将人生观建立在修行上。否则,在生活中就会随缘而转,比如说别人的过失,看他人的缺点等。如果学习因明就是为了跟别人吵架,学习俱舍就是为了跟别人算帐,学习戒律就是为了找他人的毛病,学习中观就是为了给他人发太过,那闻思也太没有意义了。若刚开始就将学习戒律等佛法的目的,放在调伏自相续烦恼的内观上,慢慢就会成为一位好修行人。所以,有些人在学佛后,于发心、闻思等时,都能生起信心、清净心,很多功德自然而然获得。否则,即使表面看来有智慧、有能力,在佛教圈子里也有地位,也没有什么意义。

当然,释迦牟尼佛传下来的任何一个法门,都是趋入佛陀智慧与悲心的途径。在这方面,我们应向前辈高僧大德学习,他们对五部大论等显密佛法以及世间学问无所不求、无所不通,而获得殊胜成就。根本不像现在个别人,以自私自利心执著门户、看他宗的过失等。如果这样,不但闻思不成功,修行也不会成功。因此,哪怕学到一点一滴佛法,也要用在调伏自心上。

在学因明的时候,我们不能像所谓的研究员、学者一样,不注重信心的培养,而应通过学习,成立释迦牟尼佛是这个世界唯一的量士夫。当然,在此之前,必须以大量教理建立前世后世,推翻反方的观点。如果没有铲除过去、现在、未来各种邪知邪见,在修行的过程当中,就会遇到大的障碍。以前上师如意宝再三强调:“不要一进入佛门就开始盲修,因为没有闻思,内心全部是怀疑。”在菩提学会,很多学员通过长期闻思,相续当中的怀疑和邪见都遣除了。但若不注重修行,也容易变成法油子。因此,修行才是根本!

虽然在学习的过程中,应与自己的修行相结合,但也需要辩论、研讨,不能用高压政策,将之定性为反抗、起义!若思想比较开放,就不会记恨别人的一两句话。我以前讲过,上师和弟子都没有必要患得患失,每天都生活在担忧、恐惧、伤心、悲观当中,应该勇敢地面对。但现在很多佛教徒都很自卑、悲观,一直自己念一点、修一点,不敢接触他人,因为担心别人说自己,实在承受不了,而损坏修行。其实,这完全是自私导致的。

真正学习大乘佛法的人,对包括怨敌在内的众生,都应具有鹅王趋入大海一样的欢喜心,若我们面对金刚道友,都没有胆量与之说话,那就极其惭愧!个别道友给我说过:我现在不想见人,害怕说话,有恐惧感。在这方面,大家一定要注意,不然会得自闭症!我以前讲过,若与人接触、讲话有痛苦、恐惧的心态,而把自己约束起来,慢慢就会得自闭症。作为大乘佛教徒,若不敢面对众生,那就不是名副其实的修行人!

法王如意宝曾经说过:“作为修行人,即使外在有天灾人祸、四大不调等痛苦显现,内心的法乐也不可间断。”我认为,若恒时处于无我、利他的状态,做到这一点就不是很困难。因此,大家应调伏自心,不要害怕与众生甚至金刚道友接触,更不能以此为目的而闭关修行,否则就有违成佛度生的大愿!因为,在因地时,必须缘众生行持六波罗蜜多。

在轮回当中,苦和乐是交替、轮番显现的,比如今天心情好,明天心情差;今天身体健康,明天身体不健康;今天工作顺利,明天工作不顺利……当然,若前世恶业造得多,苦就会多;若前世善业造得多,乐就会多。若我们有闻思修行佛法的境界,面对这些苦乐显现心就会如如不动,而不再造转生轮回的业。不过,要获得佛法的境界,除了极个别人以外,时间太短是不可能的,因此大家一定要长期熏习佛法,慢慢相续就会由量变到质变。

总之,我们应先通过闻思因明等佛法,对本师释迦牟尼佛及其教法生起信心和定解,之后趋入修行,发心、讲考都可以是一种修行。

学习参考资料

一、法相名词:

1.名言共相与义共相。名言共相:简称“名总”,即心中所现事物名称的影像。如见瓶之分别心中由瓶名所现之影像,及心中所现“有为法是无常”之名言影像。义共相:简称“义总”,概念共相之一种,但存在于思维过程中之增益部分,即心中现起的外境形象,如思维中所现抽象之瓶。它是不同的地方、时间、形相的事物,全部以分别念综合起来执著,也就是思维结构当中出现一种总的概念。

2.真名与假名:不观待任何其他理由或必要,最初命名大师看见一个事物随自心之意愿而给它立下的名称。如,最初古人看见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命名为黄牛。之后,人们即依靠此名称来理解、判断、分析,此为真名。观待某些相似或相关的原因,而将另外一个事物的名称取在此事物之上,比如:最初具垂胡的动物称之为黄牛,因为黄牛很笨,后见某人也很笨,遂把此人称为黄牛,此为假名。

二、重点、难点、疑点:

1.如何理解“破分真假他答复”中对方安立的真名和假名,自宗如何破斥?

对方观点是:真名,安立于自相法上。如一个白色瓶子,瓶子自相存在故,为真名。假名,安立于没有实体的法上。如对过去未来法安立的名称、把不具备黄牛法相的人称为黄牛,二十四个功德也是假名。并且对方认为,如果真名不存在就没有假名,比如没有在具垂胡的黄牛上使用真名,那对愚笨者也不存在使用黄牛假名的情况。

自宗破斥如下,

破斥一:你们这样分开真假不合理,此处是辩论物体自相存在或不存在的情况下能否安立名称。

破斥二:如果自相不存在可以运用名称,则对方之前承许的观点全部失毁。

破斥三:不同意义的名言共相之因不存在,则瓶子和“一个”等名言共相成了异名的说法也就无有实义。(异名的说法都是从事物的反体差别义进行安立的,不需自相异体的存在。)

2.“非具余义因”等五句是如何破斥对方观点的?

是从功德和所具的功德一体他体角度破斥。若一体,功德等不具备其余意义的理由,则不是异名(非具余义因,白等具数等,名称非异名);若他体,功德意义另行存在,则功德成了实体(若彼亦他义,德实成无别)。或者这样分析,(1)一体不成立:如二十四德,二十四是功德、德也是功德,两者如果是一体,一个功德等于二十四个功德,二十四个功德就等于一个功德。(2)异体不成立:否则,二十四就成了功德之外的单独存在。但二十四除了功德集聚的量数外,再无其他。

三、思维与辩论:

1.请从“说无实境运用理”和“破分真假他答复”两方面,阐述“破许真名之有境”。

2.请详细分析,“说是反体有境理”这一科判当中前两部分————“数等用词的原因”和“宣说彼名之必要”所阐述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