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课堂 | 中论广释43

《中论广释》第四十三课

思考题:

1、哪些宗派认为痛苦是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分别是如何安立的?

2、中观宗对此(痛苦)建立什么样的观点?

3、以什么样的推理破痛苦是由自己的蕴或人我自作的?

4、以什么样的推理破痛苦是由其它的蕴或人我而作?

5、为什么《中论释》中解释蕴自生和蕴他生安立的科判与其他讲义的科判不同?


下面我们继续学习《中观根本慧论》。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分三:一、宣说缘起特法;二、宣说缘起空性;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分三:一、宣说主要特法;二、宣说其他特法;三、断除太过。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分五:一、抉择法我空性;二、抉择人我空性;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四、抉择时间为空性;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抉择法我空性”已经讲完了,现在宣讲的是“抉择人我空性”。

戊二、(抉择人我空性)分二:一、破人我之自性;二、破人我之能立。

前面第九品《观本住品》己经讲了“破人我之自性”,现在讲的是“破人我之能立”。

己二、(破人我之能立)一、破人我之比喻;二、破人我之所依;三、破人我之能依。

分三个方面来宣讲。第一个是以理证遮破对方火和薪成立人我的比喻;第二个是遮破人我的所依即轮回;本品遮破人我的能依——痛苦。

十二、观苦品

在上一品破轮回的时候,人我是作为能依,轮回作为所依。对方认为,这个“我”在轮回中流转,就像瓶子里面的蜜蜂一样。人我所存在的地方就是六道轮回,六道轮回应该可以存在。

在本品中,人我作为所依,痛苦作为能依,范围就比较明显地缩小了。对方认为:人我肯定存在,因为依靠“人我”,众生具有痛苦。

那龙猛菩萨是否承认痛苦有自性?不承认。本品以理证抉择了痛苦的空性。《般若经》云:“苦以苦而空”。痛苦的本体是空性的。佛经中有这样的教证。

顺世外道、数论外道、裸体外道,以及小乘宗的一些经部和有部宗认为痛苦实有。他们以自作等四边建立痛苦的存在,认为痛苦是自生,他生,共生,或者无因生,有几种不同的观点。

入宗派者尚且如此,更何况世间人。在他们的分别念中会认为:“我怎么会是不存在?我肯定存在的。如果我不存在,我的痛苦怎么会有?”我们有些道友整天都是叫苦连天,说:“我今天特别苦啊!我非常非常苦,你给我加持加持啊!不然这几天我好像要发疯了一样”。

对方认为:如果我不存在,那么我的痛苦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所谓的我肯定存在,否则我的痛苦就会变成石女儿子的痛苦一样。我亲自现量感觉到,有些是身体苦,有些是意识苦,有些是身心二者皆苦。在整个三界轮回中,有这么多的众生在痛苦中煎熬。

对方甚至认为佛教徒也很苦:“你们佛教徒一再说万法皆空,其实这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你们也空不了,学佛的人也很苦。虽然你们说出家学佛后一切很快乐,但我们感觉并非如此,其实你们佛教徒心里也很苦,跟我们没什么差别。“

中观宗怎样回答呢?当然,在名言中,中观宗并没有说六道轮回的痛苦不存在。不要说是我们一般的人,龙猛菩萨在《亲友书》中也宣说了六道的痛苦。比如地狱寒热的痛苦、饿鬼饥渴的痛苦、旁生被役使的痛苦、天人死堕的痛苦、阿修罗战争的痛苦、人有生老死病的痛苦等等。

中观派真正了达释迦牟尼佛究竟密意的龙猛菩萨也承认,在名言中的万法都有痛苦,但实际上这样的痛苦并没有自性。只不过众生并不知道,这些痛苦只是众生的一种迷乱显现。中观宗并不是像外道对其祖师一样,因为崇拜佛陀就相信佛陀所说的道理。而是因为佛陀所宣说的经得起考证,以理证可以说明所谓痛苦的本性根本不可能成立。

庚三、(破人我之能依——观苦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破四边苦;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壬一、(破四边苦)分二:一、说对方之宗;二、驳斥彼宗。

癸一、(说对方之宗):

世间上很多人,整天都是认为我好苦啊!甚至学过宗派的人也会执著痛苦,尤其是女众这边:“今天上师加持加持我,我特别痛苦”。然后过两天好像好了,有些是一直好不了。认为痛苦实有存在,最有代表性的见解有四种:自作、他作、共作和无因作。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

这是对方的观点。此处的“作”和前面《观因缘品》所讲的自生、共生、他生、无因生的“生”意义基本相同。数论外道认为一切都是神我的自性,所谓的痛苦实际上不离神我,是由自性自作而产生的。

声闻十八部及胜论外道认为痛苦是依靠各种因缘聚合而产生,外缘跟痛苦的自性相比较,应该属于他性,因此所谓的痛苦是他作而产生。

裸体外道认为一方面众生的相续是相同的,也可以承认痛苦是自作;另一方面,痛苦需要依靠其他的因缘聚合,这样一来,痛苦也可以是他作。

顺世外道则认为痛苦是无因而产生。按照麦彭仁波切的《中观庄严论释》,以及全知无垢光尊者的《如意宝藏论》的观点来看,顺世外道的观点分为两种。有一种认为因果规律完全不成立,万事万物中没有因果。比如荆棘树的锐刺,太阳从东方升起落到西山,河流往下流......全部都是自然而产生,没有因果的规律。

还有一种顺世外道,对于种子生苗芽这种现量可以看见的因果规律他们是承认的,但是不承认前世后世存在,不承认业因果存在。就像现在我们受到的各种教育一样,目光很短浅。他们认为人的一生只有这几十年的生活。

总共有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四个观点。下面中观宗进行破斥。

癸二、(驳斥彼宗)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子一、(略说):

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

以上各宗派所建立的观点,有些认为痛苦是自作,有些认为是他作,有些则说是共作和无因作的,这些观点都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下面在广说中介绍。

麦彭仁波切广说的科判与我们这里有一点差别,到讲正文的时候,有些地方可能要跟大家说明一下。

子二、(广说)分三:一、破自他各自之所作;二、破自他共作;三、破无因作。

丑一、(破自他各自之所作)分三:一、破观待蕴而作;二、破观待人我而作;三、自作不成立他作更不成立。

寅一、(破观待蕴而作)分二:一、破自作;二、破他作。

这里可能跟原文的次序稍微有点不同,等会跟大家说一下。

首先是“破自作”,即总的科判里面的第一个“破观待蕴而作”,数论外道认为,痛苦依靠蕴而产生。中观宗驳斥:如果是依靠蕴产生,那么是以他蕴而产生,还是以自蕴而产生?这都不合理。意思是说,如果痛苦观待蕴,自生不合理,他生也不合理。

下面两个科判主要是讲这两个问题。

卯一、(破自作):

“自作”是指痛苦是观待蕴而自生,这种观点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颂词中说:

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

“苦若自作者”,如果对方认为,现在的痛苦是依靠五蕴而产生,那么这种说法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则不从缘生”,如果认为蕴的本体就是苦,那么就会有很大的过失:其他的因缘中,就不应该产生痛苦。

“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现在我们的五蕴 ,实际上是其他的蕴而产生。这里是换一个角度来讲,我们现在五蕴的因是什么?就是前世的五蕴,而且是由前世各种各样的因缘聚合以后才产生,如果没有因缘聚合就根本不可能产生。这个破的方式大家应该清楚。

从科判上来讲,“破观待蕴而作”,是从蕴的角度来讲,自生不可能成立。这里的作和生,意思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如果对方认为,依靠自己的蕴而产生自己的痛苦,这种说法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如果这样一来,那么我们现在的五蕴就不应该是由其他各种各样的因缘而产生的,会有这个过失。

我们现在的五蕴实际上是依靠各种其他因缘,从前世的五蕴中产生。关于这一点,有很多佛经论典的证据。首先,佛经中经常讲,众生依靠此蕴产生来世的蕴。一些论典,比如《释量论》第二品说:众生这一世的五蕴,是下一世五蕴的因,但前后的五蕴并非一体。

这一世的蕴和下一世的蕴,不是一个本体。比如说,人今生当中已经死了,肉体都己经火化,然后就转生下一世,如果认为下一辈子的身体和这一世的是一体的,肯定不合理。

那五蕴是不是其他的因缘中产生?这一点现量可以知道,怎么现量知道?首先从识蕴的角度来讲,前世做的事情,很多人在今生中完全都能回忆起来。

再看行蕴,有很多心所,还有相应行和不相应行,比如说,前世如果是一个行持善法的人,从他这一世小的时候的同行等流果中,也能发现善法的习气。

此外关于色蕴,虽然前一世的肉体都已经灭完,但是依靠前一个肉体的因,产生后世的身体,这一点也有教证。

月称论师在《中观四百论大疏》的讲义里面也引用过,前世后世存在唯一是缘起的道理:茅棚里有一碗酸奶,茅棚上有一只鸽子在行走,虽然酸奶与鸽子之间有茅棚相隔,鸽子的脚根本没有接触酸奶,但这是一种缘起,酸奶上面留下了鸽子的脚印。这一点是现量见到的。这是为什么?虽然二者没有接触,但是有这样的因缘,鸽子的脚印就会出现在酸奶里面。

同样的道理,众生前世的身体上如果有一些伤疤,虽然今世肉体的相续已经断了,就像刚才鸽子的脚没有接触酸奶一样,但是,身上会带有伤疤,这是一种缘起的影像。释迦牟尼佛在佛经中也是讲了,我们前世和今世并不是互相不间断地已经接触,但只要依靠因缘,后面的事就无欺而显现。

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种子与苗芽虽未接触,但种子无间就能产生苗芽;同样,业因与果报虽未接触但业也能生果。但是有些人认为:种子生芽是合理的,因为中间时间极短,是立即不间断就开始出现的。而善恶业因生苦乐果报不合理,因为中间已经间断。

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为什么?种子和苗芽虽然是无间而产生,二者也没有接触过;善恶业和苦乐果报这二者中间很有可能就像《百业经》里面所讲的,要停顿很长时间,但是后来也会产生果。我们不要认为,种子生苗芽是合理的,因为时间很快;而业和因果中间隔很长时间,就不合理。千万不要这样认为!这完全是合理的。

因果合理的原因是什么?一方面因果无自性,另一方面因缘具足的时候,果就会显现。前世后世五蕴之间的关系也是在这一缘起规律上安立的。

中观宗认为自生肯定不存在,为什么自生不存在?如果自生存在,因缘而产生就不合理。这是一个太过。

第二个太过,如果自生成立,那为什么前世的蕴作为因,今世中就可以产生另一个蕴?前世蕴的影像为什么显现在今世的身体上?为什么前世的心的显现,现在我们的心上面有?前世如果在背诵各方面已经有串习,那么今世背起来也不是很费劲;如果前世一点印象都没有,今生背诵起来也非常困难。因此这个因缘不得不承认。

这个道理从这方面来破,大家应该清楚。

麦彭仁波切是先破自作,然后再破他作,这样的话,把颂文里面的,后面的颂文拿到前面。但是我们现在这个颂文中,如果把后面的颂文拿到前面,解释起来恐怕有点点困难,因为宗喀巴大师、果仁巴大师,还有清辩论师和月称论师的《显句论》等讲义里面,都是按原来的次序解释的。

麦彭仁波切的科判是先破自生,再破他生,从这个角度来破,而且科判上面也有些调动,颂词都没有改变。我们这里是先讲“破观待蕴而作”,从自作和他作两个方面分析。

卯二、(破他作):

若谓此五阴,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从他而作苦。

前面是破自作,现在是破他作,表面上看来和前面所讲的有点相违,但是实际上并不相违。小乘宗认为,前后世的五蕴是有实质性的,是自相成立的,现世五蕴是依他体的前世五蕴而产生,这个观点不合理。

不合理的原因,和前面《观因缘品》所讲的道理非常相同。所谓的他性如果要存在,必须要成立两个物体,比如这个人和那个人两个人都存在,可以说是他体,否则不能成立他性。为什么?因为一个人已经死了,那么可不可以说是这两个人成立他性?不能这样认为。就像我跟虚空可不可以说成他体?根本不能说他体。因为虚空的本体根本不成立的缘故。

同样的道理,前世的蕴和今世的蕴,中观宗认为这不是真实的他体。为什么不是真实的他体?因为前世的蕴存在的时候,今世的蕴连一个微尘也还没有产生,如果这样也可以称为他体,那么柱子跟石女的儿子也应该变成他体。一个法的本体一点一滴都不存在,但另一个法还可以跟它是他体,就会有这个过失。

反过来讲,现在五蕴存在的时候,前世五蕴的一点一滴也没有的,全部都已经灭完了,如果还可以说两者成立真实的他体,那么柱子与虚空,石女儿子和瓶子也变成他体了。所以,中观宗认为,只要有他体,就必须要两个物体当下存在,如果现在一个物体不存在,那么,他体就根本不可能成立。这是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的关键性的问题。

实际上我们真正去考虑的时候,也是这个道理,如果一个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法可以作为他体,那石女的儿子和柱子之间的关系也已经成他体。但是柱子有本体,石女儿子根本没有任何实质,这两个物体怎么可能成为他体?如果是他体,就一定要有实相存在的两个物体。

没有观察的时候可以认为,其他各种因缘具足的时候,产生我们现在的五蕴。在假立上是可以这样说,依靠各种各样的因缘聚合就产生现在的痛苦,但实际上,真正有自相的五蕴不可能成立。

每一个颂词中,都有一个关键性的破法和推理,这个推理破法如果已经掌握,就很容易破斥对方的观点,自己理解起来也不费劲。这一点相当重要。

刚才讲了现世五蕴依靠他体而产生,这是不合理的。按照果仁巴大师的科判,“观待蕴而破自他”的自生和他生都已经破完。

寅二(破观待人我而作)分二:一、自作不成立;二、他作不成立。

卯一、(自作不成立):

刚才是依靠蕴来破自作和他作,接下来依靠人我而破自作和他作。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对方认为:依靠蕴而产生痛苦,不管是自作、他作都不合理。但是所谓的痛苦应该是依靠“人我”而产生。很多人也这样讲:我为什么痛苦?因为有“人我”,我的痛苦就自然而然产生,所以,我自己的痛苦是我自己作的。

平时很多人在感受痛苦时也会这样讲:“哎,肯定是前世自己作了什么恶业,所以我现在很痛苦啊!”实际上这种说法不合理。

“若人自作苦”,如果对方认为,所谓的“人我”造成自己的痛苦,那这样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离苦何有人?”离了痛苦以外,哪里还有一个人我?苦指的是五蕴本性的苦,离了五蕴本性的痛苦以外,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人我。

“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为什么说我这个人自己能作苦?字面上解释的时候,这个问号应该在后面可能比较合适:“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离苦何有人?”所谓依靠人而能自作的痛苦不合理。怎么不合理?离开了所谓的痛苦以外,怎么会有人?

刚オ也讲了,很多人认为自己造了痛苦,自己应该存在。但实际上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除了蕴以外,所谓的我根本不可能存在。所谓的蕴遭痛苦的事情,不管是自作、他作,前面的理论里面已经破完,所以你这样的除了蕴以外所谓的痛苦也不存在,那你怎么还会认为,我是造痛苦的因?不应该这样认为。在颂词上应该这样理解。

下面在《中论释》上过一遍。

丁十二、(观苦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云“苦以苦而空”等,宣说了无有痛苦的道理。】

以前没有遇到《般若经》或者《中观根本慧论》的时候,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苦以苦而空的道理。但现在通过学习以后,我觉得有些人不一定是每一个字都通达,但是因为大的论典学完了以后,对于一些总的要领会掌握得非常清楚,这样不知不觉中肯定看很多佛经就方便多了。

所谓空和不空之间的界限,以前我们说一切都是空,有时候又说一切都是不空,但空在哪个地方,不空在哪个地方,好像这个问题就分析不清楚。我看《中观根本慧论》如果听完了以后,一方面说啥都破完了,可能有点伤心,但另一方面,应该破。如果啥都没有破,那我们的实执就太重了,在轮回中始终不能得到解脱。

因此,在我们今生的阿赖耶的相续上,能够播下空性的种子,还是非常不容易的。我们只是听一听,不是特别困难。但是,对这个道理真正生起定解的智慧的种子,乃至生生世世也不会毀灭,所以,这样的空性的智慧种子非常难得。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认为:人我是存在的,因为与其相关的痛苦存在。而且,佛陀不是也说过“领受之痛苦五蕴”吗?】

佛陀也说,补特伽罗有五蕴的痛苦,也就是说五蕴是痛苦的本性。很多佛经中也讲到人的生老死病的痛苦,三界皆苦等等,那么苦怎么会不存在呢?

【如果痛苦的所依——人我不存在,则痛苦的存在也就不合理,如同石女儿子的病痛不存在一样。】

痛苦应该是存在的,痛苦存在的缘故,就可以推出作为痛苦者的“人我”也应该存在。就像我们讲《现观庄严论》的时候,通过其他的比喻宣说佛和声闻缘觉的智慧,空性的道理用其他的途径可以宣说。这里也是说,因为众生的能依的痛苦存在的缘故,痛苦的所依——补特伽罗“人我”应该存在,但这种说法不合理。

为了证明其不成立,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宣说他宗;二、阐述能损之理;三、以此理亦可类推他法。

己一、宣说他宗: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

【如果对痛苦之因按四边进行划分,】

自作、他作、共作和无因作这四边。

【则数论外道等一部分人认为:痛苦是由其自身而产生的;佛教内部的大多数人则认为:痛苦是由其他因素产生的;裸形外道认为:痛苦是由自他二者共同产生的;顺世外道则认为:痛苦是无因而产生的。】

佛教内部的大多数人,主要指的是小乘宗。这个是前面的一个略说,然后,下面根据这个颂词,麦彭仁波切也做了广讲。

【也就是说,数论外道承许:痛苦是由痛苦自身而产生。有部论师则宣称:痛苦是由补特伽罗人我而产生。包括佛教内部与外道,都有痛苦是由与其本体相异的其他因产生的观点。而裸形外道却声称:痛苦首先是由身体而产生的,因为身体本身也就是痛苦,所以也就包含了自生;其次,痛苦也是由生命而产生的,因为生命是痛苦之外的其他法,所以也就包含了他生云云。】

己二(阐述能损之理)分二:一、略说; 二、广说。

庚一、略说:

如是说诸苦, 于果则不然。

【无论是痛苦由自生、他生、共生还是无因生的任何立宗,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合理的。】

庚二(广说)分五:一、破痛苦为自生;二、破痛苦为他生;三、以他理破自生与他生; 四、破自他共生;五、破无因生。

辛一(破痛苦为自生)分二:一、破以痛苦而自生;二、破以补特伽罗而自生。

此处把两个自生合在一起,但藏文中并没有合在一起,这样讲起来是有点费劲,应该按照我刚才那样安立科判,只是把颂词做调换,这样和很多讲义里面的科判也比较符合。

壬一、破以痛苦而自生:

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

【如果痛苦是由痛苦自身而产生[作]的,由于是由自身而产生[作]的缘故,则不能依靠之前的痛苦之缘而产生,因为痛苦自身的体性在之前已经成立或者存在的缘故。】

如果痛苦是自生,就不应该有其他的因缘。

【认为此立宗不合理,还有另一个原因:即依靠属于毁灭分的死时五蕴,而产生生时五蕴的现象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痛苦不可能是自生。)】

今生的五蕴是依靠前世的毀灭而产生,这是有目共睹的事情。所以如果认为五蕴是自生,那怎么合理呢?这里好像是承认他生,破他生的时候又好像是承认自生,但实际上两者都不承认,只不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遮破而已。

壬二、破以补特伽罗而自生:

这个下面我作了一些注释,原因就是为什么把这个颂词调到这里,但是我们做讲义的时候,这个干脆不调,下面那个颂词拿到这里好一点。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此偈颂与下一偈颂的原文顺序,与原译顺序颠倒,为照顾藏文科判,故略作调整。)

【如果对方认为:痛苦既不是由痛苦自己而产生[作]的,也不是由其他的补特伽罗做出而施予他人的。而是由建立这种痛苦的补特伽罗人我,做出了这个人我的痛苦。】

对方认为痛苦是由“人我”产生,不是其他所给予的。

【如果是由建立痛苦的补特伽罗为前提,而使痛苦产生的。那么请问,谁是除了痛苦五蕴之外的这个补特伽罗呢?】

除了现在的“人我”的五蕴以外的痛苦,在什么地方找得到?根本找不到。

【(这个补特伽罗根本不成立。)因可现不可得,或者其作者不可成立的缘故。】

“可现不可得”,除了五蕴的痛苦以外,有没有一个其他的补特伽罗?根本没有。而且前面对于五蕴的自生、他生,都已经破完。

【如果对方还是认为:是由人的痛苦之领受者补特伽罗,而使人的痛苦产生的。】

如果认为是依靠它的领受者而产生痛苦,这也不合理。

【然而,作为人的这个补特伽罗,与人的痛苦是不可能为他体的,我们根本无法截然区分所谓的“作者”、“所作的因”以及“痛苦”, 而且自己又怎么能对自己起作用呢?】

如果真是自己产生的,那么自己对自己自作怎么会成立?因此从痛苦的能作所作各方面观察,这也不合理。

【如果前世作为人的痛苦之领受者补特伽罗,产生了后世天人的痛苦,那么,又怎么会不是他作[生]呢?(如果他生成立,则与你们所许的自生观点相矛盾了。所以,你们的论点根本无法成立。)】

那这样就不是自生而是他生,这也不合理。

【如果对方还是认为:(这个产生者)虽然与前后世的近取——痛苦或者五蕴为他体,然而却并不是与补特伽罗为他体的。】

对方认为五蕴都是他体的,但是所谓的“人我”不是他体,但这个也是胡说,否则除了五蕴以外,哪里有一个补特伽罗?

【然而,在近取或者五蕴之外,根本不存在他体的补特伽罗。(由补特伽罗自生之说又怎么能立足呢?)】

辛二(破痛苦为他生)分二:一、破以其他痛苦而生之他生;二、破以其他补特伽罗而生之他生。

但这样破,原文的顺序有点调动,其他都应该可以。

壬一、破以其他痛苦而生之他生:

若谓此五阴,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从他而作苦。

【如果由死时五蕴,能产生他体的生时五蕴;并且由生时五蕴,也能产生他体的死时五蕴,则痛苦由其他的法而产生的观点可以成立。然而,这种由他法而产生[作]的观点是不合理的。】

颂词里面对于这个不合理并没有做宣讲。但是《显句论》等很多讲义里面讲到,因为是他性的缘故,就根本不可能。前世五蕴和今世五蕴不是他性,因为其中一个不存在的缘故,主要以这个道理来讲。

【《佛护论》以及《般若灯论》中的观点都一致认为:“若对方声称‘因彼生此故,苦由他而生’,】

对方如果这样认为,那中观宗就从两个方面来破,首先是自生不成立,然后他生不成立。

【若其不具自之体性,则无自生。】

比如依靠前世的五蕴,而产生今生的五蕴,它的自体不能成立。

【若具自生,则于缘无需观待,此理于缘起不容。】

如果是自生,就不需要各种因缘观待,但是这个于理不容,肯定不合理。所以,光是依靠前面的五蕴,任何因缘都没有的情况下,能不能产生今生的五蕴?根本不可能。这是破自生。

【而此等之法皆为缘起,因自前蕴而生后蕴故。】

这是我们现量见到的,前面的各种因缘具足以后,后面的蕴就会产生。

【若非缘起,则不应理,前已广述故。若异相之体性成立,则因果之关联不可安立,他生之说焉能应理?”】

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根本不合理。

【此处的所谓痛苦,应理解为近取五蕴而产生痛苦。】

好,今天讲到这里。




(温馨提示:本听打稿仅供本班道友学习参考使用,请勿对外传播;因各种因素,听打稿难免有错误,应该配合录音来看文档,避免错误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