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入行论广释》第64课

一、 科判坐标


  • 【颂词1】恒依强欲乐,或依对治引,以恩悲福田,成就大福善。

    • 科判分析

      • 前课讲了善行自己之事,即怎么善行自己的身语意。本课宣讲趋入善法的行为,分两个科判:一是自己修行之理;二是饶益他众之理。自己修行之理分三个科判展开:宣说所修有力善法;修行方法;宣说胜劣取舍。本颂侧重阐述怎么让所修善法变成有力的善法,让所修的善业变成重业,即要具足四种条件:恒常心,欲乐心、对治心,以恩悲福田为殊胜对境。

    • 消文释义

      • 我们修习善法要恒常做,要有强烈的欲乐心,或者以强烈的对治心而修善,依这样的发心对三宝福田、父母师长恩田、苦难众生悲田,进行供养布施,能够成就广大的福业和善业。

    • 本颂重难点

      • 1、略说修持善法要具足四种条件——时间、意乐、对治、对境。

      • 2、广说四种条件:

        • (1)第一个条件“恒”:不管做任何善事,时间一定要长久,坚持不懈,以长久心修持功德大。

        • (2)第二个条件“强欲乐”:即意乐强烈,在强烈信心力的牵引下,善根非常大,反之如果用平常心修持,功德会差很多。

        • (3)第三个条件“对治”:要发起强烈对治心,比如布施可以对治吝啬,大悲心可以对治嗔恨,有了强有力的对治心依靠正知正念能将违品全部遣除。

        • (4)第四个条件“恩悲福田”:以福田和悲田为对境行持善法福德功德更大。

          • 1)什么是“恩悲福”三种田?

            • ①恩田:指对自己有养育教授之恩的人,如父母师长、传法灌顶的上师、传戒阿阇黎等等。在世间或出世间方面这些人对自己恩德相当大,故叫恩田。若以恩田为对境积累善业,功德是不可思议的。

            • ②悲田:指被痛苦所迫,令人心生悲愍的对境,如地狱等三恶趣众生、沦落街头的乞丐、卧病在床的病人等。以此为对境造善业,功德非常大。阿底峡尊者说过:“如果对远方的客人,久病的患者、年迈的父母等慈爱行事,与实修空性大悲藏者相同。”

            • ③福田:指功德圆满的上师三宝。

          • 2)归纳为上供下施两种田。

            • ①福田和恩田叫功德田,将以上三种田归纳起来包括在功德田和悲田中(即上供下施的对境)。

            • ②功德田供养的对境越殊胜,功德越大。

            • ③同样下施的众生越可怜,帮助他们的功德越大。

      • 3、修持善法四种条件:

        • (1)即时间、意乐、对治、对境。

        • (2)行持任何一个善法、修持任何一个法门、做任何一个善事,若能具足这四种条件,就会事半功倍。

        • (3)有关教言中说,哪怕积累一个微不足道的善根,功德和异熟果报也不可思议。

      • 4、上师劝诫:

        • (1)在行持善法时,一定要了解这些方便方法,知道怎么做功德最大。

        • (2)平时行持善法时,尽量延长时间,发心变得强烈,具足对治违品的善法,依靠一些殊胜的对境。

        • (3)反之具足这些条件造恶业,罪过也非常大。

        • (4)造业的时间越长,发心力量越强,对治力越微弱,对境越严厉,那罪业也是越可怕。

        • (5)因此,若万不得已非要造恶业,比如说杀一头牦牛,那要尽量地缩短时间,害心不要太强烈,用上对治害心的善法,不要为供养上师三宝而杀害,不然的话,罪过是相当严重的。

      • 5、以四种条件衡量自己命运好坏。

        • (1)如果自己以前造善业具足这四种条件,来世至少是人天善趣;

        • (2)若造恶业具足这四种条件,三恶趣的大门就会为你而开。

        • (3)用这种方法进行观察,完全能明白自己来人间做了好事还是做了坏事,自己为自己的将来到底铺了什么样的道路。

  • 【颂词2】善巧具信已,即当常修善,众善己应为,谁亦不仰仗。

    • 科判分析

      • 前颂宣说了行持善法要具足恒常心、欲乐心、对治心、依靠恩悲福田,具足这四种条件善法力就大,功德也大。本颂宣讲修行方法,告诉我们怎么修。

    • 消文释义

      • 前面的四种善巧方法已经通达了,并且要具足信心,然后就应当经常修习善法,一切善法应当主动去做,不依赖他人督促。

    • 本颂重难点

      • 1、修行方法具足善巧,精通修法。

        • (1)什么叫善巧?什么叫精通法要?

          • 1)寂天论师说:首先,不管修什么法一定要善巧,也就是说,善于精通其中法要。

          • 2)举例。比如修本尊,就应该懂得到底怎么修,发什么样的心,中间怎么观想,最后怎么回向,对所有的道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叫善巧,也叫精通法要。

        • (2)列举两个颠倒修法的公案说明不管修什么善法,如果发心不对,为了财产,为了害人,这样不但对自他不利反而害了自己。

        • (3)修法务必要以正确见解来摄持。

          • 1)教证说明。乔美仁波切说:“若以菩提心和空性见来摄持修任何法都不会误入歧途。”我们修持的时候,一定要具足菩提心和空性见,这就是“善巧”。

          • 2)空性见犹如宝剑,能将所有的实执砍断;菩提心可使自私自利全部消于法界,一切修法都是为了众生而修。

          • 3)为了众生而修,且没有实执,那修行肯定百分之百正确。

      • 2、对所修法门应具有信心。

        • (1)以做世间事为例,阐述不管修持空性法门,还是闻思大乘佛法,都要有一种信心,这是非常关键的。

        • (2)现在许多人在信心上有一定的问题。

          • 1)有些人听法不带法本,不看书,不像一个听法者的行为,也没有听法者应有的威仪。上师以前在任何上师面前听受佛法,不看书的情况绝对没有。

            • 结论:假如书都不看,恐怕对学佛也不一定有利。佛陀在佛经中也说了,对佛法的信心、态度不太好的人面前不能传授佛法。

          • 2)现在的人学佛的条件相当好,上师辛辛苦苦地讲,讲完后有人辛辛苦苦地整理出来,印成资料再发下来,听法者只要看就可以了。上师以前听法的时候,很多条件都不具足,需要翻山越岭到处找书,甚至需要借书抄下来。

            • 结论:现在的人条件可能是太好了,人的信心反倒不相同了,对法没有强烈的希求心就不可能获得什么利益。

          • 3)外面的居士,在学《入行论》时,有些在练气功,有些在打坐,有些在说话……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有。上师不管遇到任何简单的还是难的法,他的上师在讲的时候自己都会一个字一个字的在看,遇到科判的时候,就用彩笔勾一下,对于所讲的重要内容,用铅笔或者其他笔来做注释。

            • 结论:这说明这些人对佛法根本没有信心,也不是所化之器。

        • (3)不论对什么样的法,信心和态度非常重要!

          • 1)基本的闻法规矩要懂得。

          • 2)真正想学的人,应该按照我们的条件如理如法去修持。

          • 3)听法要有听法的要求和规则,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佛法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 4)要知道,佛法极为深奥,聚精会神地听,有些钝根者还不一定听得懂,更何况三心二意,东看西看,以这种态度想得到佛法的利益,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 5)假如真的想学习佛法,行为上、态度上要对佛法和三宝有一种信心,有一种尊敬,这样才能对自相续有利。

      • 3、恒常修持

        • (1)教证说明。《华严经》中说:“应于一切时,勇猛大精进。”

        • (2)修行是长期的事业,长久努力方有所成,一曝十寒的修行没有用。

      • 4、独立而为行善,不要依赖他人劝导。

        • (1)教证说明。

          • 1)“众善己应为,谁亦不仰仗。”

          • 2)《大集经》中说:“菩萨独自披上无上菩提心的精进铠甲。”《经庄严论》中也说:“发菩提心的大乘菩萨,利益众生是他的职责,如果别人劝他去饶益众生,那是值得惭愧的事情。”

        • (2)故菩萨应该自觉、主动地度化众生,行持善法,不必要他人来劝导。

        • (3)以公案开示真正行持善法的高僧大德们,从不依靠别人的督促和提醒。

          • 1)阿底峡尊者为积累资粮,每天精进做小擦擦佛塔的公案。

          • 2)汉地百丈禅师为积累资粮,遣除罪障,必亲自带领大众劳动,上山担柴、下田种地,年纪大了,也坚持“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 5、呵责如果学佛了但很多习气一点都没有改变,每天都要人督促,这样下去,学佛好像也没有多大意义,而且如果这样才听得下去的话,学佛也不会长久的。

      • 6、以《格言宝藏论释》中记载的两只天鹅带一只乌龟飞上天的公案,说明我们行持善法也好,做世间上的事业也好,如天天依靠别人来护持,是不可能的。

      • 7、劝诫。自己应该学会长大,并意识到:“我已经发了菩提心,应该自觉、积极地帮助众生,行持善法,该做的事情必须做,不能一直这样推!”

  • 【颂词3】施等波罗蜜,层层渐升进,勿因小失大,大处思利他。

    • 科判分析

      • 前一个颂词讲了具体的修行方法,这里讲在利益众生的过程中要分清胜劣,懂得取舍。

    • 消文释义

      • 布施、持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六波罗蜜多之间犹如阶梯般层层递进,后后功德更为殊胜,应按照这种顺序进行抉择,再循序渐进地身体力行,在真实行持时,不要拘泥于小德行而舍去大善法,善法大小应该以利他的程度权衡考虑。

    • 本颂重难点

      • 1、怎么区分胜劣?

        • (1)一切善法全部归摄于六度波罗蜜多——布施、持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六度之间由易而难,层层渐进,后后功德更为殊胜。

        • (2)譬如,布施与持戒比起来,持戒的功德大;持戒与安忍比起来,安忍的功德大......以此类推,我们应根据自己根基选择大的功德。

        • (3)教证说明。

          • (1)世亲论师说:“如大海水与牛迹水,其量相差悬殊。持戒功德与布施功德亦如是,百年布施不如一日持戒。”

          • (2)《宝积经》云:“何者以喜心,百年作布施,不如一日中,守持净戒胜。”

      • 2、谴疑。

        • (1)抉择胜劣是否与“经说行施时,可舍细微戒”相矛盾?

        • (2)不矛盾。如果布施的功德大,失去一些小小的律仪,并没有特别大的过失,这一点佛也是开许的。

      • 3、功德大小以什么安立?

        • (1)教证说明。《释论》中说:“大处思利他”。大处主要思维他众的利益,着眼点也要放在这一大处上。

        • (2)以一人发誓要闭关,却有人正好远来向他求法的抉择为例,阐述戒律中对出家人的日常威仪有一些要求。但为了放生、为了救护众生的生命,违犯一些细微学处,这并没有多大过失。

      • 4、教诫。

        • (1)佛经中讲过,我们千万不能为了小利而失去大义。

        • (2)以《百喻经》中一个小孩为了得一些糖果将家里金银财宝送给盗贼的故事,教诫我们为了一些小小的功德,以自私自利的心去闭关,然后失去利益众生的重大事业,是不合理的。

        • (3)应断行为。表面上利益众生,实际上是为自己获得名闻利养,获得一些财富,以利益众生为借口,这样的行为没有多大实义。

        • (4)在修学佛法的时候,因果之间的轻重要分清楚,这一点很重要!

  • 【颂词4】前理即已明,应勤饶益他,慧远具悲者,佛亦开诸遮。

    • 科判分析

      • 明确了利益众生的功德非常大的道理后,接下来要明了饶益他众之理。本颂通过略说概括在饶益他众过程中,身语意方面,哪些学处佛陀开许,哪些学处是永远也不开许的。

    • 消文释义

      • 明白了上述道理以后,就应该精勤利他,具有深远智慧的大悲佛陀,为此对菩萨开许了一些身语遮戒,即在对众生有利益时,如果需要舍弃遮止身口七支不善等律仪戒,也可以开许。

    • 本颂重难点

      • 1、开许学处。

        • (1)在对众生有极大利益的情况下,佛陀也有一些开许。

        • (2)公案说明。

          • 1)如《大密善巧方便经》中所讲述的:大悲商主为阻止持短矛者杀害五百商主而自己杀害他,反而圆满了十万劫资粮的公案。

          • 2)星宿婆罗门为救商主之女性命而舍梵行,还俗与她成家,以此善念也圆满了十万劫资粮的公案。

        • (3)结论。

          • 1)大乘本来不能杀生、不能邪淫,但若对众生真正有利,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开许。

          • 2)这种做法的前提是,相续中无有丝毫自私自利,完全是利益他众。

          • 3)教证说明。

            • ①《中观宝鬘论》中说:“不顾自利故,一味喜利他。”

            • ②佛陀在《宝积经》中说:“若能真实饶益众生,开许杀害造五无间罪者。”

            • ③《声闻经》中亦云:“对犯根本罪的有些行为,若以大悲心摄持而利益众生,也有开许之时。”

          • 4)因此,行持善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了解哪些是开许的,哪些是不开许的。

      • 2、不开许学处。

        • (1)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生起自相的贪心或嗔恨心,以双运、降伏的名义来破戒,这个佛陀永远也没有开许。

        • (2)教证说明。

          • 1)《菩萨二十颂释》中明确说过:“作为发心的出家菩萨,永远也不开许以出家身份与别人做不净行。”

          • 2)有些讲义中还说:“出家菩萨对淫戒、杀戒都没有开许,若是为了真实利益众生不得不行持,则应先舍戒,后方可行持。”

      • 3、只有获得一地菩萨以上,没有自私自利、完全是利他心态时,才开许行持这些行为。而凡夫人的相似悲心,没有自私自利的成分是不可能的。

      • 4、真正的大成就者和大修行人非常谦虚,呵责现在的凡夫人连《二规教言论》中所讲的世间人格都不具足,还经常冒充大成就者,蒙蔽愚痴的众生的愚痴行为。

      • 5、智慧取舍。

        • (1)佛教应以佛教的精神来弘扬,千万不要将世间上贪心嗔心,跟佛教的悲心和空性见鱼龙混杂,将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事物混为一谈。

        • (2)麦彭仁波切曾说,如果自己实在没有能力弘法利生、守持清净戒律,在恭敬顶礼佛陀后,还俗做个在家人,这也是佛陀开许的,但没有必要穿着袈裟而故意破坏佛教!

      • 6、总结。

        • (1)所谓的开遮,一定要分清界限。

        • (2)假如密宗和显宗分不清,密宗真正的智慧和贪心也分不清,这样对佛教、对自己的修行会带来无数的障碍,应该倍加注意!

  • 【颂词5】食当与堕者,无怙住戒者,己食唯适量,三衣余尽施。

    • 科判分析

      • 此科判为广说饶益他众之理,本颂通过我们所执著的财物方面,宣讲以财饶益众生,并首先从“施衣食之方式”角度,来宣讲合理布施财物的方式。

    • 消文释义

      • 平时应当将自己的食物分与饿鬼、旁生等。如堕落恶趣者、无依无靠的贫穷者及安住境界的苦行者,自己只吃适量食物;在财物方面除了三衣,其余应全部布施。

    • 本颂重难点

      • 1、布施食物之方式。

        • (1)将自己的食物分成四份。

        • (2)教证说明。

          • 1)《毗奈耶经》等律藏中,要求将食物分成三份:第一份供养三宝,第二份为暂时可能到来的沙门、婆罗门或王族准备,第三份自己享用。

          • 2)龙猛菩萨的《亲友书》和寂天菩萨的有关论典中,都要求将食物分成三份或四份,只留一部分自己享用。

      • 2、对食物也应合理分配。

        • (1)藏汉两地修行人将食物分成三四份的习惯自古就有,我们在受用食物时,尽量观想以新鲜洁净的部分供养诸佛菩萨。

        • (2)遇到贫穷可怜的众生时,对他们给予一些布施。

        • (3)自己吃饭应该适量,不能吃得过多,也不能过少。

      • 3、了知合理饮食的关键之处。

        • (1)在饮食过程中,如果过多,自己不舒服,也容易昏沉,听课时也会没精神,会打瞌睡。

        • (2)吃饭如果过少,体力不足,经常去操心饮食,就没有精力闻思修习。

        • (3)教证说明。

          • 1)佛陀在经中专门有个愿文:“不生过富家,不转贫穷家,唯生中等家,恒常得出家。”

          • 2)《毗奈耶经》中也讲:“腹内四分之二进食,四分之一饮水,四分之一空置。”

      • 4、如理如法饮食。

        • (1)吃饭时尽量不要贪著美味。

        • (2)教证说明。

          • 1)《心性休息大车疏》中说:“进食时应当以四想而享用:于食物做不净想;心中生起厌烦想;为利益腹内虫类而食想;身体作驶向菩提果之大船想。不应以增长贪爱之心来享用饮食。”

          • 2)《月灯经》中云:“彼等化缘得美食,不修瑜伽而享用,彼等彼食变成毒,如牛犊食忼连根。”

      • 5、在其他财物方面,出家人除了自己的三衣、法本、法器外,剩余的资具全部应布施。在布施的过程中,千万不要产生吝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