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 | 《中观庄严论释》第21课

一、科判坐标



二、内容归摄

我们继续学习“破实一之外境”,通过遮破外境无情法的实有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断除对它的执着。前面已经遮破了外境粗大实法的实有存在,本节课涉及“阐明破微尘之理”和“说明以破彼微尘而破多有实法”二个科判,首先通过各种方法分析微尘的无有自性,接着依靠微尘无有自性这一道理,抉择内道外道所说的一切法为空性。所学内容可以归纳为三部分:(详见科判坐标)

(一)宣说对方观点

1、颂词略释:“许粘或环绕,无间住亦尔。”

2、色法与微尘的关系:1)任何粗大的色法都可分至极微;2)极微可以称为色法;3)承许极微存在的理由。

总之,以世俗量观察时,必须承认极微,否则会出现很大过失。以胜义量进行观察时,对方所承认的微尘根本不可能成立。

3、结合颂词说明三种观点。

1)食米派观点及驳斥;

2)有部宗等观点及驳斥;

3)经部宗等观点及驳斥;

4)归摄颂词内容。

(二)驳斥

1、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若承许为无分微尘,在积聚成粗法时所有的微尘只能朝向一个方向,如此一来,则无法组成粗法。

1)颂词详解:“倘若有者言:位中之微尘,朝一尘自性,向余尘亦然。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

2)归摄“若无分则粗法不成”。

2、说明若有分则微尘不成。

相关颂词:“若许朝余尘,面另居他处,极微如何成,无分唯一性?”

3、成实无分一体之自相绝不可能存在。

(三)说明以破彼微尘而破多有实法

在前面抉择微尘不成立的基础上,通过推理自他所说的各种法都不成立实有。

1、安立因;

相关颂词:“微尘成无性,故眼实体等,自他说多种,显然无自性。”

2、建立遍。

1)颂词详解:“彼性彼组合,彼德彼作用,彼总别亦尔,彼等与彼聚。”

2)抉择十八界均无自性的道理;

3)他派声称的诸多有实法成立无实的道理;

4)归摄:通过各种各样的分析方法得出微尘不成立之后,可以了知外境的无情法根本无法成立,这样一来,执著它的心也就很容易抉择为不成立。

在学习笔记中,《中观庄严论释》中的文字用


来标识。

《中观庄严颂》原文文字用红色加粗字体标识。


【注:本学习笔记依据索达吉堪布于喇荣五明佛学院传讲的内容(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讲记》)Chapter 50、Chapter 51和Chapter 52中的内容,有兴趣可点击文章底部的原文链接阅读。】

三、颂词详解及重难点分析

丑二(破微尘之实一)分二:一、阐明破微尘之理;二、说明以破彼微尘而破多有实法。


科判分析

本科判首先通过各种方法分析微尘无法成立为有自性,接着依靠微尘无有自性这一道理,抉择内道外道所说的一切法为空性。


寅一(阐明破微尘之理)分二、一、宣说对方观点;二、驳斥。


科判分析

外道以及佛教的有部宗、经部宗的一部分人,承认一切万法中微尘应该是实有的。但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本科判主要讲这个问题。




(一)宣说对方观点

(1-1)颂词略释

卯一、宣说对方观点:

许粘或环绕,无间住亦尔。


重难点分析

本颂讲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食米派认为微尘与微尘之间粘合而存在,佛教的个别论师认为微尘与微尘之间以环绕的方式存在,也有部分论师认为微尘之间无有任何间隔而存在。麦彭仁波切在宣说对方观点的同时,对每一种观点都作了详细分析。




(1-2)色法与微尘的关系

(1-2-1)任何粗大的色法都可分至极微

五境与五根这十种色法中的任何一种,凡是现为粗大的法都可剖析成多法,相互之间一法的位置障碍另一法存在,由于是若干法积聚的自性,因而直至极微之间这些法都可以一分再分。譬如,瓦瓶碎成瓦片,瓦片磨成粉末,粉末也有粗细之分。通过这种方式来说明一切色法可以分割得支离破碎。

从名称上来看,所谓的“色”即指可插入、可转变毁灭的法。从意义上讲,带有阻碍的意思,因此与心识截然不同,只要缘取它就始终是所破的对境,为此取名为“色”,例如说“刀刺”。


重难点分析

1、《俱舍论》第一品中说,色声香味触五境和眼耳鼻舌身五根都属于色法,再加上无表色,有部宗承许有十一种色法。从意义上讲,色法也就是可以互相阻碍,可以用心识来执著它,乃至对它产生执著之间,必定会成为所破的对境。比如“刀刺”,也就是指刀可以插在某法上或者可以砍断的意思。

2、五根五境等凡是粗大的色法都可以一直剖析,最后变成众多的法。而且,一法的位置会障碍另一法的存在,比如色法中,一个微尘不可能占据另一个微尘的位置。不论瓶子、柱子还是山河大地,我们所见所闻的一切色法,其实都是由若干个法聚合在一起而组成的,通过一一地剖析,最后都可以一分再分直到不存在。譬如,瓦瓶碎成瓦片,瓦片磨成粉末,粉末也有粗细之分。通过这种方式来说明一切色法可以分割得支离破碎。最后再再剖析时,瓦瓶的一微尘许也不存在,已经成为空性了。当然,以世俗量观察时,我们也承认最细微的一个量,这个量不存在的话会出现很大过失。

3、色蕴的法相,色法内部相互接触而产生不同的变化,并且是心识的对境,如矛可以刺,同样色蕴可以刺入,引申义即可以接触。大乘《俱舍论》中,色蕴有两个法相:一个是可作为接触的对境,一个是可用意识作观察。(源自上师《俱舍论讲记》)

教证

《俱舍论》中云:“所谓之色即五根,五境以及无表色。”


(1-2-2)极微可以称为色法

如果有人想:可是,这一法相在极微身上并不成立。


重难点分析

有人提出疑问:阻碍和插入这两种含义在比较粗大的色法上可以成立,但在非常细微的微尘上不应该有插入和阻碍的含义。这样一来,微尘已经不是色法了。


因为(极微的)粗法具足这一法相,所以并无过失。按照承认无表色的观点而言,在所依上存在所害,因此可以得名。


重难点分析

无有上述过失。在粗法上可以具足插入和阻碍这一法相的缘故,微尘可以称为色法。按照承许无表色的观点来讲,微尘自己虽然不具足色法真正的法相,可是微尘存在的所依以其他色法可以损害,或者说对其他色法有阻碍(即微尘存在的所依具插入和阻碍的法相),如此一来,能依的微尘也可以得名为色法。


一般来说,名字有释词、说词兼具以及只具其中之一,共有三类。有障碍性虽可说是色法的法相,但实际上是将比这一“色”更为粗大的眼根对境分别立名为色法。这样粗大的无情法一分再分,一细再细,直到终极的细微才不可分割,称为极微,再无有较它更小的微尘,堪为微尘之最或者究竟细微,它的七倍则为微尘等等。按照顺序,铁尘、水尘、兔毛尘、羊毛尘、象毛尘、日光尘、虮尘、虱尘、直至指节之间呈七倍递增。


重难点分析

1、按照因明的观点,一个名词可以有释词、说词兼具以及只具其中之一的三种解释方法。有些名词既具足意义,也可以作为称呼;有些名词根本没办法解释,但人们还是用它作为称呼。此处所说的微尘,说词肯定是具足的,但释词不一定具足,因为有部宗也不承认微尘真正具有插入和阻碍的作用。而粗法瓶子,既具足色法的说词,也具足释词。

2、有障碍性虽可说是色法的法相,但人们却主要是将非常粗大的眼根的对境立名为色法。比如听到声音、尝到味道等,它们虽然可以包括在色法当中,但是人们真正说起色法时,则是指眼根所见到的十二种显色(根本:蓝、黄、白、红;支分:影、光、明、暗、云、烟、尘、雾)和八种形色(长、短、高、低、方、圆、正、歪)。

思维讨论

请举例说明一个名词可以有释词、说词兼具以及只具其中之一的情况。

提示:比如水生,对于水中生长的莲花来说,它既有说词也有释词。也就是说,由于是水中生长的莲花,可以称为水生,因此具有释词;在辞藻学中,尤其在藏文诗学中,一提到“水生”就知道是莲花,因此也有说词。这是释词、说词兼具的情况。

只有说词、没有释词的情况,比如地上生长的莲花,虽然可以称之为水生,但不是水中生长的缘故,不具足释词。

水中生长的青蛙,我们可以说是水生,但只是一种释词,因为提及“水生”时,任何人都不知道是指青蛙。所以,它只具足释词、不具足说词。(源自《讲记》)

(1-2-3)承许极微存在的理由

我们应当知道,在欲界中,能现于根前的一个小微尘最起码也具有不包括根尘与声尘的八个极微尘,如果有根尘等,则再累加。最终的无分微尘是从大种与大种所造的每一微尘特意分开确定而言的,而不存在各自分割的部分。所有粗法根据大小的不同,其中含有的极微也具多少的差别。


重难点分析

1、有部宗认为:任何法都必定具足八种微尘,如果具足根尘与声尘,则具足十种微尘。按照经部宗的观点,地等微尘不一定全部具足,而是以一种能力或者作用的方式存在。唯识宗则认为:外境当中的法,有些具足一种微尘,有些具足二尘、三尘,虽然不一定具足八种微尘,但它的作用是存在的,在不同的因缘下,这一法的微尘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此处主要是以有部宗的观点来讲。

2、有部宗所说的最终的无分微尘是指除大种(指地水火风)和大种所造(指色声香味触,若有声音则具足五种,无有声音则只有四种)以外的微尘,已经不能再加以分割,由此称为无分微尘。而所有的粗法,根据大小的不同,其中含有的极微也具有多少的差别。比如一粒青稞和一条茶叶,二者根据物质体积的不同,其中所包含的极微的量也应该是不同的。


虽然藏地的有些智者认为微尘无穷无尽,但这样一来,以粗法就无法得以建立等理证有妨害,因此与事实不符。

总之,粗法存在许多可分的部分,逐渐分得越来越细,到最后,如果基础已杳无踪影,那么粗法也将化为乌有,(有部宗为主的宗派)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而主张极微是最极微小、不可抛舍而存在的,这是承许极微派的总轨。


重难点分析

1、藏地因明前派的夏瓦秋桑等论师认为:微尘是无穷无尽的,一切诸法的法相也是无穷无尽的,也即法相具足法相、法相的法相也具足法相,他们承许很多法都是无穷无尽的。

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如果法相成为无穷,最后将导致根本的法相无法了知。此处所说的微尘无穷也是不合理的,本来粗大的法应该在微尘上建立,但是微尘可以无穷无尽分下去的缘故,最初的微尘将从何处建立?这样会出现很多过失。

2、外道以及佛教当中凡是承认微尘的宗派都认为:粗法是不存在的,但最细微的微尘应该存在。如果作为基础的这一点不存在,一切粗法也将化为乌有,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他们说:极微是最极微小、不可抛舍而存在的。

在名言中如此承认当然未尝不可,但在胜义中,这样的微尘如果仍然无法遮破的话则不合理。


思维讨论

为什么名言中一定要承认极微(无分微尘与无分刹那)呢?

提示:虽然我们在心中可以不断分下去,直到无穷无尽,口头上也可以说“再分、再分、再分……”,但实际上,对这一点进行观察时有两种量,以胜义量分析时,对于极微以离一多因进行观察,所谓的极微以下再也无法分时已经成为空性,根本找不到。通过这样的观察方法可以了知万法空性的道理。如果以名言量观察,再也不能分的一个量应该存在,麦彭仁波切在给单秋的辩论书中说:名言中如果不承认这样一个极微的量,吉祥草与须弥山也就无有任何差别了。为什么呢?吉祥草最细微的微尘可以一直分到无穷无尽,这其中分出的又可以再分下去;须弥山也是如此,都可以不断地再分。这样一来,吉祥草当中包含着无量的微尘,须弥山也包含着无量的微尘,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别,这会出现很大的过失。

同样,对我们的心识进行分析,按照胜义的观察方法,最后的无分刹那也变成了空性,根本得不到。名言当中则需要承许最细微的无分刹那,否则,一年与一刹那无有任何差别了。为什么呢?一年也是由无数的时间量组成,一刹那也是由无数的时间量组成,二者都可以无限分割下去的缘故,由此就会导致一年与一刹那相同,时间的长短也就不成立了。

因此,大家应该明白:在胜义中,千万不能承认无分刹那和无分微尘存在,不然我们的见解已经堕入小乘;名言中一定要承认最细微的一种量——心识的无分刹那和外境的无分微尘,否则,一个大劫与一秒钟应该相同,吉祥草与须弥山也已经无二无别了。这些问题在分析中观的时候还是比较重要的,大家一定要牢牢记在心里。(源自《讲记》)

诸外道一致认为此微尘是常有的,佛教的所有宗派则认为它是刹那性。内道与外道有此分歧。


重难点分析

外道与佛教小乘宗虽然都承许微尘,但二者的差别在于:外道认为微尘应该是常有的;佛教当中,不论有部还是经部,都不承认一种常有的法,而承许其是刹那性的。




(1-3)结合颂词说明三种观点

此极微在组成粗法的过程中,这些微尘必须要通过有间隔或无间隔中任意一种方式来组合。在这一问题上,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


重难点分析

粗大的法需要依靠微尘来建立,但对于微尘组成粗法的方式,有观点认为:微尘与微尘之间无有任何间隔,全部是粘连在一起的。有观点承许中间必须要有间隔。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观点。

(1-3-1)食米派观点及驳斥

一、食米派发表看法说:“(这些微尘)必须要相互接触聚合一起才能组合,如果不相接触,那么粗大的实法不可能成为一体,因此所有微尘绝对要一个粘合一个而存在。”


重难点分析

外道食米派的观点:微尘必须要相互接触并且聚合在一起才能组合,如果不相接触,那么粗大的实法不可能成为一体,因此所有微尘绝对要一个粘合一个而存在。比如建立瓶子等粗大的法时,组成瓶子的所有元素和微尘需要聚合在一起,一个微尘粘合另一个微尘从而组成粗大的瓶子等法。


驳斥:如果在无分微尘上,以不同方向来粘合,那么就存在粘合与未粘合的部分了。如此一来,甚至无分微尘也已无法站得住脚了。如果未粘连的部分永远不可能存在,那么这两者怎么会有不同的位置呢?显然已融为一体,最终须弥山王也将变成一个无分微尘了。因此,(这一派的观点)实属谬论。


重难点分析

食米派承认微尘是一切万法的来源,但他们认为微尘以粘合的方式建立粗大的法。下面对他们的观点进行驳斥。

1、所谓的无分微尘,也就是指最细微的、再也无法分割的法。但按照你宗的观点,无分微尘在粘合时,必定会出现东方的微尘、西方的微尘等不同方向的微尘与其粘合,如此也就出现了接触和未接触的部分,这样一来,所谓的无分微尘必将无有立足之地。为什么呢?无分微尘现在已经成为有分微尘了,因为出现了接触东方微尘和接触西方微尘的部分,从而变成了有分微尘,这与你们自宗的观点明显相违。

2、对方对此辩解说:并不存在未粘连(不接触)的部分,而是全面接触。

驳斥:这样的话,东方的微尘和西方的微尘等,无数的微尘都与这一微尘融为一体,如此将导致粗法永远也无法建立,因为这一微尘的体积永远都不会扩大,最后,须弥山也变成了一个微尘。

(1-3-2)有部宗等观点及驳斥

二、此外,有部宗等承许说:大多数法相互之间依靠引力而没有东离西散,像前面所粘连在一个微尘上是不合理的,因此其余微尘带有间隔而围绕一个微尘,好似牛尾毛或青草一样存在着。


重难点分析

1、内道的有部宗等论师承许粘连是不合理的,中间应该有一定的间隔。也就是说,很多无分微尘聚集在一起时,东边的微尘、西边的微尘不可能全部粘连在一起,而是所有微尘以环绕的方式围绕着中间的微尘。而且,他们认为虽然有间隔,但也不会出现东离西散的情况,就好像地球虽然悬浮在大气层中,但依靠引力而不会导致地球上的万事万物掉落一样。

2、有部宗承许胜义中无分微尘实有,这样的无分微尘在组成粗大的法时,以有间隔的方式聚集在一起,就像牛尾巴表面看来全部聚集在一起,实际每一根毛都是分开的。同样,从柱子的表面虽然见不到空隙,但这也是因为我们的触感比较粗大的原因,真正去分析时,组成柱子的众多微尘其实是以具有间隔的方式来存在的。或者,我们远远见到一片青草地时是绿油油的一片,从近处详细观察就会发现,花草等全部以毫不混杂的方式存在着。


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其原因是:如果(这些微尘相互)有间隔,则明暗的极微就有钻入那一位置的机会,由于其余微尘与中间的微尘相互不会接触,因而在它们之间还需要有其余微尘存在,最终两个极微聚合的中间甚至整个三有都将容纳在内了。


重难点分析

1、对方的这种观点非常不合理,其原因是:如果这些微尘相互有间隔,则明暗的极微就有钻入那一位置的机会。比如柱子当中存在很多空隙,这样的话,柱子的空隙当中应该有光明的微尘、黑暗的微尘进入。或者说,我们所见到的光明的微尘也由众多微尘组成,当阳光普照大地时,虽然以肉眼见不到其中有很多空隙,但实际上其中应该存在很多的空隙,这样一来,黑暗的微尘应该进入到这些空隙当中,如此必定会导致光明与黑暗共存的过失。

2、《俱舍论自释》中说:虽然有空隙,但其他的微尘根本不会进去,就好像火的热性一样,这是名言的一种自然规律。对此,站在胜义观点进行破斥不会有任何困难,因为依靠胜义理论——不共应成因或自续因进行推测时,实有的微尘之间既然存在空隙,这样的空隙当中必定会出现其他的微尘,这一点勿庸置疑。由于承许实有的微尘中间存在空隙,微尘与微尘之间必定会插入其他的微尘,到最后,整个三千大千世界的所有器世界和有情世界都可以容纳在两个微尘之间,这是一个很大的过失,所以这种说法并不合理。


(1-3-3)经部宗等观点及驳斥

三、经部等宗派则认为:接触是接触,但并不粘连在一起。他们说:按照前面粘合不粘合的说法都不应理,因而众多微尘实际上互相接触,或者说虽然不粘连在一起,但彼此无有间隙,由此人们也认为这是接触。


重难点分析

他们是这样认为的:不论食米派所说的粘合还是有部宗所说的不粘合都是不应理的,应该承许为接触,虽然不粘合但微尘之间并无空隙。下面驳斥这种观点。


驳斥:一个微尘如果毫无间隔地接触另一个微尘,则与粘连是同一个意思,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乃至没有融为一体之间,无有空隙是绝不可能的事,因此接触与粘连实际上是一模一样的,这一点诸大祖师早已经建立完毕了。所以说,只要相互接触或者无有缝隙,就不可能不粘连。倘若未粘连,绝不会存在接触或无间隔的可能性。因此,(经部的)这一观点,依靠上述的接触未接触的观察便可推翻。


重难点分析

驳斥:假设是真正的接触,中间有间隔的话,应该在空隙间插入其他微尘,如此则与有部宗的观点无有两样;如果说中间没有间隔,一个微尘也不能进入,如同将水倒进牛奶一样全部融合,也就与所谓的粘连无有二致了。所以,你们要么说不接触、中间有空隙,就如有部宗所承认的那样;要么就像食米派所说的那样全部粘连在一起,根本没有必要挖空心思说:以无有空隙的方式接触,但二者不粘连。


(1-3-4)归摄颂词内容

组成粗法之基础的这些极微尘相互连的那一观点,或者认为未连而有间隔环绕的主张,者认为未粘合而存在,这三种观点无论任何一种,都同样可凭借观察方分的这一理证予以否定。


重难点分析

上面讲到了承许组成粗法之基础的极微尘相互粘连的食米派观点,未粘连而有间隔环绕的有部观点,以及认为未粘合而无有间隔存在的经部观点。对于这三种观点,此处麦彭仁波切针对每一种观点分别进行了分析和破斥。下面将对总的实有无分微尘进行遮破。




(二)驳斥

卯二(驳斥)分二:一、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二、说明若有分则微尘不成。


科判分析

第一个科判中推理:若承许为无分微尘,在积聚成粗法时所有的微尘只能朝向一个方向,如此一来,则无法组成粗法。第二个科判中推理:如果承许朝向其他微尘的一面各自另外居于其他处,也即朝向东方和朝向西方的面各自分开,那么,由于十方的微尘围绕而有不同的方向,则不可能成为所谓的无分微尘了。通过这二个可以了知,胜义中不能承许一个无分微尘,否则,名言中的许多事实也会无法成立。




(2-1)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

(2-1-1)颂词详解

辰一、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

倘若有者言:位中之微尘,

朝一尘自性,向余尘亦然。

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


消文释义

如果有人说:位于中间的微尘是朝向一个微尘的自性,其他的微尘也不会出现朝向他方的情况。如此一来,地水火风等所有微尘,不是永远都不能扩张了吗?因为所有的微尘都朝向一方,如此则所有的微尘都将融合在一起,最后,即使有再多的微尘也不会扩张。


观察方分的方式:假设对方有人这样:在组成粗法之时,位于中间的微尘,需要由方方面面的若干微尘汇集凝聚在一起。比如说,一间房屋朝向东方的部分以及对着其余方向的任何一面,都可以说这是朝此方彼方的一面。同样,若干微尘聚集而组成粗法时,那一微尘,唯有向东方个微自性,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部分,结果面方向的其他微尘也同样绝对要朝向东方的一面或者唯有那一分。


重难点分析

1、此处分析颂词“倘若有者言:位中之微尘,朝一尘自性,向余尘亦然”。

2、要建立一个粗大的法时,首先应该以最小的微尘作为基础,由若干微尘聚集在一起才可以成立这一粗大之法。那么,如同中间有一座房子,这间房子应该有四面八方。那么,位于中间的这一最细微的无分微尘有没有面朝于哪一个方向呢?即使没有朝着所有方向,也必定存在朝着一个方向的一面,否则根本无法指定它以何种方式存在。如果若干微尘聚集而组成粗法时,位于中间的那一微尘唯有朝向东方一个微尘的自性,那么,面对剩余方向的其他微尘也绝对要朝向东方或者唯有那一分。若不同一朝向,则失坏无分微尘的立宗。


按照你们所承认的那样,难道你们已肯定地水等这些无论如何扩张、增长了吗?但实际上,你们既然承认由微尘累积致使地水等越来越扩展、增长,那么还是舍弃“朝向一个微尘的某一面也要对着其余微尘”的立宗为好,因为这两者相违之故。是如何相违的呢?在组成粗法的过程中,位于中央的那一微尘同时被十方的十个微尘环绕的当时,由于无有分割若干部分的情况,因而除了一方的微尘以外其余微尘根本得不到其余位置,结果剩余的方向均成枉然,而将变为同一方向。再者,无论有多少微尘聚合,都只会一如既往,绝不会有组合成粗法的可能性。


重难点分析

1、此处分析颂词“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

2、如果承许上述观点,无论有多少微尘积聚,地水等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扩张的情况。但事实并非如此,你们也承认:由于微尘的积累,致使地水等越来越增长。因此,你们最好舍弃“所有微尘仅朝着一个方向”的观点,因为这二者很明显是相违的。如何相违呢?依靠微尘组成粗法的过程中,位于中间的无分微尘有四方四隅以及上下十个方向的微尘环绕着。按照你们的观点,这样的无分微尘是不可分的,既然如此,此无分微尘除一个方向以外再没有其他方向,由此也就导致了所有微尘都朝向同一个方向。而且,即使有再多的微尘聚合,也绝不可能出现组合成粗法的可能性。


如果再进一步细致入微地分析,对于占据了一个微尘位置的前一微尘的所有部分,后一微尘的所有部分如果不遍,那么(前、后微尘)这两者已经失去了微尘的身份,因为它们已成遍与不遍两部分了。如果(后一微尘的所有部分)遍于前一微尘的所有部分,则它们相互无有丝毫的空隙间隔,如此就成了一体。虽说是变成了一体,但不会越来越大。如果变得越来越大,显然就不是无分了,结果一个无分遍于另一个无分也不合道理了。


重难点分析

1、如果再进一步细致入微地分析,对于接触中间微尘的另一个微尘来说,后者是否遍于前一个微尘?如果不遍,所谓的无分微尘已经出现了遍和不遍的两个部分,它也就不是无分微尘了。如果遍于前一个微尘的整个部分,由于后面的微尘已经完全占据了前一个微尘,也即两个微尘融为一体,如此则不会出现逐渐扩大的情况。因此,对方的观点无论如何都不合理,只要承许这样的无分微尘在胜义中存在,就会出现诸多的过失。

2、《中观四百论》也有分析“若无分则粗法不成”的推理,在此引用以拓展思路:

又有认为:极微在未组成粗尘前是无方分的,在组成粗尘时,即发生变化,形成了有支分的物体。这种观点很显然不合道理,若极微无有方分,那么它在组成粗尘前,有没有靠东方或西方等方向呢?或者具体一点,假若将一粒极微放在手掌上,它有无朝向手掌或向上的一面呢?若无有,则极微无法与任何法接触,如是也无法组成粗尘。如果承认它有方向,比如说它有东方,那么它必定有东方的一分,既然有方分,又怎能说极微在未成就粗尘前,无有任何方分呢?极微若无任何东西等方向,而又实存常有,则它应成遍十方无有边际,不可能组成有形质有支分的粗尘法;若有东西等方向,则它必然有方分,有方分即不能成为极微。这种推理其实很简单,然法义不在学习,而是必须要修学者将其融入内心,若能依之反复观修,对诸法一一思维分析,定会明白外界有形色的诸法唯是内心的错觉幻相,在真相中并非由任何所谓的原子中子等微尘所成也。(源自上师《四百论广释》)

教证

《中观四百论》中云:“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2-1-2)归摄“若无分则粗法不成”

因此,如果有一个成实一体的无分微尘存在,那么纵然取来整个大地之土、所有大海之水的微尘聚合一处,无论有再多的微尘,也不会有扩大、增长的情况,都将变成一个微尘的量。


重难点分析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只要承认一个真正实有的微尘,即使将整个大地和大海的水全部汇集在一起也不会增长和扩大,到最后,也只是一个小小微尘的量。


这里所说的微尘,需要理解为极微的无分尘,万万不要误解成是七个极微累积的微尘。一般来说,微尘与极微有着显著的差别,微尘有七个部分,而所谓的极微是微细的极点或者终极。但是,“细微的尘”以及这一名词简略的“微尘”是指总称,因此必须要分清在不同场合运用的情况。


重难点分析

前面已经说过,所谓的微尘并不是最小的单位,最小的单位应该是极微。所以此处所说的微尘,实际上应该是指极微,而不是具有七个部分的微尘。此处一直说微尘的原因,是将极其细微的尘简称为微尘的缘故。大家在分析时一定要注意不同场合的运用。




(2-2)说明若有分则微尘不成

辰二、说明若有分则微尘不成:

若许朝余尘,面另居他处,

极微如何成,无分唯一性?

如果对方面对以上的分析而诚惶诚恐,于是承:住于中央微尘并非只朝向唯一自性的其他微尘,而着其的一面另于其他处

倘若如此,则极微如何无分唯一成实的自呢?因为具有十方分之故。


重难点分析

上一个科判已经说过,若承许为无分微尘,在积聚成粗法时所有的微尘只能朝向一个方向,如此一来,则无法组成粗法。这里转而承许:并非唯一朝向一方,而是朝向其余微尘的一面居于他处。也即中间的微尘有朝向东方的一面,也有朝着其他方向的一面,这些朝向各自方向的一面另外存在。但你们不是承认为无分微尘嘛?!既然存在这么多的方向,又怎么会成为无分微尘呢?




(2-3)成实无分一体之自相绝不可能存在

所以,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一切细微均是观待粗大而安立的,而且它的设施处也同样要缘多法而确立,而成实无分一体之自相绝不可能存在。


重难点分析

1、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如同孩子是观待大人而安立的一样,所谓的微尘其实是观待粗大的法安立的。无论如何细微,它的来源基础——设施处都需要缘很多法,并不是由独一无二的微尘单独成立。因此,非多法组成的一种实体法根本不可能存在。

2、《量理宝藏论自释》中说:如果未进行剖析,所谓的微尘应该有分。因此,所谓的有分和无分,关键就在于是否进行剖析。剖析可以分为以分别念剖析、以语言剖析和真实剖析三种。如果是通过分别念和语言进行剖析,就如夏瓦秋桑等论师所说的,微尘可以分析成无穷无尽。但是这种分析,如果是以名言量进行观察,名言中必须承认一个最细微的量,这一点无有任何妨害;而通过胜义量观察时,名言量所承认的微尘也是根本靠不住的,要么承认它是有分微尘,要么无分微尘也成为无有。

3、上师如意宝在讲述《文殊大圆满》和《杰珍大圆满》时都说过:修行大圆满的时候,首先将外境的粗大部分抉择为细微,再将细微抉择为有分微尘,有分微尘再抉择为无分微尘,到最后无分微尘也如同虚空一样根本不存在。因此,不论学习有部宗、中观宗还是修行大圆满,都是将外境从粗大到细微,最后抉择为无有;反过来,从自己的心识或是执著外境的角度进行观察,心识根本不成立的道理也可以如是抉择。


思维讨论

为什么《中观庄严论》《四百论》等没完没了地跟微尘过不去呢?

提示:如果通达一切万法都由微尘组成而微尘也不成立的道理,那么,我们所执著的粗大法的来源已经不存在了,如同不存在羊毛就根本无法编织氆氇一样,对于氆氇等粗大法的执著也就自然而然不会产生,我们一直分析微尘的原因就在于此。(源自《讲记》)




(三)说明以破彼微尘而破多有实法

寅二(说明以破彼微尘而破多有实法)分二:一、安立因;二、建立遍。


重难点分析

此处建立的推理是:眼实体等自他说多种(宗法),显然无自性(所立宗),微尘成无性故(能立因),如无土则无罐(喻)。




(3-1)安立因

卯一、安立因:

微尘成无性,故眼实体等,

自他说多种,显然无自性。

正是由于微尘成的缘实体等自派所多种多样的法显然自性可言,就像无有泥土就不会造出瓦罐一样。

佛教中(的有部宗)认为眼、色及其识等为胜义;食米派等外道则声称实与德等(为胜义)。

重难点分析

1、此处说明抉择微尘无自性的必要:由于微尘无法成立为有自性,内道所说的眼根等以及外道所说的实体等所有法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自性。如同无有泥土就造不出瓦罐一样,最细微的本体已经不存在的缘故,粗大的法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

2、佛教有部宗认为:眼、色及其识等为胜义。而食米派等外道声称实与德等为胜义。如果将眼、色抉择为不存在,所谓的识也就根本不会存在,因此首先抉择微尘不存在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将微尘抉择为空性,自他所说的一切法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抉择为空性。下面就对这一道理建立周遍。

3、《中观庄严论难释》中说“胜论外道承许实体为胜义,数论外道承许功德为胜义”,与《中观庄严论自释》的观点稍有差别。此处则与《自释》的说法相同。




(3-2)建立遍

(3-2-1)颂词详解

卯二、建立遍:

彼性彼组合,彼德彼作用,

彼总别亦尔,彼等与彼聚。

以微尘不存在便可证明眼等这些法无有自性的合理性。到底是怎样的呢?


重难点分析

颂词中所说的“组合”“德”等在下文都有介绍。意思是说,佛教承认的粗大之法和外道所说的功德、作用、总相、别相等都是依靠微尘成立的,如果已经通达微尘无有自性或者微尘根本不存在的道理,自他宗派证悟空性也不会出现任何困难。下面将对以微尘不存在,便可将眼或实体等所有万法抉择为空性的合理性作进一步的宣说。


佛教的有部宗认为,十色界是由微尘积聚的,因此是微尘的自。外道所许具有两个微尘等之有支的诸实体也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由微尘组合而成;色、香、味等绝大多数是微尘的功;抬放、伸缩事宜由于依赖身体而进行故是微尘作用;“有”等大总与“牛”等小总、分别或特殊的地等多数也都是与微尘相互依存,因而无论是微尘法还是分的微尘是同样那些微尘另外的有实法合一起者也不例外。凡是直接或间接与微尘相联的这一切法均是以微尘为基础,因此必然随着微尘的消失而消失。


重难点分析

1、按照《俱舍论》中有部宗的观点,五根五境等全部是微尘聚合的自性,这就是指颂词中的“彼性”。

2、“彼组合”的意思是说,外道承认具足多个微尘的有支是一种实体法,这样的有支是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由微尘组合在一起的。

3、按照胜论外道的观点,除声音是虚空的功德以外,色、香、味、触均是四大的功德显现。此即指“彼德”。

4、抬放、伸缩等事宜需要依赖身体,而身体当然是许多微尘的聚合,正是由于微尘的作用,身体可以作出伸缩、抬放等动作,颂词中说“彼作用”。

5、前文已经说过,外道认为“有”是存在的,它属于大总,而牦牛、树木等是小总,还有特殊的地等别相法,“彼总别亦尔”就是指微尘的总法以及别法也与微尘之间存在着一种密切的关系。

6、“彼等与彼聚”,外道认为:所谓的微尘与另外的有实法积聚在一起,这中间如同两只牦牛用绳索联系着一样,全部与微尘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7、外道也好,佛教徒也好,他们所承许的法直接、间接都是以微尘作为基础的,如果微尘消失的话,上述所说的一切法都会随之消失。因此,佛教中说:所有的法都需要依靠微尘而成立,如果了知了微尘不存在的道理,内外等一切诸法会很容易通达为空性。


(3-2-2)抉择十八界均无自性的道理

由于极微尘不存在,成实的十色界也必定无有。如此一来,以五根作为增上缘、五境作为所缘缘产生的眼识等五识也不成立实有。如果它们不成立,那么以等无间缘明确建立的意识显然也无法被证明是成实的。如此六识聚倘若未得以证实,那么轻而易举便可了知彼后无间的意根也同样无实,并且无实的心、当时与它成住同质的想、受、思等一切心所一概无有自性。直接或间接与色等相联的所有不相应行也同样成立无实。这些不相应行仅是以心假立的,实际并不存在。关于这一点,诸位智者已经百般破析得七零八落,在死尸上无需再用利刃奋力相击。如果说无表色均是以诸大种为因而成,那么只要大种不存在,无表色自然也就销声匿迹了。关于虚空等无为法,前文中已经破析过。


重难点分析

1、微尘不存在的缘故,五根五境也就不可能存在,那么,五根作为增上缘、五境作为所缘缘,所产生的眼识、耳识、鼻识等五种识也就根本不能成立。既然如此,心识的前刹那无间产生后一刹那的等无间缘也就根本不会存在,如此一来,以法为对境的意识或者说依靠等无间缘建立的意识显然无法被证明为成实。六识灭尽刹那无间产生的意根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除阿罗汉的最后刹那之外,一切心与心所皆为等无间缘。何为等无间缘呢?“等”即平等,如前刹那心与后刹那心是平等的;“无间”是指同类相续之法,中间无有隔断;是一切法之外缘,故称为“缘”。)

2、被称为成住同质的受、想、行等,由于所有的识不存在,与其同体之法也同样可以成立为无有自性。(生、住、坏、灭同时同体之异类法即称为成住同质,比如火与火的热性,火在产生时热性也同时产生,安住时也同时安住,毁灭时同时毁灭。)

3、小乘所讲的十四种不相应行或者《大乘阿毗达磨》所说的二十四种不相应行,虽然它是除有情法与无情法以外的一种有为法,但也是依靠色法和心法产生的,如果色法与心法都不存在,所谓的不相应行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了。

4、有部宗所承认的无表色,由于是依靠地水火风四大种成立的,既然地水火风等所有微尘都已经剖析完毕,无表色不成立的道理也就显而易见了。

5、虚空原本就不是微尘组成的法,在遮破微尘的此时,任何人也不会执著虚空为实有。而且,在前文抉择无为法的同时,对于虚空不成立的道理已经作过剖析,此处也就没有必要再次破析了。


由于已阐明了十八界均无自性,因此自宗所说的多法成立无实的道理就是以上这样。


重难点分析

上述对于六根六境六识无有自性的道理已经作了详细阐明,而自宗所承许的十八界当中已经包括了所有的有为法和无为法,这样一来,依靠微尘无有自性这一道理,佛教所许的十八界所摄的一切万法都可以抉择为空性。


(3-2-3)他派声称的诸多有实法成立无实的道理

他派声称的诸多有实法成立无实的道理则如下:

将两个等若干微尘聚合而假立为有支,只要根本的微尘不存在,有支便无有立足之地;声是虚空的功德,除此之外的色等许为四大的功德,如果四大不成实有,那么色等也就无法成立;抬举等事宜是依赖于身体,身体的组成基础——微尘如果不具备,这些也不会存在;大总的“有”与“黄牛”的小总也是与色等相关的“总”法,凡是属于色法范畴内分别的树、土等一切也都依赖于微尘,它们彼此之间是能依所依的关系,承许相互聚的观点多数也依赖微尘。因此,(只要破除微尘,)此等外道的所有观点将无余瓦解。


重难点分析

外道将两个微尘以上的积聚称为有支,但作为支分的微尘既然无有,所谓的有支也就不可能存在。另外,他们承许色声香味触五境是五大的功德,如声音是虚空的功德,然而四大的微尘根本不存在,虚空又如何单独成立呢?根本不能成立。还有他宗所承许的作用以及大总“有”、小总“黄牛”等,由于它们均依赖于微尘,只要破除了微尘,所有这些观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3-2-4)归摄

略而言之,如果详尽分析,则正由于能知与所知相辅相成、互为缘起,因而以微尘不成立才可证实无情法不成立。依此也能领会心同样无有成实。最终,对诸法的实有耽著也能崩溃无遗,譬如,如果从细枝所成物中取出任意一条,都会致使其余细枝松松垮垮,逐渐东离西散。


1、通过各种各样的分析方法得出微尘不成立之后,可以了知外境的无情法根本无法成立,这样一来,执著它的心也就很容易抉择为不成立。就像寂天论师在《入菩萨行论》中所讲的那样:对境不成立则有境不成立。

2、如同由很多细竹子捆绑成的竹条,只要从中抽出一支,就会导致整捆竹条松松垮垮。同样,只要对一切万法的来源——微尘剖析为无有自性,其他的一切法也就自然而然无法成立。比如柱子,只需要将组成柱子的一个微尘抉择为空性,那么,其他微尘也将不复存在,所谓的柱子已经成为空性,对柱子的执著也会随之消失无余——所取的对境不存在,能取的心也会随之破除。这样一来,证悟空性也并不是很困难的。


编写师兄:定解G55、G54

终审师兄:定解C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