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课堂丨释量论·成量品广释39

下面讲“依彼不舍我所心”的第二个科判。

未二(纵然本是不成见)分二:断除贪因不合理;虽贪亦成无过失。

申一(断除贪因不合理)分二:贪因之我无有断;是故知苦无实义。

酉一、贪因之我无有断:

承许有我者,如何许我灭?

领受及名言,功德所依灭,

何许是耽著?著性非如是。

前面讲,外道认为:所谓的我应该存在,因为我是解脱和束缚的所依,我不存在则解脱和束缚皆不能成立;但我所和对我的贪执是束缚或流转的因,所以要通过修行来断除。

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合理。没有遮破或者断除贪执的因——我,有境——对我的贪执则无法断除,因为有了我就必定会产生对我的贪执,两者相互观待成立。因此,在解脱时,也不可能舍弃缘我而产生的贪执等分别念,因为我一如既往存在,就像种下了种子,必定会产生芽果一样。

这样一来,就很难见到我是痛苦之所依,即或见到也无法断除,因为如果我真实存在,耽著境—我不毁灭,能耽著的有境—贪执我就不会毁灭。

按照自宗的观点,世俗中假立的我和我所是存在的,而胜义中两者都不存在,否则解脱和轮回都不能安立。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存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假立存在,二是真实存在。真实存在要么是常有的方式、要么是无常。常有显然不合理,无常就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存在。

假设承许在解脱时,领受痛苦和快乐等感受,和常有、无常等名言,以及智慧、解脱、大悲等功德所依的我毁灭或灭亡,那又怎么能承许它就是你们产生耽著的那个我呢?应成不是那个我,因为耽著的自性——不能舍弃的我并非如此。也就是说,与你们所许它是解脱安乐的享受者,以及具有常有、唯一等的特征相违。如果感受等一切不存在,则失去了建立我的意义,感受者就像石女儿一样,成了无我。这样的话,佛教所讲空性无我的道理就自然而然成立了。

实际上,无论如何寻找,在本来实相中都得不到一个我,所谓的我只是名言中的假相。如果我们懂得这个道理,并完全消除有我的虚妄执著,其境界或状态就称为解脱。所以,所谓解脱,并不是像一个人从监狱里释放出来重新获得自由。

在学因明的过程中,有人觉得某些地方很难懂甚至不太合理,这是正常的,因为因明并不简单。但有些道友的智慧或思辨能力非常不错,就是性情不稳定,这也很难成为人才。就像树苗暂时长得很好,若没有长期养护,也不可能长成参天大树一样。所以希望大家长期闻思,起码也要学完五部大论,尤其年轻人千万不能盲目实修。当然,热衷实修的道友也不全是懒惰,也有人真正想修。

其实社会上,很多人都是在五六十岁或六七十岁开始人生最辉煌的阶段,比如各个国家的元首等。因此,年龄尚轻的道友也不要认为自己已经老了,一定要去老年班或实修班。在公务员中,有人没上几天班就想尽办法退休,作为佛教徒尤其是年轻僧人,若也如此——不参加辅导、不讲考、不辩论,每天只摇转经轮、念咒语,初发心到底为了什么?可能需要反思。

在长期闻思的同时,还要恭敬传法上师,这一点很重要。有人稍微有一点智慧,就不把对自己有法恩的法师放在眼里;有人只是暂时恭敬,而当自己有势力、有资源时,就目中无人……无论从出世间佛法还是世间道德规范来讲,这些做法都不合适,应该像《萨迦格言》所讲那样,人越有智慧越谦卑,这样自相续的功德、学问才会越来越增上。

学习不应得少为足,因为我们所学的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比如《成量品》,只是因明七论中的极少部分;《俱舍论》,在阿毗达磨七部论典中也不足为道;《中论》,也只是整个般若法门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与佛陀、龙猛菩萨、月称论师等圣者的智慧相比,我们的智慧差得很远,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傲慢。长期闻思修行很重要。

一切时我执,令我贪坚固,

彼耽我所种,安住分位时。

纵勤依德分,取受而能障,

于我所离贪,亦能障彼过。

就像不抛弃火则无法弃离燃烧一样,若没有舍弃我,对我的贪执及烦恼等就不会消失。任何时候,只要我执存在,对我的贪著就会极其坚固,因为所谓我执就是对我的贪执,就像执著女人与贪执女人并没有不同他体一样,两者不能分开。坚固的我贪成为耽着我所的种子,只要我贪存在,就不可能离开执著我安乐的目的。所以,即使在获得解脱时,我贪也依然安住、存在,不会有一点损耗(因为外道承许解脱时有我故)。

即使是佛教徒,若没有学过中观,也会认为:我是存在的,否则无法安立轮回和解脱。前面分析过,若我真实存在,则无法成立轮回和解脱;若我假立存在,不但轮回和解脱可以成立,佛教世俗和胜义的观点也能建立。

接着讲:在我执没有断除的情况下,纵然再如何精进观修一切轮回法或我所是痛苦,但依靠见到那些我所是快乐之源的功德存在的部分,对快乐、功德的部分一定产生愿意接受的心。这样的话,就能够障碍对我所远离贪执;再者,由于耽著为功德,也能够障碍见到过失,就像贪欲强烈者在做不净行时,不会见到对方身体不清净而产生厌恶之心,或像嗜酒者不顾酒之危害而开怀畅饮等一样。因此,若欲离贪必须根除我执,否则只能暂时压制烦恼,而不可能连根拔除。

刚开始学佛时,总觉得某些地方不合理,若能以正理进行观察,则会发现佛教所讲的道理极其深奥。宗喀巴大师也说:愚者前很多道理都相违,而在智者前却并不相违。确实,对愚者来讲,四大皆空、往生极乐等都不可能,现空双运——“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也互相矛盾,但对智者来讲却合情合理。不过,当今时代的人太过狂妄,只看了一下《心经》、《金刚经》或《妙法莲华经》等,就自以为是佛教的专家、代言人,而在不同场合夸夸其谈。其实,无论是想代表佛教还是驳斥佛教,都需要全面了解佛法,不能断章取义。

若于我离贪,今无离贪者,

彼如舍弃我?修苦成无义。

假设对方说:在解脱时,不仅没有我所的贪执,对我也会远离贪执。

驳:如此一来,现在就不会有离贪者存在,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要舍弃我故。我是离贪者所舍弃的,如同舍弃粪堆一般。因此所谓我并不是离贪者。假设是这样,那么离贪的那位瑜伽者是怎么舍弃我的?由此他观修痛苦也成了无有意义,原因是,按照你们的观点,修行离贪的一切道都是为了清净我,而如果我不存在,精勤修道不合理,这是对方对内道佛教徒说的主要过失。

对方认为,我是合理的,我所或我贪应该舍弃。其实,我执和我贪不可分割、没有任何差别。若对方懂得这个道理,就不会犯类似错误。另外,在天王慧论师的注释中,对本颂有不同解释,麦彭仁波切引用在了《成量品释》中,大家也应该了解。

不但外道承许我实有存在,很多佛教徒也持这种观点,所以一定要长期循序渐进地闻思佛法。至高无上的中观宗以正理成立:在名言迷乱相中,我假立存在,且是堕地狱、升天堂、往生极乐等的所依;在胜义实相中,这个假立的我一丝一毫也没有。若我们真正懂得这个道理,不但能推翻自己的邪见,还能利益他人。但是,短时闻思修行也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因为像六祖大师那样根机的人少之又少。通过长期闻思修行断除自相续的邪见、烦恼后,修行就会很安全、很稳当。否则,只是暂时的信心、悲心等,可能很快就会荡然无存。

酉二、是故知苦无实义:

彼等观痛苦,唯知是苦性,

彼先已现量,虽尔无离贪。

仅仅了知痛苦是不够的。虽然我们常讲要观轮回痛苦、好好修行,但以此只能产生出离心,故《三主要道论》等论典都讲,一定要断除痛苦的根源——我执,就像病人欲去除病苦,必须根除病因一样。颂词说:世间那些没有远离我贪而观修痛苦的人,也仅仅知道是痛苦性这一点,但是痛苦在以前已是现量所知,无论是否有信仰,多少都知道“苦才是人生”的道理,比如身体生病的痛苦等。虽然如此,但并没有对我、我所及一切轮回法远离贪执,因为:没有断除痛苦的根源,即或知道是痛苦,也会不断趣入、领受。

世间众生非常痛苦,即或权倾一时、富甲天下或貌若天仙者也不例外,时时饱受折磨、煎熬,但却找不到去除痛苦的良方。所以首先要了知轮回是苦,之后要了知痛苦的根源是我执,这一点以正理成立,之后要长期修习无我,否则苦也不可能灭除,就像病得非常严重的病人不吃药,无论如何也无法痊愈一样。所以无论是密宗还是显宗,都要求长期修行,所以“做才是得到”。这样就能断除我执,现前远离一切烦恼痛苦的究竟安乐。

设若依彼过,刹那除彼心,

然彼非离贪,如欲于余女。

设若对方说:三界所有众生虽然现前痛苦,但不知轮回是痛苦的自性,故不生厌离,而希求解脱者知道这样的道理,所以会对轮回永久性远离贪执。如同一个男人对个别女人产生厌恶,并不代表他厌恶所有女人,但修不净观纯熟者则会对所有异性远离贪欲。因此,瑜伽士依靠圆满的出离心一定能获得解脱。

驳:依靠发现贪执对境的过失,在视为过失的心态没有消失的刹那间,对那一对境暂时会去除贪执心,然而一旦因缘具足,贪执仍会复发,因此并非永久性离贪。就像贪欲强烈的人虽然会厌恶某个女人,但对其余女人还是会不断产生贪欲,而修不净观者虽然对所有异性都没有贪欲,但因没有生起断除我执的智慧,对衣服、房屋等其他事物还是会产生贪欲心。

现在社会,人们产生贪欲的对境多之又多!虽然没有住处、饮食等资源,人的生活难以为继,但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很多东西都不一定需要,只是欲望作怪。佛陀常在经典中讲,生活不能堕于两边——若过于贫穷,则很难生存;若太过富裕,也难以修行。所以,人的生活水平达到中等时,就应心生满足,并利用空闲时间提升心灵的质量,而不应在欲望的驱使下一味奔波。

如果我们对空性有总相的认识,并经常修持,即使仍会产生我执,但力量已经相当薄弱。前辈高僧大德也讲,只要通达无我空性,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所以,作为修行人,应当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断除我执上。

若有取舍别,一者所生贪,

随他生起时,诸贪之种子。

如果对方说:即使没有证悟无我,但若并非仅仅厌恶异性的身体,对轮回一切法都视为过失而产生厌恶之心,那还会贪执什么法呢?

驳:只要相续中有芝麻许的我执,就会对外在的事物产生贪心,而入于轮回。就像无色界的天人,虽然可以在极长时间中入于禅定,不生任何贪心,一旦善业穷尽,也会堕入下界。《毗奈耶经》有一则公案:一位比丘在山中修行,贪嗔痴等烦恼很轻微,他认为自己已经获得圣果,就很有把握地到城市中去,结果对境显现时却无法对治自己的烦恼。有些修行人修到一定境界,就认为自己已经获得解脱,于是开始唱金刚歌,但后来不好的习气又慢慢暴露出来。

如果相续中有取受解脱安乐、舍弃轮回痛苦的分别心,则不可能断除贪执。如此对于某事物利于我所产生的贪执,随着其他外缘具足时而生起贪心,因为它是诸贪的根本种子。也就是说,因为贪执解脱的安乐,则会贪执对我有利的一切法,就像对以前没有贪执的女人产生贪心,发现粪堆等垃圾对田地等有用而再度取受一样。因为相续中有贪心的种子,在境界退失或因缘聚合时,一切贪执都会生起,甚至贪著以前并不贪执的事物。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执未断。

所以,欲解脱者,首先应以中观理证认识我的本来面目。若对我的本体是空性生起定解,就能类推一切万法的空性。之后,就能以空性见解打破于我于法的实执。若对一切万法都远离了实有的执著,相续中的烦恼、业力就荡然无存,从而可以获得究竟的解脱。不过对初学者来说,最重要的还是了解我是空性,并以空性无我的修法打破我执。

当然,佛陀并没有至始至终都讲无我修法,因为众生的根机千差万别,需要善巧引导。即或是断除我执和法执,也有因明、中观、禅宗、大圆满等不同方便,不同缘分的众生修持有缘的法门,都能达到顶峰,与诸佛菩萨把手并行,那时就真正对佛陀和正法生起了坚定不移的信心。所以,生起不退转信的途径也因人而异,关键是求取与自己最有缘分的妙法。

学习参考资料

一、法相名词:

1.不净观

又作不净想。为五停心观之一。即观想自他肉体之肮脏、龌龊,以对治贪欲烦恼之观法。人的尸体随时间而变化为丑恶之形状,故在诸经典中皆举有多种不净之观法,以治贪欲之心。据俱舍论卷二十二载,修不净观可对治显色贪、形色贪、妙触贪、供奉贪等四种贪。即:(1)缘青瘀等之相以修不净观,可对治显色之贪。(2)缘死尸被鸟兽所食等之相以修不净观,可对治形色之贪。(3)缘虫蛆等之相以修不净观,可对治妙触之贪。(4)缘死尸不动等之相以修不净观,可治供奉之贪。此外,若缘骨锁以修不净观,则因骨锁中无四贪之境,故能对治上述之四贪。据大乘义章卷十二、卷十三,将不净观分为厌他身而观他不净与厌自身而观自不净二种。

盖不净观与数息观,共称为入道之二甘露门。不净观以无贪之善根为自性,于三界之中,缘欲、色二界,通于欲界、中间静虑、四静虑、四近分等十地,并以此十地为依地,以所依之欲界身而起之不净观,与胜解作意相应,此即是有漏观,相当于四念住中之身念住之位。又于八解脱与八胜处中,以不净观为初禅及二禅之观法。

二、重点、难点、疑点:

1.结合比喻说明,去除痛苦的正道是什么?

要去除痛苦,首先应了达遣除爱之因——与我执相违的正道,之后依之而修行。比如,病人仅知道生病很痛苦,不吃药也没办法痊愈,同样仅知道痛苦不能断苦,没有明白要断除它的根源的时候,会不断地去趋入它、接受它;又如,要根除病根需通过医生认识病因,“了知病因”,同样修行人要认识痛苦和痛苦的根源就是我执;病人进一步要依靠吞服良药才能治愈,“良药”比喻无我的智慧,“治疗过程”比喻对于无我的智慧要先听闻,然后修行,最后才能断除我执。

三、思维与辩论:

1.请从“贪因之我无有断”和“是故知苦无实义”两个方面来论证“断除贪因不合理”。

2.有人认为:学习本课最大的收获在于,只要贪执一法,哪怕是贪执解脱,也不合理。你是否承许这个观点?请以教证、理证,结合修行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