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离幸福很近》07. 来世生命及往生净土


1、世人对前后世持三种不同态度,确定“人有没有前后世”非常重要;

2、通过一些国际著名的学者专家的研究,以及历史上的投胎转世实验,和利用催眠帮助人回忆起前世等,来证明前后世的存在是有确实可靠的依据;

3、当以严谨、客观、公正、开放的态度来对待自己未知的领域,不能以我看不见前世后世,就不承认它的存在;

4、以正见摄持,承认前后世,发愿往生极乐世界的意义。

一、对来世存在的不同态度

1、来世问题极为重要

1)如果来世真的没有,我们现在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也可以,但来世若是存在怎么办呢?

2)假如从不考虑这个问题,所作所为就会非常可怕。

“不见后世,无恶不造。”

3)人的来世非常漫长,不能不做任何准备。


2、对前世后世的态度

1)藏地与汉地的不同

藏地普遍承认前世后世,假如一个人声称它不存在,人们就会觉得他的思想有问题。

汉地情况却与此恰恰相反,倘若一个人认为有前世后世,大家反而觉得他的精神有毛病。

2)常见的三种态度

①认为必定存在:学佛多年的出家人,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坚信前世后世决定存在。

②认为可能存在:对宗教一知半解的人,尽管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却并没有细致地去研究过,所以就容易半信半疑。

③认为绝对不存在:支持无神论、唯物论的人,肯定不承认它的存在。


3、本课对面对前后世持不同态度三种类型的人能够起到的作用

1)对第一种人,有点提醒作用而已,可进一步坚定自己的信念。

2)对第二种人,在听受的过程中,怀疑也许会当下遣除,但也许更加疑惑重重。

3)对第三种人,听了以后,最好能重新考虑一下:“前世后世绝对不存在的理由,到底是不是颠扑不破?”


二、怎样证明来世存在

1、史蒂文森博士研究的转世现象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生物化学和精神病学教授,研究轮回转世四十多年收集2500多个案例,出版《二十案例示轮回》、《欧洲典型的转世案例》


2、塔克尔博士坚信人有来世

1)现实案例

4岁儿童忆起前世好莱坞生活

2)合理解释

①以理说明:按照量子力学的解释,因为观察的行为破坏了波动方程,所以意识不应该是大脑的副产品,而应该是与物质分开、可作用于物质的独立存在体。

②以喻说明:就像电视机和电视传送,电视机可以解码信号,但并不能产生信号。同样,大脑也许是意识表达所必需的,但并不是产生意识的来源。

③以教证说明:法称论师《释量论·成量品》中讲到心识有延续下去的功能,所以,心识是独立于身体之外的,与塔克尔博士所讲的比喻完全一致。

以实例说明:无头鸡存活18个月的公案。


3、历史上的投胎转世实验

1)《印度佛教史》中记述月官论师以额间朱丹记号和口含珍珠为证转生,使外道完全信服的公案

2)当代泰国女子手握护身符转生的公案

3)催眠对来世存在的佐证

耶鲁大学医学博士魏斯医生对凯瑟琳进行催眠治疗使其回忆起多个前世经历,自己也从坚定的无神论者彻底转变。


三、端正态度探索未知领域

1、应断:世间人的错误态度

表现:不情愿接受新观念,即便已累积了相当多的证据,也连看都不愿看一眼,因为抵触了原先的信念。

过患:“智慧”成为邪见。“信若无解,信是无明;解若无信,解是邪见。”


2、深入分析:

1)以故事趋入:通过老太太依次驳斥三位博士的故事揭示“科学”的盲区,说明需要对未知领域不断探索而不是一概否认。

2)《三摩地王经》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诸根为量,圣道复益谁?”

3)连发三问,破斥谬论:

假如心识依靠身体产生,为什么尸体不能产生心识?

假如说因为它不具足一些外缘,那外缘是什么?

身体归根结底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假设身体可以产生心识,那外境的地、水、火、风为什么不能随时产生心识?


3、应取:

1)通过正确途径来培养正确见解。

2)反复研究,而不要盲信权威的说法。

3)好好思维,多翻阅古今中外的书籍。

4)全面认识自己的生命,同时要观察周围人的困惑。

四、略述往生净土的意义

1、有了承认前世后世的基础,往生净土就不会遥不可及。

2、极乐世界的安乐与庄严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3、藏传佛教的修心窍决和利他行为行之有效、非常实用。

4、应以开放的心态研究生命科学,了解佛教的真谛。


相关教证


来世生命及往生净土

1. 佛陀在经中言:“不见后世,无恶不造。”

教证分析:假如从不考虑来世的问题,所作所为就会非常可怕。

2. 法称论师在《释量论·成量品》中讲了:……身次第成识,彼亦显次第,前前刹那者,一一刹那中,是前无彼因,是故一切时,可见或有因。末心与他心,结生有何违?何故许罗汉,彼心无结生?岂非已跟随,量不成义宗?若彼离因故,何故不说彼?如识成取故。……(见大恩上师翻译的《释量论·成量品》)

教证分析:心识有延续下去的功能,倘若没有遇到特殊因缘,比如获得了阿罗汉果,那心识肯定要不断延续。

3. 《中观四百论》云:“(我常非所害,岂烦修护因。)若有宿生念,便谓我为常,既见昔时痕,身亦应常住”。

颂文直解(见益西彭措堪布《中观四百论》讲记四十六)

这个能立有不定的过失。如果以宿命通,见到过去的某一世,与现在世相似,就说那一世也是我,所以我是一体、是常性的。那么既然在身上也可以见到和前世相似的疤痕,是否也可以说前后世的身体是一体、是常性的了?

法义释义

这一颂前两句是引述胜论师的观点,后两句是以身体为例,同理破除。

胜论师也修禅定,能修出有漏的宿命通。他能够看到在过去的轮回中,有众生在做猪、做马或者做人等等的景象,然后他感觉有些猪、马、人等众生,和自己的现世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他就凭这些相似之处,认定这些是自己的前世,因此就觉得必然有一个前后恒常不变的、一体的我。这就是他的理由。

那圣天菩萨以同等理破:如果认为某一世与现在世有相似之处,就认为有一个不变的常我的话,那么无论哪个法上面有过去法的痕迹,就都变成常法了。比如以宿命通回忆起了某一世,身上有个疤痕,而现在这一世,恰好在同一个部位也有个疤痕,按胜论师的理论,那这身体也应该是常的了。

本文中上师说明的是:这种现象,按照佛教的观点,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缘起。因缘具足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发生,证明人有前世后世也特别容易。

4. 佛经中云:“信若无解,信是无明;解若无信,解是邪见。”

颂词分析,信心若没有以智慧来辅助,很容易变成盲目的迷信;智慧若没有以信心来摄持,就会成为一种邪见。

5. 《三摩地王经》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诸根为量,圣道复益谁?”

颂词分析:我们眼、耳、鼻、舌、身、意所认知的范畴十分有限,佛陀在《三摩地王经》中也说,倘若一味地用这些去衡量所有事物,认为这些就是正量,那圣道又有什么用呢。


本课重难点

对未知领域应该如何端正态度?

1、不要被自己原有的知见所束缚

从历史上看,人类总是不情愿接受新观念,即便已累积了相当多的证据,也连看都不愿看一眼,因为抵触了原先的信念。但是,假如你要彻底否定这一切,就必须要有可靠的理由。

2、不要盲信权威的说法

“信若无解,信是无明;解若无信,解是邪见。”

3、好好思维,多翻阅各类书籍

对自己所不了知的道理信口开河,就会如莎士比亚所说:“你可能会用生命的代价,来补偿你所犯过的错误。”


名词解释

净土

圣者所住之国土也。无五浊之垢染,故云净土。【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名相

耳可以听到的,叫做“名”,眼可以看到的,叫做“相”。一切事物都有名相,但一切的名相都虚妄不实。楞伽经说:“愚痴凡夫,随名相流。”【《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藏传佛教、汉传佛教

因此学习藏传佛教也就意味着同时学习了汉传与南传的佛教,如此将各宗各派摄为一体而普皆弘扬,无疑是藏传佛教最鲜明的特色之一。【《密宗断惑论》索达吉堪布著】

是故,皈依法是皈依所有教法。另一方面,须了知汉(传佛教)、藏传佛教的各派平等皆为佛教,皆是在闻思修学佛法,且最终皆可获解脱。【《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 益西彭措堪布】

阿罗汉果

阿罗汉义为胜敌,表示战胜三界烦恼敌人之意。【《金刚功德经》讲记 索达吉堪布】

悟位谓之果。以是为对于修行之因之结果也。阿罗汉为小乘之极果。【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班智达

古印度的一种学位,精通十明学的学者能获此学位。【《藏传佛教辞典》V1.1 (中华佛典宝库 编)】

缘起

凡是在世界上显现的这一切有实法,无一例外都是依靠里里外外的因缘,以缘起的方式而产生的,例如种子生芽、无明生行等等。【《解义慧剑论释》讲记 索达吉堪布】

中观宗

龙树菩萨所传大乘佛法之中观派,又称深见派。深见派主要以抉择正见为主,见地方面之破立较多,最后确立空性正见,如中观六论都是抉择见之论典。【《菩提道次第摄颂浅释》索达吉堪布著】

本师释迦牟尼佛说法四十九年,为利益不同根基而三转法轮,其中第二转法轮,着重宣演般若空性。世尊示现涅槃后,弘教者分两大派开阐般若深义:其一,无著菩萨以《现观庄严论》为宗纲,开创了广大行派,以隐义方式宣示般若;其二,龙树菩萨以《中论》为根本论,开创了甚深见派,直显般若空性深义;【《中观四百论广释》索达吉堪布著】

娑婆世界

佛教宇宙观,在《俱舍论》里有较详的说明,以须弥山为中心,日、月、四大洲、欲界天、梵天,这样一千个世界为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大千世界,因为具足“小千、中千、大千”故称“三千大千世界”,这是一个佛陀所化刹土,我们所在三千世界名叫娑婆世界。【《入菩萨行广释》 索达吉堪布 讲著】

正见

离诸邪倒之正观也。华严经三十曰:“正见牢固,离诸妄见。”胜鬘经曰:“非颠倒见是名正见。”【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法门

指佛所说的法,因是众生超凡入圣的门户,故称“法门”。【《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发心师兄:定解B27 / B23 / B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