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庄严论释 第七十四课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全知麦彭仁波切所造的《中观庄严论释——文殊上师欢喜教言论》。现在正在宣说一切万法在世俗谛中如何显现的道理。世俗谛当中的法是通过三个法相进行安立的:第一,“未察似喜”;第二,是刹那生灭的有法;第三,一定是起作用的法。今天讲第二个问题“以何因而显现之理”,即具有三个法相的世俗法是通过什么因而显现的。
壬二、以何因而显现之理:
未观察似喜,依自前前因,
如是而出生,后后之果也。
这种未观察而似乎欢喜、似乎存在的世俗有法,它是通过自己前前的因而产生后后的果,没有其他的因。实际上,前前因产生后后果,就是安立世俗法是因缘法或缘起法,通过安立缘起法而否定其余的实有因、常有因或者无因等。通过安立前前的因产生后后的果,宣说了缘起的道理。缘起理是佛陀教法当中最为殊胜、不共的一种观点。
【如果有人想:那么,具备如此法相的所有世俗法不灭而现到底是以什么因而显现的呢?】
如果有人这样想:具备“未察似喜”等三种法相的世俗法不灭而现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因而显现的呢?世俗法必定应该起功用,这种法不可能是无因的,那它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因显现的呢?
【作答:正为了说明此显现并没有其他任何因,唯一是以缘起的方式而显现的,作者才如此说道:未经观察似乎欢喜的此景象并没有另外的显现之因,之所以这样显现唯独是依赖于自己的前前之因而如是产生后后之果的。】
回答:就是为了说明这个显现没有其他的任何因。“没有其他任何因”就是否定了其他因,如其他教派中安立的所谓大自在天为因、上帝为因或者其他的实有因等等。否定这些因,就是为了说明显现唯一是通过缘起的方式显现。
“以缘起的方式而显现”意思是,如果前前具备了因缘,则一定会产生后后的果。正是为了说明这一点,作者静命论师“才如此说道:未经观察似乎欢喜的此景象”——即世俗谛的三法相之一“未察似喜”,没有经过胜义谛的观察、似乎存在、似乎欢喜的这个景象,并没有另外的显现之因,之所以这样显现在人们的根识等面前,唯独是依赖于自己的前前因如是产生后后果。
通过前前因产生后后果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个方面是因已经具足,果法乃至于相续存在期间,前前的法生了之后灭了,后后的法再产生、再灭,它有这样一种相续。另一个方面,后面缘起显现的果法如果要产生,一定是在前面具备了产生的因。比如种子和苗芽的关系,苗芽如果要显现、产生,一定是在前面具备了种子和种子以外的俱有缘,如阳光、水、土等等。如果有了前面的因,就一定会产生后后的果。这是依缘而产生万法的道理。
【某一法不观待任何事物如同空中的鲜花一样显现是不合理的,凡是作为所知的法决定观待,一切有实法绝对是观待而产生,所有无实法绝对是观待而假立。】
某一法不观待任何事物就犹如空中的鲜花一样突然显现——这是完全不合理的,任何法一定会观待其他法才能出现,若不观待任何事物根本不可能显现,如果显现就是无因显现和产生,如果是无因显现、无因生,如前所述就会具有很多过失,所以不可能是无因生。
总的来说,“凡是作为所知的法决定观待”。如果成了一个所知的法,不管是自相的所知,还是总相的所知——有些所知有自相,具备自相的法是真正的所知;有些法只有名称,有名称的缘故成为所知。不管是自相的所知,还是由名称安立的所知,凡是作为所知的法绝对是观待的。
到底是怎么观待的呢?观待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如果是有实法,一定是观待因而产生,“一切有实法绝对是观待而产生”,观待其他因它自己才能够产生。
第二,如果是无实法,无实法没有本体,肯定不会观待而产生。无实法没有办法产生如何安立呢?比如我们脑海当中出现的兔角、石女儿、虚空等概念是无实法,“所有无实法绝对是观待而假立”,观待谁而假立呢?观待有实法而假立。比如所谓的虚空,就是在否定质碍之后安立的一种概念。无实法是在否定有实法之后安立的,无实法的概念一定是观待有实法才能够假立。
观待有两种:一种是有实法,因为它在名言谛中有自相,它可以观待其他因而产生;另一种是无实法,因为它在世俗谛中没有本体,所以没办法观待因而产生,只是观待有实法而假立,就像无为法观待有为法才能假立一样。如果不观待有为法,就不可能有无为法这个假立的名言。一切法都是观待其他的法才能够出现。
【那么,是如何依缘而起的呢?】
既然是依缘而起,那么到底是怎样依缘而起的?下面讲所谓的缘起。
【缘起法有内缘起法与外缘起法两种。】
缘起法分为两类:一类称之为内缘起;一类称之为外缘起。
【其中外法是以种子生芽的方式依缘而生;】
内缘起是观待一切众生的流转过程。这个内容比较重要,所以放在后面讲。
所谓的外缘起是观待有情相续流转之外的山河大地等等——这些法到底是怎么安立的?怎么产生的?比如“以种子生芽的方式依缘而产生”,如果有了种子、阳光、水土,芽就会产生,这种因缘继续存在下去,它就会通过芽而有枝,通过枝而有叶,通过叶而有花果。暂时而言,外面的法都是通过种子生芽的方式依缘而产生的。
究竟来讲,按照唯识的观点,所谓的种子生芽也是一种内缘起。因为无论所谓的种子、芽,除了每个有情相续当中的种子习气,根本找不到一个外在的、色法自性的种子或芽。当然,我们在承许外境时,也可以说外缘起——这个外法是通过种子生芽的方式依缘而生。
下面讲到了内缘起。
【所有内法是以缘起十二支的方式使因果连续不断而生。】
“所有内法”就是指有情的相续或者有情轮转的方式,它是通过缘起十二支的方式让因果连续不断而生的。从顺式的缘起十二支来看,就是有情的流转过程。有情是如何流转的呢?就是通过缘起十二支安立的。有情如何还灭、获得涅槃呢?就是前因灭、后果就灭。缘起十二支一环扣一环,前前作为后后的因。如果其中一环不被打破,有情流转的相续就没有办法中断。
缘起十二支在缘觉乘当中是着重讲的,声闻乘、菩萨乘也讲十二有支。一切有情的流转都是通过缘起十二支的方式安立。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缘起十二支。
【缘起十二支:(一)无明:也叫痴心,即对一切万法的自性真如一无所知,它并不单单指无有明知,而是指直接与觉性智慧对立的违品——愚痴心所。】
缘起十二支的第一支叫作无明支,无明支也叫作痴心。所谓的无明,是指对一切万法的自性真如一无所知的状态。无明从字面上理解是无有明知,如果单单理解成无有明知,那么桌子、土石等等无情法也具备无有明知的特点,但我们并不能把桌子、土石等安立为十二有支中的第一支无明支。此处的无明不是单单指没有明知,“而是指直接与觉性智慧对立的违品”。从这个方面讲,明就是觉性智慧,无明就是没有觉性智慧,无明所表达的意思就是“愚痴心所”,一切有情都存在愚痴心所,这是对万法完全不了知的一种状态。
大乘、小乘安立无明的方式不一样。小乘把四谛十六行相的无我自性作为智慧觉性,认为无明就是不了知人我不存在。大乘所谓的无明,除了不了知无人我的自性,还包括不了知无法我的自性,人我执、法我执都包括在无明当中。大乘在抉择见的时候,无明的范围就要宽很多。
从大乘的角度讲,有无明就会产生轮回,如果打破无明,即在打破人我执和法我执之后,十二有支中的行、识、名色等逐渐就会息灭。
十二有支当中为什么把无明作为第一支呢?这是为了便于讲解。实际上十二有支是环环相扣的,既然是环环相扣,那么无明支的因是什么?——如果把无明安立成实有的第一支,我们就要问它的前面是什么?实际上十二缘起就像个圆圈、旋火轮一样,通过第十二支老死,就会产生无明。但是为了便于理解,在讲解的次第上,就把无明作为第一支,佛陀也是首先讲无明。有了无明,就会有下面的果法。下面讲第二支——行。
【(二)行:由无明中产生、依靠对自他等的颠倒分别念而积业。】
这个行是什么呢?有时说这个行就是行为,那么这个行为到底是指什么?就是业。平时我们说行业,把行和业放在一起,就能比较准确地理解行的意思。行和业是通过无明产生的,如果你不了知万法的真如,就会产生对自他等的颠倒分别念,有了对自他等的颠倒分别念,就会积累业。也就是说,有了自他的颠倒分别念,就会由此而产生种种的行为,这种种行为就叫业。所以,如果有了无明,就一定有无明所造的业。这是第二支行支。有了行业就会产生第三支识支,即心识。
【(三)识:由行而在识上熏染习气,并且一旦现前时,便能形成果之识。】
识分为因位识和果位识两种。首先是“由行而在识上熏染习气”,有了行之后,就会在自己的识上面熏染一种将投生、现前粗大法的习气。它是在心识上面熏染一种将出生后果的习气法、种子法,这种心识状态就叫因位识。
“并且一旦现前,便能形成果之识。”这种习气一旦成熟、现前,就能够形成果位识。“果之识”就是能够形成果位识。《俱舍论》当中讲十二有支是按照人道众生胎生的方式来讲的,无明和行划在前世的烦恼和业当中,从第三支识开始讲到今世,识位就是投胎的那一刹那,首先有了父精母血,然后这个识入于父精母血当中,这个状态、阶段就叫第三支——识支。
下面讲第四支——名色。
【(四)名色:依赖于识而形成四名与胎位的凝酪等色即五蕴。】
前面的识是指入胎的第一刹那,后面的这个名色,就是识在住胎时、还没有完全形成六根之前的状态,叫名色位。
“依赖于识而形成四名”,有了第三支识,在胎中就会出现“四名”和“色”,合起来就叫名色。名有四种:就是受、想、行、识四名蕴。四名蕴是通过前世的心识带来的,为什么叫名蕴呢?名蕴是观待于色法而安立的。因为色法的自性是有质、有碍,有质、有碍的法安立为色法,而心识的法是无质、无碍的,它不像色法那么粗,心识很细。那么怎样去了知心识呢?我们说心识不同于色法,色法是有质碍的法,这是色法的自性,而心识没有这种自性,从一个角度来讲,心识只能通过名称来表达,或者它只有一个名称而已。所以,受想行识这四个法观待于色法来讲只有名,所以叫四名蕴。这就是名色当中名的意思。
名色当中的色,就是通过父精母血逐渐形成的、在“胎位的凝酪等”。凝酪是最初父精母血形成的一种像新鲜凝固的奶酪一样的物质,这是住胎的第一位。由父精母血形成胎儿的第一位就是凝酪,然后慢慢才形成人形。凝酪等色法叫作五蕴。基本上,这个色法是通过父精母血逐渐形成的,如受精卵。心识入于受精卵当中和色法一起发育、生长,最后就会形成胎儿,这叫作名色位。
有了名色之后,就会出现第五支——六处。
【(五)六处:依靠名色而产生眼等内六处。】
六处也叫六根。有了前面的名色、眼等内六处逐渐可以形成。“内六处”由眼、耳、鼻、舌、身、意组成,是通过前面的名色位形成的。当然,这是讲在没有障碍的情况下怎么流转的,只是讲一个顺利的发育过程,如果名色还没有发育成熟就流产了——此类情况并不包括在内。六处之后是第六支——触。
【(六)触:如果某处(指六处中的某一种)存在,则必定产生值遇六境的触。】
很多地方讲第六支触主要是指出胎之后,但不一定要出胎才有触。在胎位也会有一些触,比如身触、耳触等,但眼触不一定有,因为胎儿在母胎当中是看不到的。胎儿出胎之后六根接触六境,然后产生六种触。比如眼根接触外境之后产生眼触;耳根接触外面的声音产生耳触;声根接触外面的色法之后产生一种声触,如此必定会产生值遇六境的触。有了触之后,就必定有了第七支受。
【(七)受:一经接触,必定生起苦、乐与中等(等舍)的感受。】
一经接触就一定会产生受,接触不好的境产生苦受,接触好的境产生乐受,或者接触中等的境就会产生等舍的受。有触之后就一定会产生受,有受之后,就会产生第八支爱。
【(八)爱:一旦有了受,就不可能无动于衷而置之,便会产生爱。】
一旦有了苦、乐、舍三种受,就一定会产生两种爱:不离爱和乖离爱。如果是乐受就不想离开,产生不想离开乐受的一种爱,叫作不离爱;如果是苦受,就会产生想要很快离开这种痛苦的感受,叫作乖离爱。舍受是一种很弱的心态,不会直接引发爱。因此三种受引发的是两种爱。
其他地方还讲到,爱一定有无明的加入。如果没有无明,就不会有染污爱。比如圣者也有受,但是他的相续当中没有无明,就不会产生不离爱和乖离爱。但凡夫都有无明的缘故,一旦有了受,就会产生爱。从这个方面来说,爱也是烦恼,通过这种烦恼又会产生后面的因。
益西彭措堪布等大德在讲十二有支时,重点是放在爱和取上面。因为前面的无明、行乃至受之前的法——尤其是无明、行是前世的一种因果、烦恼和业,对于现在来讲已经无可操控。有了前面的无明和行,从识入胎开始,经过了名色、六处,有六处就一定有触,有触就一定有受,触和受的位是无法避免的。但关键问题是,在有了受之后后面的法怎么处理,是跟随老习惯去产生爱呢?还是在爱支这个地方有一个突破?这个爱到底能不能突破?是可以突破的。前提是必须要认识到产生爱的恶果或伤害性,认识到这一点,在有受的时候,才会想方设法地阻止对受产生的不离爱或乖离爱,必须从这个地方入手引发出离心,了知受是痛苦的自性或者无自性,产生一种出离的意乐,尽量避免在相续当中产生不离爱或乖离爱。这就必须借助于修法的力量,否则我们还是会跟随老习惯——又开始产生爱。
我们见到境、产生受的时候,往往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爱,觉得这个很好,谁要阻碍我得到这种爱,我就对他发脾气等等,从而产生很多烦恼。实际上,很多人都是在从受到爱的过程当中没有了知爱的本体,如果了知了,就会在爱当中引发一种出离或者空性慧。爱本身也是一种烦恼和无明,在今世当中你如何控制无明、控制爱?就要在这个地方入手。所以,很多修法都是着重对爱进行观察。
当然,为了打破爱,我们也可以观察前面的受是无自性的。比如《入菩萨行论》智慧品中讲到四念处破身受心法时,就宣说了受是无自性的。我们首先了知受是无自性的,受既然无自性,那么爱也一定是无自性的。或者我们在了知受无自性之后,对受就不会有很强烈的感受和执著,就不会产生爱了;或者即便产生爱,也能了知它是一种无自性的法,不应该执著,这个爱的相续就不会延续下去。
一般人在修行时,因为相续当中有烦恼,不由自主就会产生一种爱。修行人和不修行的人,最大的区别之处就在于:一般人在产生爱之后,不懂得怎么斩断它的相续,只会由爱、取一个个发展下去,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只有下地狱了;作为修行人,当爱一产生,马上就会警觉,发现这样发展下去是不行的,就会通过各种教法尽量阻断它的相续,不让爱再发展下去,从这方面趋入修行。实际上,从爱支开始我们才有了主动权,前面基本上是没有的。你是让爱发展,还是不让它发展,就看是不是斩断了无明。斩断了无明,爱就不会发展;不斩断无明,无明和受合在一起就会有爱,有了爱,就会有取。
【(九)取:如果生起了爱,则不会善罢甘休,自会竭力追求所爱的对境,于是出现了取。】
有了爱之后他就不会善罢甘休,相续当中的烦恼就会进一步地加强、加固,就会竭尽全力去追求所爱的对境,最后就出现了取。所以爱和取就是指无明、烦恼。有了爱就一定会去追求,比如我对这个境很执著、很喜爱,发展下去肯定会去追求它,相续中这种爱的习气就会逐渐稳固。
爱、取的烦恼是引发后有的两个关键环节。修行人要真正斩断后有就要斩断爱、取——不会有爱,也不会因爱去追求。很多业是在产生爱的时候产生的,但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业,主要是在有了爱之后拼命去追求的过程当中引发的。把爱和取两支放到我们平时造业的过程当中观察,就会发现一些很严重的业就是在爱、取当中造的。因为对有情、物质等法有贪著、贪受,为满足自己的贪心,所以拼命去追求,在追求的过程当中就造下了不可思议的业。这种后世的业,就是在取当中不断得到加固、加强。
实际上,我们每天都活在十二缘起当中,尤其是爱、取当中。如果我们在这方面不警觉,当我们临死的时候,这个取或有在活着时已经非常坚固了,所以一死之后就会立刻转生,在轮回中继续漂流或投生三恶趣感受痛苦。我们对于爱和取两支,一定要放在平时的生活、修行当中好好地去观察——我们在面对一个事物的时候,肯定是会有受的,那么此时会不会有爱?有了爱之后是怎样发生取的?——爱取就是在这个当中出现的。所以说,在竭力追求所爱的对境时出现了取,如果有了取,就会有第十支——有支。
【(十)有:对于凡是这般取受而积业,称为有。】
如果拼命去取受,在取受的过程当中就会积累很多的业,这种业就叫作有。本来有是后有或者三有轮回的意思,那为什么把业称之为有呢?这是把它的果放在因上面取名,即因取果名。为什么因取果名呢?因为在今生当中投生三有的业已经完全确定了,虽然还没有到达后有,但将来一定会到达,因为这个业已经成气候了,已经没办法逆转了,虽然现在还在处于今世业的阶段,但是已经可以把它称为有了。
比如有些人说,虽然某人现在还是一个人的身体,但已经是饿鬼的习气了,现在虽然还没有堕于饿鬼道,但是通过他相续当中的悭吝或各种各样的表现可知,一死之后就是饿鬼的身份。或者说,虽然某人现在还是人,但已经是地狱的身份了,为什么?因为他已经造了很多很多地狱的业,一死之后肯定马上堕地狱。把果放在因位上讲,就可以说这个人是地狱种子、地狱众生。恶业如此,善法也可以这样讲。
有实际上是一种业。对照而言,爱、取两支对照无明,有支对照行。前面我们说行就是业,是引发今世心识的前因。十二有支的今生阶段是从第三支识开始,到第十支有结束。前面已经讲了无明和行,有了行就有了业,有了业就会投生。实际上第十支有支就是投生后有的业,在这个地方业已经成了气候,基本上难以逆转了。
因此,我们千万不要等到临死之时,才发现投生恶趣的业已经形成气候了,已经没办法逆转了,这是很悲哀的事情。关键是现在我们还有自由,还可以在爱、取当中去斩断它,所以该忏悔的忏悔,该阻止的阻止,不要发展到临终时才后悔莫及。
有时候,我们觉得临终很遥远,但临终也许就在今天晚上,也许就在今天。如果配合无常的修法,就会发现无常的确非常迅速,无常到来时,什么东西对我们最有利益呢?只有善法最有利益。所以一定要想方设法地阻止恶业的相续,想方设法地修行善业。
有了有支,就一定会投生后有,这样的业是成熟的业。第十一支生就讲到了后世,即第三世。无明支和行支是前世的法,从心识到有支是今世的法,生和老死是后世的法。
【(十一)生:所造之业永远不会虚耗,将随着黑白之因而投生到善趣与恶趣,即称为生。】
今生当中的业已经成熟,死的时候也没有对治,所造的业不会虚耗——黑业力量大就投生恶趣,白业力量大就投生善趣,这称之为生。相当于前面的识投胎一样,开始投生。
【(十二)老死:从出生时起,便存在相续逐渐变异的老与相续灭尽的死,】
从出生时开始就存在相续的逐渐变异,这称之为老,相续灭尽称之为死,二者合称为老死。此处的老是广义的老,虽然老人也叫老,但这里是从相续变异的角度叫老。每个人无论是否能活到老年,都会有相续的变异。每个人有生之后,就有老、有死,合起来就是第十二支——老死支。
【由于这两者从无常的角度而言是相同的,因此才合称为老死。】
老、死两者一个是指变化,一个是指相续灭尽,从无常的角度来讲是相同的,所以合称老死。
【此十二支完全可包括在烦恼、业与痛苦三者中,它们彼此互为因果,从而(使众生)犹如旋火轮般接连不断地流转于世间。】
十二支可以包括在烦恼、业和痛苦三者当中。在《辩中边论》当中,十二支可分为烦恼杂染、业杂染和生杂染三类问题。前面讲到的无明和爱取叫烦恼,包括在烦恼当中;第二支行和第十支有叫业;其余的生、老死,或者从识到受之间叫痛苦。它们彼此之间互为因果,从而使众生犹如旋火轮一样,接连不断地流转于世间当中没办法出来。我们如果真正要从轮回当中解脱,就必须要斩断十二有支,要斩断十二有支就必须打破无明。无明在今生当中的体现就是爱、取。怎样打破爱、取呢?必须认知所爱都是假立的、无自性的、痛苦的,这样才能打破无明。抉择一切人和法的自性都是空性的,就打破了无明、打破了爱。如果爱不存在,取就不会存在,就不会有“有”,没有“有”就不会有后面的生、老死。从空性慧入手,不管是人我空性还是法我空性,逐渐修行善法才可以斩断轮回。否则,如果我们还是追逐于外境,逐渐由受而生爱,由爱而取的话,想要解脱非常困难。
善知识都是通过十二缘起引导我们。比如前段时间上师益西堪布在整顿的时候说到网络和手机问题,如果你对网络、手机或其他东西有受的执著、有爱有取,就肯定会坚固后世的业,要想获得解脱很困难。所以要想方设法斩断外缘,从外缘上面斩断之后,这个爱因为缺缘就不生了,就不会积累很多的恶业。这只是一个例子而已。还有其他上师教导的修行方式,都是让我们打破对五蕴的耽著,从爱、取当中解脱出来。如果没有爱、取,就不会有“有”,逐渐能够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
【可以显现的此等法也并非是依于一个不空的因而显现的,如颂云:“唯有空性诸法中,起现空性万法已,经忏明灯镜印章,火晶种子酸与声,蕴结生亦不迁移,智者理当通达此。”】
可以显现的这个法,并非是依靠一个不空的因而显现的。如果说有因,这个因不可能是不空的,一定是无自性的因才能产生无自性的果。龙树菩萨所造《缘起宝藏论》当中讲到:“唯有空性诸法中,起现空性万法已……”。只有空性的因,在空性的诸法当中可以起现空性的万法。
下面举了从“经忏”乃至于“蕴结生”的几个例子,作为智者理应通达这方面的道理。下面详细解释。
【这其中的意思是说,某人朗朗诵读经文,当其他人记在心里时,对方(指诵经者)意中所拥有的经典等并未迁移到另一人的心中,自方的相续了知经忏的心是依靠对方的经忏声而呈现的,并非无因。】
第一个例子是颂词中的“经忏”。这里的经忏并不是平时我们所讲的大经忏等,而是指日常讽诵的经文。意思是说,一个人朗读经文,其他人听熟后就会记在心中。朗读者心中所拥有的经典等,其实并没有迁移到听者的心中,但听者也能了知。“自方的相续了知经忏的心”,并不是对方相续当中记忆的经忏原封不动地迁移到自方的心中,但也不是不依靠这个因——他必须要依靠对方的念诵,然后自己相续当中才逐渐通达,这就是一种缘起。虽然二者之间没有发生经忏的迁移,但也不是完全无因,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说这是依缘而起,有此因就有彼果,这是一种缘起理,所以并非无因。
【同样,前面的蕴没有迁移到后面,否则有恒常的过失;后面的蕴也并非不依赖前者,否则有无因生的过失。】
这段话是解释颂词“蕴结生亦不迁移”——本来它应该是在最后解释,但这里把“蕴结生”放在前面。
“蕴结生”是指今生的五蕴在我们死后就要显现后世的五蕴。那么,前世的五蕴和后世的五蕴是怎样一种关系呢?比如前世我是一个天人的身份,今世是一个人的身份,所以前世的蕴并没有迁移到后世,否则就有恒常的过失。如果前世的蕴原封不动地迁移到后世,前世的蕴就成了恒常,有很大的过失。如果后世的蕴不依靠前世的蕴作为因,就会有无因生的过失。所以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并不是前世的蕴原封不动地迁移到后世的蕴当中,也不是后世的蕴根本不依靠前世的蕴作为因,这就是一种缘起和合,虽然没有实实在在的因,但是因为具备因缘之故,一定会产生后面的果法。
【又如油灯传递油灯、】
“油灯传递油灯”是指颂词当中的“明灯”。油灯传递油灯很明显,比如平时我们在点蜡烛的时候,用这根蜡烛去点那根蜡烛,并不是第一根蜡烛的火原封不动地转移到第二根蜡烛上去,第二根蜡烛的火也不是完全不依靠第一根蜡烛。油灯传递油灯也是这样的缘起。
【明镜中映现影像、】
“明镜中映现影像”也是同样,并不是镜子跑到我们的脸上,也不是脸跑到镜子里面,但因缘和合之后,镜子就会显现出影像。
【印章中浮现出凹凸不平的行相、】
印章上面有花纹,沾上印泥后盖在纸上,纸上就会出现凹凸不平的行相,并不是印章凸显在纸上,也不是完全不依靠印章而出现的凹凸不平的行相,这就是一种因缘和合的果。
【火晶中出现火、】
火晶是一种珍宝,在劫初福报大的时候,用火晶对着太阳就能生火。水晶也是一种珍宝,用水晶对着月亮就会出水。
【种子生芽、依酸味而分泌津液、声音出现回响的一切比喻,均不是由因迁移到果中而成为一体的,】
种子生芽、依酸味而分泌津液、声音出现回响,这些比喻都不是由实实在在的因原封不动地迁移到果中而成为一体的。
【果也不是不依赖于前因而生】
后面的果也不是不依靠前因而生。
【这完全是若无因则不可能生果、倘若因齐全则不可能制止果之产生的缘起生。】
如果不存在因,就不可能生果;如果因已经齐全,则绝对不可能制止果法的产生,这就是一种缘起生的道理。
【如理如实、毫无错谬地宣说如是有实法之正相唯是大沙门佛陀出有坏至高无上的特法。】
能够如理如实、毫无错谬地宣说——不具备因就不会产生果,如果因俱全则不可能制止果的产生——这正是佛陀出有坏至高无上的特法。佛陀证悟了一切万法的实相,在名言谛当中宣讲了缘起无自性生果的道理,这是佛陀的特法。而其他的导师要么宣讲实有生,要么鼓吹无因生。这种缘起而生、无自性的道理,是佛陀在照见实相之后如理如实宣讲的。
【这些因生果的方式虽然由于有实法之能力的法性不可思议而各自因只能无欺产生各自之果,】
这些因生果的方式是通过有实法的能力——在名言谛当中有实法有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通过法性不可思议的各自因,只能无欺产生各自的果。比如西瓜的种子只能产生西瓜,稻谷的种子只能产生稻谷。既然生都是无自性的,为什么不会错乱生呢?为什么不会不生呢?它不但一定会生,而且生的时候也一定不会错乱,这就是法性不可思议的一种缘起力。
【但实际上是远离能生、所生关系的现空双运,如此因与果若接触而生不合理,即便不接触而生也不合理,而除了这两种情况以外的产生方式不可能存在。】
虽然有实法这种因生果的关系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产生,它在产生的时候,本体是远离能生、所生关系的现空双运,既没有实实在在的能生,也没有实实在在的所生。如果存在实有的能生、所生,那么在实有的能生、所生上面就可以观察因果接触或不接触。也就是说,如果承许能生、所生,就有了观察接触、不接触的基础。
为什么我们有时观察能生、所生的关系是一还是异,有时又不观察呢?就看你对能生、所生的关系是承许实有,还是虚幻、无自性。如果能生、所生二者都是实有的法,就可以观察能生、所生二者是一体还是他体。实际上,中观宗在安立所谓的因果时,远离了能生、所生这种实有的关系,它是一种幻化生、无自性生,本体是现空双运的。“如此因与果若接触而生不合理”,如果因和果接触,则因和果成一体,在因上完全具备果,在果上因还不灭,就有因果一体的过失。
“即便不接触而生也不合理,”如果不接触而生,就会出现随便生的过失。如果因和果不接触也可以生,那么种子和苗芽之间不接触也可以产生,稻种和稻芽没有接触可以产生;西瓜的种子和西瓜的苗芽或者西瓜的种子和稻芽之间不接触也可以产生;把种子种在东边,西边也可以产生苗芽,为什么?因为不接触就可以产生的缘故。这样就会出现很多的错乱、矛盾和过失,所以不接触而生不合理。
除接触或不接触两种情况之外,不可能出现第三种情况,最后就会导致失坏因果。所以,因生果是不能去详尽观察的,不能安立实有的能生、所生关系,只能说有此因就会有此果,在世俗谛中这样安立就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安立实有的因果,也不需要详尽观察因果的关系,一观察就完全得不到因果的自性。
【可是,因果无欺显现极富合理性这一点,仅以“由此因无欺产生此果”这一结论就足可证明,除此之外,无需找到“若生则如何生、生的理由是什么……”的合理性,就像“火是热性乃有实法的自然本性,而不需要另外去寻觅它是热性的理由是什么”的合理性一样。】
“可见,因果无欺显现极富合理性这一点,仅以‘由此因无欺产生此果’这一结论就足可证明”,如果因俱全了,它的果一定会产生;反之,因不俱全,它的果就不会产生,通过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因果无欺的合理性。除此之外,不需要再通过详尽观察的方式去寻找——如果生,那是如何生的?是接触生还是不接触生?为什么会生?为什么这个种子一定会产生这种果法?生的理由是什么?——这方面的合理性不需要去寻找。就像火的热性是有实法的自然本性一样,我们没有必要去另外寻找它是热性的理由,因为大家都共许火就是热性的,火是热性是有实法的自然规律、自然本性,法尔如此,根本不需要再去抉择。
【所以,一切有实法的正相即是所量,与之相符而加以衡量就是量或理。】
所以,一切有实法的实际状态——正相,就是所量。我们要真正衡量的就是一切有实法的正相,和有实法正相相符合而加以衡量就是量或理。我们怎样去衡量它?必须要和正相相符合,这就叫作量或者理。
【此理也有从衡量对境之因、果、体三个方面,而说为作用理、观待理与法尔理三种。】
理有四种:第一种是作用理。从衡量对境的因的角度安立成作用理,由因生果就是作用理,因有生果的作用,所以把因安立成作用理。第二种是观待理。果一定是观待因才能够产生的,从这个侧面把果法安立成观待理。为什么把因安立成作用理呢?因为因有产生果的作用。为什么把果安立成观待理呢?因为果一定是观待因才能有的。第三种是法尔理,即它的本体。为什么火是热的?为什么世俗谛的法是有实的?因为法性如是、法尔如是。
下面讲到第四种证成理。
【对于这些所量遣除增益后毫不颠倒地进行遮破与建立的道理,称为证成理。】
对于这些所量,通过作用理、观待理、法尔理遣除增益,“毫不颠倒地进行遮破”,该遮破的遮破,该建立的建立,能够无误证成所量、能量的关系是正确的,这称之为证成理。
【这一证成理也有衡量明显分的现量与衡量隐蔽分的比量两种,】
证成理分为两种:一种是衡量明显分的现量。比如通过根现量或者意现量等来衡量,通过现量证成;另一种是衡量隐蔽分的比量。比如山后面有火,我怎样知道山后面有火?山后面的火是没看到的、隐蔽的,但因为冒烟的缘故,我通过烟推知山后有火;或者我知道附近有湖泊、有水塘,为什么?因为已经看到水鸟,通过水鸟推知附近一定存在湖泊或者水塘。对于隐蔽的、还没有现前的东西,怎样能够确定呢?就是通过这些现量见到的东西作为线索来推理,这叫作比量推理。
【比量也由于是能推断隐蔽分对境具有理由的法凭借量而确定的,因此最终归属在现量中,】
比量归于现量,为什么?因为比量“是能推断隐蔽分对境”,这个隐蔽分的对境是我们要推断的,而推断要凭借具有理由的法才能够确定。这个所谓具有理由的法是什么?比如说山上冒起了浓烟,这是一个理由;看到附近飞翔的水鸟,这是一个理由。所说的理由都是现量见到的,山上冒烟、附近有水鸟都是现量。我们要推断一个隐蔽的东西,一定要凭借一种现量。比量最终归属到现量当中,原因即在于此。或者,我以前见过生火,生火就会冒烟,对有火就有烟的道理现量了知,所以现在看到烟就推知有火;或者说对水鸟和水的关系也曾现量了知,所以现在看到水鸟就推知有水。
那么,现量归在哪里呢?
【现量也需要纳入唯一法尔理当中。】
所谓的现量也是纳入法尔理当中的。为什么我能够见到冒烟?为什么它会这样显现?——有烟的时候,如果具备眼根、眼识,就可以见到烟的显现。为什么有烟就有火?——你一点火,烟就会生起来,这就是法性如是。最后把现量归入法性规律——唯一的法尔理当中。
【如此作用理与观待理均是有实法的自然本性,所以绝对包括在法尔理中。】
最初我们可以观察这是作用理、那是观待理,但是为什么因能够生果呢?为什么果一定要观待因呢?观察到最后,我们说这是有实法的自然本性,具备这样的因,就一定有这样的果,最后归入法尔理当中。
荣索班智达在《入大乘论》中曾经讲过:一方面,衡量有实法如果缺少了四种理,就没办法很准确地认知一切有实法的本性;另一方面,如果过度地使用法尔理,就会有变成顺世外道的危险。为什么这样讲?因为顺世外道是不讲根据的,如果问他为什么火是热的?为什么水从上往下流?他就说本来就是这样,法性就是这样或者自然就是这样。
法尔理和顺世外道是否有相似的地方呢?是有相似的地方,但内涵完全不相同。因此荣索班智达说,如果提前使用法尔理、过度使用法尔理,就有变成顺世外道的危险性。他并没有说一定会成为顺世外道,但有这个危险性。
法尔理与顺世外道所谓的一切自然而生的道理并不相同。因为我们对于作用理、证成理和观待理是着重去建立的,只不过最后才把它归在法尔理当中。而顺世外道根本没有建立前面的作用理、观待理,就说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产生的。因此我们使用法尔理的时候,使用的时间、力度都要适当,过度使用就有变成顺世外道的危险性。
【可见,一切理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就是法尔理。】
所以,一切理证归根到底的落脚点一定是法尔理。
【只要归入法尔理中就无需再建立其他的合理性,就像火为热性的理由无所言说一样。】
只要最后归入法尔理当中,在这个前提下,就不需要再建立其他的合理性。但并不是一开始就使用法尔理——如果认为法尔理的缘故,就不需要其他的合理性、不需要建立其他的根据,这就不对了。
这个地方讲得很清楚,证成理有现量和比量,最初要使用现量和比量,然后比量归入现量,最后现量归入法尔理,这是使用的次第。最后才可以把一切万法的本性归在法尔如是当中,而不是一开始就没有任何根据,就说法尔如是。这样的话,无论自他都没办法产生定解。
“火为热性的理由无所言说”,对大多数人来讲火是热性的,我们说火是烧热的自性,但还有一部分特殊的有情,比如生活在火中的火鼠、火虫,却以火为家、以火为食,从它们的角度来讲火的烧性、热性就没办法建立。但对于大多数众生的业力而言,火就是热性,这个理由是无所言说的,法性就是如是。
【因此,符合有实法之自然本性的法尔理即称为事势理。】
符合有实法的自然本性去衡量的道理,称之为事势理。
【由于能无误衡量有实法的正相,因而此理是不被他夺(或颠扑不破)之义。】
由于能够无误地衡量有实法的正相之故,因此法尔理或事势理是不被他夺或颠扑不破的意义。
【名言量与胜义量这两者称为事势理。】
名言量和胜义量两者称之为事势理。名言量当中一切万法的显现,胜义量当中一切万法的空性,都叫作事势理。因为是称合于一切万法的法性、法尔去宣讲的缘故。
【“火性为热”是世俗的法性或正相,“火无自性”为胜义的法性或正相。】
火性为热是世俗的法性或世俗的正相。这是一个比喻、例子。像水的自性是潮湿的,糖的自性是甜的,这些都是世俗的法性或正相。
火无自性是胜义的法性或者胜义的正相。龙树菩萨的《缘起藏论》当中也讲过这个问题,火的热性、糖的甜性是世俗的法性,一切万法的自性是空性是胜义的法性。
【可见,此二量兼而有之才能无误地抉择有实法的正相,而每一个孤立的量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可见,在世俗量和胜义量二量都俱全的情况下,才能无误地抉择有实法的正相。有实法既有世俗的层面,也有胜义的层面,如果单单使用一个孤立的量,就不能无误地抉择有实法的正相。
如果只是使用世俗量,有可能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它虽然显现,但可能是实有的;如果单单使用胜义量,虽然可以得到空性,但抉择不了显现的作用。只有世俗量和胜义量二者兼而有之,才能知道有实法既有显现又是空性的,空性的时候就是显现的,它既非单单的有和显现,也非单单的空,有实法的本体是现而空、空而现的,这才是有实法的正相。
【佛陀出有坏所说之语也是以此二谛为基础无误如实说明有实法的实相。】
佛陀所讲的佛经也是以二谛为基础,无误如实地宣说有实法的实相。只不过有时偏重于显现,有时偏重于胜义,所宣讲的法都是实相,只是侧重点不一样。
【身为后学者的我们也必须如此以理抉择,这是我等大师释迦佛的正确宗旨。】
佛陀这样宣讲之后,身为后学者的我们也必须一方面了知胜义谛,一方面了知世俗谛,必须以二谛为基础,如理如实地抉择世俗法的自性。如果没有这样抉择,就没办法真正完整地了知有实法的本相。
【而声称“总的以理分析、尤其是因明等内明无有用途”的论调简直是对亲身体验以三观察清净的佛语这一完美正量者造违缘之恶魔那可怕的密语,】
如果没有通过正理去好好地抉择,还声称说:总的以理证分析,尤其通过因明等来分析内明、一切佛经论典的意义是没有用途的。对此麦彭仁波切呵斥说:这样的论调,简直就是对亲身体验以三观察清净的佛语这一完美的正量者造违缘的恶魔那可怕的密语。以教量、比量、现量三种观察知道佛语无垢,叫作以三观察清净的佛语。佛经为什么是三清净的?你必须要通过两种理论来观察,如果没有观察,怎能了知佛经的清净无垢?如果有人说总的以理分析没有用,尤其是因明等内明没有用,就是魔的密语。
【如果对于佛陀出有坏真实彻见了万法实相后以慈悯心为他众开示之义生起定解的途径妄加诋毁的此类词语还可能有真实的一分,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再有颠倒的言词了。】
如果对于佛陀出有坏见到了万法实相之后,通过慈悲心给他众开示其意义生起定解的途径——就是通过二理来观察,如果对此妄加诋毁的言辞还可能有真实的一分,那么在这个世间上就根本找不到颠倒的言辞了。
这里麦彭仁波切的语气非常肯定:千万不要说通过理证分析是没有用的!宗喀巴大师等大德都异口同声地说:对于一般初学者来说,以理观察非常重要。如果没有以理观察,我们相续当中对于佛经、论典的意义就无法产生定解,只有通过以理观察,相续当中才会对佛经论典产生非常殊胜的定解。这里呵斥的对方,主要是指某些修行佛法的人,他们认为修行佛法只要安住就够了,通过正理观察没有什么用。但实际上,最初如果不观察,你对于自己所修的道理就会一无所知,最后落得一个盲修瞎练的后果。对于大多数修行人来讲,最初通过正理观察非常重要。
【因此,如是了知一切正量的究竟之理在二量的场合中格外重要。】
所以,如是了知一切正量的究竟道理,在二量的场合中是格外重要的。无论是在世俗量当中还是在胜义量当中,了知一切正量的究竟意趣、究竟之理非常重要,一定要使用正理通达一切万法的自性。这是麦彭仁波切对我们的殊胜教诲。
今天就讲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