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课堂丨释量论·成量品广释28

这次学习《成量品》,大家的态度还算可以,有些虽然听不太懂,但也一直安坐、专注听闻,闻法的精神非常可佳。当然,跟听《修心利刃轮》的人数相比,听因明的人还是要少一点,包括网络和现场都是如此。就像世间的专业技术,只有专业人士感兴趣,其他人都很难通达一样。因为因明的专业性极强,所以只有因明班或对因明感兴趣的道友,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而修行班着重实修的道友,以及刚来这里专门求大圆满法的人,就不一定能懂得其中的深义。虽然对部分人来说,因明不是很好懂,但学这个法还是有益处,至少会让傲慢心减少。

从有些道友的讲考中,我本人也得到了很多启发,比如一位道友讲引业和满业的比喻——所谓引业,就像画的框架一样;所谓满业,就像里面填的色彩一样。有时通过比喻,很多道理都能轻松明白。因此,大家只要认真听受不同“专业”人的讲考,还是会有不同收获。

在藏文《大藏经•丹珠尔》中,有很多关于《成量品》,尤其世尊成立为量士夫的论著。其中,有一部匝玛绕论师所著的《成量品注疏》,内容特别好。在汉传佛教当中,这方面的译作和资料非常少。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位学者叫杨化群,他翻译、编著了一本《藏传因明学》。其中,有第十二世和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的经师普觉•强巴(做经师二十多年)所著的《因明学启蒙》,和阿旺洛桑所著的《心理学概述》,里面讲了一些《成量品》的道理,非常符合藏传佛教因明的推理方式。若大家想在这方面专门做一些研究,以生起坚定的信解,最好参考这些论典。

其实,不管是学习藏传佛教,还是汉传佛教,都不要想在短时间中有很大收获,因为佛法甚深广大,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发现很多学习藏传佛教的道友,只想在一两年中试一试,没有感觉就马上离开。最近我们正在学习《修心利刃轮》,我个人最大的感受是:很多人修行不成功的原因,就是分别念散动。比如:不用心做一件弘法利生的事情,不耐心依止一位具相上师,不专心修学一个法门等等。在这种试探和摸索中,短暂的人生就荒费了。

现在有些道友学得很好,希望不要得少为足,在两三年中学一学,然后就放弃。若真正想学习,至少要花八年十年甚至更多时间。所以学院规定,至少需要闻思十五年显宗,才能学习密法。但学院内外很多道友,学习完一部论就退了。虽然进退、出入是你的自由,但作为过来人,我要提醒大家:在学佛的历程中,在一个位置呆的时间最好长一点,不管学南传、藏传、汉传,都不要变来变去,不要今天在斯里兰卡,明天在美国,后天在藏地。我之所以在讲因明之前这样劝大家,是因为昨前天我从个别发心人员身上发现,现在很多学佛人的心态不稳。短时所学知识非常有限,这一点每个人都清楚。因此,不管通过哪种方式学习,若想学习佛法,都要把目光放远。

下面继续破斥对方在轮回不存在这一问题上的辩解:

未二、破除过失:

色等亦分支,非尔皆不定。

不定皆会生。

驳斥完精液增上产生贪心的观点后,假设对方说:不仅四大调合精液增上能产生贪心,对方相貌美丽可爱、行为庄严诱人等,也是生起贪欲的分支。

驳: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因为对所有人来说并不一定都是如此。也就是说,若身相美妙、行为如法等是产生贪心的因,那所有人都应该产生贪心,但也不全是如此,因为只有执为功德的人才会产生贪心,而不执为功德的人则不会产生贪心。比如,对毒蛇、青蛙等特别丑恶的众生,你不但不会生起贪欲之心,反而会产生厌恶之心,而它们的同类,尤其是同类中对它有贪执的异性,则会认为非常好看,而生起强烈的贪欲。在此世间,六道众生各自的业力并不相同,所以对事物的判断也不一样,若所谓的美丽或好看真实存在,那所有人或众生都应该产生贪心,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所以此等唯是自己的分别执著。

再说,若美妙的身相真的是产生贪心的条件,那人们只会对好看的人产生贪心,而不好看的人任谁也不会生起贪爱。虽然对于世间共称相貌庄严的人,大多数人都会生起欢喜心,但如果说“没有一个众生会喜欢相貌丑陋的人”,那也是不一定的,因为再丑恶的众生都会有其他众生贪爱。在世间,任何一个人和事物都是如此,若仔细观察,懂得这一点并不是很困难。

若对方说:那不正好说明贪心是从外境或地水火风中偶尔产生,而不是无始以来就存在吗?

驳:虽然产生贪心需要依靠外缘,但心的近取因依然是心。如《中观四百论》云:烦恼的产生需要具足内因和外缘,若只有外缘,没有内因种子,也不可能产生。因此,产生贪心的根本因并不是外境或四大,而是前世的习气。当然,外境或四大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星相学中讲,人的贪心等烦恼与降生当日的星宿排列等有关;占卜学中也说,人的心态与出生时辰有关;医学中讲,人的心理与遗传、血缘等有关。但是,嗔心的种子不可能产生贪心,贪心的种子不可能产生嗔心,所以外境只是助缘而非决定因素,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明白。否则,根本无法解释外缘一样,而两个众生心态不一的现象,这在前面已宣说过。

不执德亦尔。设执德是支,

一切成执德,因无差异故。

另外,若外表庄严是贪心的因,那不将其执为功德的具有精液者也应该产生贪心,比如多年修习不净观者,以禅定压伏贪欲的人,以及阿罗汉等远离贪欲的成就者,都应该对她生起贪心。但实际上,历史上有无数成就者和修行境界很高的出家人,再好看的异性出现在他面前,也不会产生丝毫贪欲之心,因此你们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

假设对方说:将对境执为功德也是生起贪心的分支。

驳:这样一来,只要见到容貌美丽的人,所有精液增长的人都成了执为功德、生起贪心者(汇集对方观点的矛盾之处),因为容貌美丽在外境上存在、身体调和的精液增长是贪心的因,如果贪恋,则需要执为功德,因此执著这样的功德以后,贪心的因存在这一点,所有人都无有差别之故。但世间屡屡发生,一人喜欢者,其他人都不欢喜,甚至讨厌的现象;有的虽然也心生欢喜,但并不会产生贪心。所以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否则就要承受前面所发的太过。

世间人都有贪爱心,真正观察就会知道,它的根本就是我执,是我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分别念。无始以来这种习气就潜伏于众生的相续中,变成人时,相续中贪爱人的习气就会复苏;变成旁生时,相续中贪爱旁生的习气就会成熟……而且,在人生的不同阶段,贪爱也不一样,比如在孩童时,对玩具特别耽著,对异性、财物等却不一定有兴趣;中青年时,对感情、事业特别执著;老年时,最执著的是房子、钱财、身体、儿孙……其实,无论是认为对境美或丑,其本身就是一种非理作意,因为美丑、高下、怨亲、远近等皆是错误的分别。

因明虽不像密法那样高深,但它也深刻揭示出众生很多分别念不合实际的事实。若懂得这个道理就会了知:没有佛法的智慧,人是非常可怜的,比如:将本来不净的东西执为清净,将本来无常的东西执为常有,将本来没有的东西执为有,将本来虚幻的东西执为实有等。前段时间,我在香港教育学院用《黑客帝国》的道理讲了人生如梦幻,就是用因明来分析也清楚,21世纪的很多人都没有从梦中醒过来,虚假的万事万物本不值得贪执、嗔恨,人们却乐此不疲。

不过,光了知也不行,还要实修。怎么实修呢?平时产生各种分别念,尤其是恶分别念时,一定要用《修行利刃轮》、《入行论》、《成量品》等论典中的智慧,以及大圆满的本来清净来对治。若没有坚持不断地修行,在烦恼面前就会一败涂地。在这方面,希望大家深思我在讲《修心利刃轮》时所提及的《百喻经•口诵乘船法而不解用喻》。否则,若只懂理论而不修行,在死亡或逆境出现时就会无力面对。因此,对每一个佛法道理要反复思维、修行,不要停留于只会说不会做的层次,学因明也是如此。

辰三、应成决定唯一果:

何时具贪欲,如是不成嗔,

彼二体异故,不见此固定。

若承认从风胆涎或四大中产生贪嗔痴,那果就应该只有一个。详细地说,什么时候相续中产生了贪欲之心,就应恒常处于贪心的状态,永远不会变成嗔恨,因为这两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心态。(所谓贪心,即愿意接受对境的心态;所谓嗔心,即于对境不但不愿接受还要舍弃、避开的心态。)但谁也不敢这样承认,因为在生活中,偶尔会产生贪心,偶尔会产生嗔恨,并不见它们完全固定。因此,对方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

大家应该清楚,若承认产生贪等的因是风胆涎,或身体四大调和精液增上、对境美好等,那只要具足相应的因缘,就一定会产生贪心,而且因缘不退期间永远不会退转。但实际并非如此,比如很多夫妻都具足身体调和精液增上、对境美好等特征,但说话一言不当就会产生嗔恨而争吵。若贪心真的由这些因缘产生,则永远也不应该发生此类情况,更不会出现关系破裂而离婚的现象。因此,贪等并非由身体产生,而来源于内在的分别念和习气。否则,就无法解释众多因(身体的状态)相同而果(心理的状态)不一的现象。当然,这是从近取因的角度来讲的,俱有缘也不可或缺。比如:对方对我好,我就产生贪;对方对我不好,我就产生嗔。不过,根本因还在于习气成熟。

越学习这些道理,就越发觉得佛教智慧的殊胜。因为,有了这样的理证,很多事情都能解释清楚,而没有这些理证,如何也说不过去。就像《殊胜赞》中所讲:并非因为我是佛教徒才赞叹自己的宗派或本师。其实是佛法的理证智慧让人不得不佩服。

卯二、自不同理:

自许贪心等,依赖于同类,

习气差别转,是故无彼过。

贪嗔痴等烦恼阶段不固定且有不同变化,说明它们并非从风胆涎中产生,因为并没有因与果随存随灭的关系。那自宗怎样承许才没有这些过失呢?自宗承许,贪心等依赖于无始以来连续不断的同类习气的不同差别而转,或者说,因为众生有这些无明习气的近取因,才不断在轮回中流转。当然,如同前面所说,俱有缘也会对心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你相续中有贪心的习气,但没有去大城市,或没有看电影、电视等,贪心也不会生起;你相续有嗔心的习气,但没有怨敌以攻击等方式给你制造违缘,也不会产生嗔恨。然而,一旦对境现前,习气就会成熟,贪嗔等烦恼也会产生。

自宗这样的承许,能无误解释贪嗔等烦恼阶段不同、有强有弱、时有时无等现象。具体而言,因为士夫根机不同、内在串习不同、所遇外境不同等原因,烦恼也不一样。比如,十个成年人共住,有人常说贪心方面的话,有人常说嗔心方面的话,有人常说愚痴方面的话;十个孩童一起玩耍,有的孩童喜欢看动画片,有的孩童喜欢看武打片等,这是因为每个人前世今生串习的不同所致。就是阿罗汉,也有各自不同的习气。所以,修行人或出家人有烦恼也是正常的。但不懂的人却经常说:“啊!出家人怎么还有烦恼?”不过,出家人产生烦恼的因缘确实要少得多,因为无论是从心态,还是人生定位,或与外界的联系等方面来看,都不容易产生烦恼。而在家人,产生贪嗔等烦恼的因缘多之又多。但若有智慧,烦恼也不可怕。

总之,大家要明白最关键的一点,众生的贪心、嗔心并非依靠美丽庄严的外境等而生,也不是从自己身体的四大中产生,其根本因是自己的心,这些只是俱有缘。

丑二(亦破大种许为因)分二:真实破及除诤论。

寅一、真实破:

此破大种法,所依亦遮故。

依靠前一科判的详细分析,已经证明了风胆涎并非产生贪等的因法。用同样的推理方法,也可遮破有些人所承许的“心依靠大种产生”的观点,也就是说,以地水代替涎界,以火代替胆界,以风代替风界,按照前一科判的推理方法进行论证,完全能遮破地水火风是贪嗔痴的因

虽然它们没有随存随灭的因果关系,但四大种对心识的产生还是会起到俱有缘的作用,就像眼根在眼识生起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一样。但眼识的根本因并不是眼根,而是前面的明清的心识。同样的道理,心的近取因是心而不是大种。在生活中,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身体好时,心识敏锐;身体差时,心识迟钝。虽然身体对心会起到外缘的作用,但却不能认为心识的近取因是身体,否则就有失去身体的支分,心的支分也会失去等过患。

另外,若承许大种是心识存住的所依,也不合理,其理由前面“有无依无故……”已宣说完毕;或者说,所依已经遮破的缘故,四大种并非同时安住的贪等的所依。

寅二(除诤论)分二:除教义说之相违;除于彼时之诤论。

卯一、除教义说之相违:

非白等依土。所依名因义。

或与自所依,无别存是依,

否则非合理。

假设对方说:如果这些大种不是所依,那不就与《对法论》中所说“色等这些大种所造依于大种”的教证明显相违了吗?

驳:这并不是说,白等色和香味所触等所有大种所造,在同时不饶益的情况下依赖于地等大种。那为什么要说色等依于地等呢?或者说,为何要用所依这一名称呢?其意义是指,以前面这些大种作为因,后面这些大种所造的果会得以产生。当然,这是从非同时的角度来讲的。或者解释为:因为果法大种所造与自己的所依——大种微尘因法无二无别而存在,所以说因法大种是所依,就像一匹白色的布由许多微尘组成,微尘是白布的所依一样,或如糖依于组成糖的各种成分一样。概而言之,因为大种产生大种所造,所以大种是所依;或大种与大种所造无二无别,所以大种是所依。若不这样来理解则不合理,因为不作任何饶益之事,则不可能有能依所依的关系。正因如此,他体同时的法是不可能有能依所依的关系的。

世间名言虽讲身心聚合、身心健康等,但不能因此认为,从身体中产生心。对于这个道理,希望大家再三思维,不要仅停留在口头上,一定要有颠扑不破的理由。比如:从身体中产生心,有泯灭性格、个性等方面的差异等诸多过失;从心产生心,有能安立轮回、前生后世、纷繁人生等诸多功德。但是,这些因明的推理很深细,务必要反复认真地学习,否则很难生起定解。而一旦生起定解,对世尊及其教言自然而然会生起正信。当然,这并不是佛教徒自吹自擂,无论谁依之反复思维,都会有这样的共识。

学习参考资料

一、法相名词:

1.非理作意

虚妄分别的异名,是与诸法实相的自性不相应的一种执著心。比如凡夫执著无常为常法,执著不净为清净,执著无我为有我,执著痛苦为安乐等等邪思分别妄念。这些虚妄分别心不相应名言诸法实相的本性,就是一种非理作意。小乘声闻缘觉把胜义法界执著为无常、无我、痛苦、不清净,这就是声闻、缘觉的虚妄分别,也是一种不相应胜义实相的非理作意。虽然观待凡夫来讲,声闻、缘觉毕竟都是圣者,但是相比大乘诸佛菩萨的境界或究竟了义的实相来讲,声闻、缘觉把胜义的法界——常乐我净颠倒执著为无常、痛苦、无我、不净,是不相应究竟实相的。

2、《对法论》

书名,《阿毗达磨杂集论》之异名。对:能现前胜义法涅槃,故称对。法:不舍本身的为法,如色法不舍变碍之相。对法:对向涅槃之法,即以此对法可以令修学者相续现前涅槃。

二、重点、难点、疑点:

1.烦恼产生的因缘是什么?

自宗承许烦恼是依赖于自心无始以来连续不断的同类习气而生起,比如你相续中本来有贪心,一旦对境现前,产生非理作意,这些因缘具足时,贪心、嗔心等烦恼自然而然出现。《俱舍论》云:“由具尚未断随眠,境住非理之作意,此三因中生烦恼。”

另外,也可安立能引生烦恼的因有六种,即:①所依:指烦恼种子。平时未缘时,烦恼种子随眠潜伏,一旦随缘则会现起。②所缘:指诱发烦恼的境界现前。如眼见色法、耳闻音声等时,顺我之意引生贪心,违我之意引生嗔心,这贪嗔的烦恼在外因环境的诱发下容易现前。③猥杂:指随学恶友、恶知识。因人与人之间相处即会产生影响,与恶友相处,受其染污,惟有引生烦恼、增长罪恶。古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故染不可不慎也。”④言教:指听闻邪法,受了邪法的染污。⑤串习:指不断增长烦恼之串习力,如再再习贪,则不待贪境现前,贪心自会炽盛生起。⑥作意:指虚妄增益可爱与厌恶之相,及对原本无常的法妄执为常等的非理作意。如遇所爱境,如果作意思维,贪心必定增长;遇可憎境,作意思维,嗔心转更猛厉。所以烦恼初起如火初生,不断作意即是火上浇油,使火势加猛。

以上六因当中,第一所依(随眠)、第二所缘(境界现前)、第六非理作意,这三者是主因,不可缺少。这三因当中,又以非理作意最为主要。在未生起证空智慧之前,无法根除烦恼种子,由于因缘力,也无法避免出现所缘境,因此,遮止非理作意就显得极其重要,修行的进步也体现在能否安住在如理作意上。

三、思维与辩论:

1.应如何破除“色等和执德是产生贪心分支”的观点?

2.为什么承许从风胆涎中产生贪嗔痴,会有唯一果的大过失?

3.以破斥风胆涎非贪嗔痴的因的理论,如何破斥贪嗔痴是大种之法?为何大种不是贪等安住的所依?

4.大种所造依于大种有哪两种解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