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课堂 | 中论广释61

《中论广释》第六十一课

思考题:

1、若业本性存在,怎样从业的果法、享用异熟者两方面分析不合理?

2、如果对作业者和受业者观察一体、异体不成立,那承许不可言说的受业者吗?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下面开始讲《中观根本慧论》,今天讲第十七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分三:一、宣说业无自性故不失坏;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

子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分二: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

丑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分三:一、破因法烦恼; 二、破果法身体;三、破享用异熟者。

昨天“破因法烦恼”,烦恼不存在的道理已经讲完了。今天是第二个问题,“破果法身体”。因为业的因就是烦恼,业的果就是五蕴的身体,那么说五蕴身现在也是不具足,主要讲这个道理。

对方认为业肯定存在。为什么?既然依靠众生各种各样的业,可以形成六道众生的身体。比如造了善业,就会形成善趣的身体;如果造了恶业,我的身体就会变成地狱、饿鬼或者旁生的身体。有了果的原因,业应该是存在,对方这样发太过。

接下来站在中观的立场上,驳斥对方的观点:

寅二、破果法身体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对方认为所有的烦恼和业作为身体五蕴的因,这种说法根本不合理。怎么不合理?虽然在名言中,众生造了各种善业和恶业,如果造了无明烦恼的业,那么就形成了恶趣的身体;如果行持善法,就有善趣的身体,这种现象应该可以存在。

但是这也只不过是在名言中假立而已,真正在胜义中去观察,所谓的依靠业和烦恼而形成五蕴身体,这种说法没有任何道理。为什么没有任何道理?

“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前面《观燃可燃品》从烦恼的本体、烦恼的来源、烦恼的果各方面进行观察抉择了烦恼的空性;《观作作者品》中也已经讲过,既然业的本体不存在,烦恼的本体也不存在,那么依靠不存在的法而形成的所谓的五蕴是怎么样来的?根本没有办法安立。就像虚空中从来都没有形成过花园,那么虚空中所出现的鲜花的芬芳也不可能有。

同样的道理,你们所承认的依靠烦恼和业的因而产生所谓五蕴的异熟果,这样的说法完全不合理。因为这样的因果关系,必须要先成立因的情况下才可以产生果。但是,你所谓的业和烦恼的本体现在没办法成立,如果这两者没有办法成立,那怎么会有果?根本不可能成立,也是不符合的。各大讲义里面对这个问题也并不是特别地广说,因为这个问题推理比较简单。

寅三、破享用异熟者分三:一、以一体异体破受者;二、无有不可言思受者;三、无有业果受者。

卯一、以一体异体破受者(无有一体异体的受者):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如果对方认为,所谓业的感受者应该存在。如果感受者没有存在,比如说,我现在造了一个布施的业,将来依靠这个布施获得了天王的果位,因此感受者应该存在。站在中观的立场认为,这种说法只不过是在名言中存在,真实中不可能成立。

怎么不成立?佛经云:“无明所蔽诸众生,皆具爱结之束缚。” 意思就是说无明所遮蔽的众生,都具有爱和贪执的束缚,根本不可能见到事情的真相。就像是一个人有眼翳病,眼翳没有消尽之前,海螺的白色的真相他是一直见不到的。同样的道理,无明所蔽的这些众生在无明爱结没有断除之前,外面一切万法的相续也是执著为实有。

所谓的业果,只不过是众生在无明障碍遮蔽的情况下,以十二缘起中爱的结的束缚下可以安立。因为众生有无明迷乱,暂时在同一个相续上面可以这样安立。正如《入行论·智慧品》云:“依一相续故,佛说作者受。”在名言中没有详细观察的情况下,依靠一个相续,受者和作者可以安立,刚才发放布施的人也是我的相续,我下世转生到天王,那么这个也是我的相续。

比如在释迦牟尼佛传记中也讲到,释尊因地的时候做过什么,这样的这些公案全部都是针对一些无明严重的众生,在世俗中假立的时候,前世后世的延续可以这样安立。但是在胜义中,这种安立方法经不起任何观察。怎么经不起观察?颂词后一句开始继续驳斥前面的安立方法。

我们在刚才前面所讲的一样,“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众生在无明所逼迫和爱结所束缚的情况下,名言中可以这样安立。而在胜义中,原来造业的作者,后来受果报的享受者,就是受果报者,这两个不一不异。比如说作者和受者两个,详细观察的时候不能成立。如果原来作布施的人和后来享受天王果报的人,作者和受者是一体,那就会有人和天人变成一体的过失。原来你作布施的时候,已经获得了天王的果位,或者是享受天王果位的时候还在人道中作布施。这样肯定不合理。

如果种庄稼的农民和后来秋收的人是一体,那么农民春天的时候也不用种庄稼,因为收果和种的人一体,不需要种,秋天的时候已经有了果实。因此如果作者和受者一体,有相当大的过失,这个也不合理。

如果说作者和受者是他体,这也不合理,会有因果错乱的过失,因为作者没有感受自己所造的业。《百业经》说:“众生所作之业,不会成熟于外境的地、水、火、风上,只会成熟在自己的蕴、界、处上,即所谓‘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百业经》中几乎每一个公案都有这样一段文字。所以说众生所造的业始终都不会毁灭,一定会成熟。

如果承认作者和受者是他体,我是造作者,那么后来的受者就不是我,因此众生造善业也没有必要,自己得不到的缘故,造恶业也不用害怕,因为自己得不到痛苦的感受之故。以这种方式来推测,作者和受者他体也完全不合理。

这样一来,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因果只有在分别假立中可以安立,除了这个假立以外,根本没有办法安立因果。

平时我们思维的过程中,如果以胜义谛来观察,所谓的因和果也不成立。胜义中不要说善恶,现在农民种庄稼和秋收也不成立。为什么不成立?因为种庄稼的人和后来收割的人这两个人如果是一体,那么就不用种庄稼;如果是他体,那么就是他做的庄稼后来说这是另外一个人收成,那这个可能谁都不愿意的,对自己没有任何利益。

一位美国新闻记者采访某位官员的时候问:“你整天都是愁眉苦脸的,为什么?是不是心里有点不愉快的事情?”官员回答道:“我怎么能愉快?我应该是很痛苦的。你看中国有九亿多农民,这些农民的吃怎么办?喝怎么办?穿怎么办?我整天都沉思这个,所以我不苦谁苦?我是最痛苦的人。”所以我想以农民做比喻,有九亿多农民每天都是为了吃吃喝喝特别关心,那这样的关心到底是什么样的因果?

这一点只不过是众生没有观察,如果一观察,实际上现在自己造业自己承受的这一点也不能成立。如果这个也不能成立,那我们到底是什么样?我们现在住在这样一个幻化的世界中,如果详细观察肯定是讲不清楚。如果用不一不异的推理问一个整天都是对农作物研究的专家:“您是专门是管农业部的,我今天跟您采访一个问题,种庄稼的这个农民,和后来受果的那个农民,是一体还是异体?”

专家开始的时候可能会问:“一体异体是什么意思?”“异体就是他体,一体就是一个本体无二无别”。然后专家会回答:“一体也不行,他体也不行。如果一体,农民就不用种庄稼了,大家每天都是快快乐乐地坐在那里;如果是他体,种庄稼也没有任何实义。”不说别的,就是现在名言中经常接触的这些法,以胜义理来观察,最后部长老人家也只能承认:“哦,一切都是站在中观的角度来讲,应该我们也是承认是空性的,胜义中是不成立的,这样的话证悟了空性也是一大贡献。”

关于一体异体的推理方法,不仅仅是我们眼睛看不见的善恶的因果,而且在眼睛看见的所有的作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进行观察。在这样观察的前提下,确实一切万法只不过是在世俗中肯定有,胜义中不成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胜义中不成立,但也不能否认名言中存在因果,否则农民整天都是不种庄稼,这样恐怕会饿死,这也是大家无法承认的事实。所以这些问题站在中观的观点应该理解。

这是我刚才分析的“无有一体异体的受者”,受者和作者观察一体异体的时候都不成立。

卯二、无有不可言思受者

对方犊子部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所谓的补特迦罗一体不成立,异体也不成立,所以一体他体都不成立的这样的一个感受者应该存在。

站在中观的立场驳斥:你们的这个说法不合理,一体异体不成立,但是这样不可思议的造业者也根本不成立。下面就开始驳斥对方提出的这种不可言思的受者。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所谓的业并不是从缘中产生,也不是从非缘中产生,既然从缘和非缘中都没有产生,所谓的不可言说的受异熟果报者根本不可能有。“能起于业者”对业感受的不可言说的所谓的受者也就根本不可能有,字面上可以这样解释。

刚才是略说,下面开始广说。对方承认存在不可言说的受者,但通过中观的推理来观察,如果要通过因缘各种方式产生一个不可言说的“我”,这是不合理的。

怎么不合理?因为所谓的业,它依靠缘不可能产生,第一品中已经破了增上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因缘等四种缘,所谓的缘产生的任何法都没有,所谓的非缘中产生更不可能。

为什么?既然缘已经不成立,观待它的非缘也不可能,而且有些讲义里面,《显句论》中也这样讲的,非缘在《观作作者品》中也讲到了,比如说决定性的作者不成立,非决定性的作者不成立,它这里非决定性的作者可能有非缘的意思。所谓的非缘,一方面可以这样说,它是观待的,如果缘不成立非缘也不成立。这样一来,所谓的业依靠缘和非缘都不可能成立,那么依靠业而产生的所谓的享受不可言说的“我”,也根本不可能成立。

因为你们认为业的作者和业的受者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关系,不可言说的关系的受者要存在,说也说不出来,想也想不出来,而且要建立它的存在,这恐怕谁也无法承认。因为要想建立,应该是用语言来表达它的存在的方式,它因缘的缘起也应该承认,如果语言根本没有办法表达,那所谓的这个不可言说的“我”到底是什么样的?那么是不是跟石女的儿子称呼为不可言思的“我”,除了这个以外,恐怕没有别的道理讲出来。这样一来,你们犊子部所承认的这样的“我”,实际上也根本不可能成立。

这个偈颂中主要宣讲这些。果仁巴和宗喀巴大师下面分析的时候,科判里面不分析,但是我这个科判基本上分析了每一个颂词突出的重点,比如说刚才第一个颂词里边破一体异体,此处破不可言思的我存在。

首先找不到一个不可言说的造业者,造业的话应该是可以说的,不管是造善业,造恶业或者做什么样的种子,比如说:现在工人做的事情也可以言说的,农民做的事情也可以言说的,世间上任何牧民、画家、书法家等所作的事情,从作业的角度来讲并不是不能言说的。

从受业角度来讲,既然做了这个事情,后来人们要享用这个事情的时候也可以言说,也可以思维,所以你们超出这些范围,要存在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受者,这只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语言是人们分别念造出来的可以说,但实际上有没有这样的一个享受者?我们关键的辩论的话题和焦点,就是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补特伽罗?如果没有,你们再这样费一些笔墨、费一些心思说它的安立有什么用?根本没有任何用处。从这方面去观察和驳斥。

卯三、无有业果受者

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下面也是一种总结性的结论,因为前面已经宣说了一体异体,缘和非缘几种观察方法,所谓业的本体不存在,业的因不存在,业的果不存在。既然业不存在,那么业的作者根本不可能存在,因为作者和业互相观待。比如没有农业,那所谓的农民就无法安立。

我们前面进行观察了,业确实不存在,那观待于业的作者也不存在,如果无有业也无有作者,那么依靠业和作者而形成的业的果也不可能有。业的作者没有,业的本体没有,业产生的果也没有,那么享受果者根本不可能有。

比如用善业来观察,首先,当然我们名言当中造善业,作者也是有的,所作的善业也有的,最后感受的果也有的,享受者也是有的,这四个法都有。比如说我现在做布施,那么我算是作者,我做布施的这种事情就叫做业,下辈子变成一个天人,所感受的整个天界中的五种欲妙,这个是享受者所享受的法,这四法在名言中应该可以存在,我们也不否认这一点。

但是在胜义中详细去观察,所谓的业不存在,造业的我即人我不存在,法我不存在,所谓的我也是虚妄而已。既然业和作者两个都不存在,那么成熟的果有没有?不可能有,石女不存在,石女的儿子在名言中也无法找到。因此,跟虚空中的芒果或者虚空中的花园没有任何差别。

这样任何一切法在观察本体的时候,不管是名言中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法,只要以中观理来进行观察,没有一个法是存在的。不管是因果方面的也好,还是其他任何五根面前所显现的这些法,都没有一个靠得住的,就像是水泡一样,不管它显得怎么样透明、怎么样美丽,最终都会破灭。

那天我们在甘孜吃饭的时候,一个喇嘛说:“这个饺子是很美丽的”。包饺子的服务员说:“饺子有什么美丽的?人才有美丽的。”所以我们看水泡的话,不管是显得怎么样美丽、怎么样好看,但是实际上真正去观察的时候,只不过是众生的虚妄分别念而已,这就是中观的宗旨所在。

任何一些法在没有经观察的时候,能取所取没有消于法界的时候,确实有虚幻不实的显现,作者也是有的、作业也是有的、受业也是有的,全部都应该存在,这也是无欺的因果。然后以中观的无二智慧来详细观察的时候,所谓的这些也是没有的。

以前格蒙旺波·丹增诺吾说,只要《中观根本慧论》学习三遍,大圆满本来清净的见解自然而然会有所认识。所以我想,《中观根本慧论》很多缘起因果的道理完全彻底明白,这个时候在自相续中的心的本体也好,或者外面整个万事万物的现相和实相,应该都会有所了解。

因此,在闻思《中观根本慧论》的过程中,希望大家也是应该避免一切违缘。我们有些人在修学的过程中,心特别堪能,很有兴趣,不管遇到什么样的违缘,一定要把这个法听完,研究得非常明白透彻,有这种想法。有个别的好像有时候起一些善心,一定要好好地闻思,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琐事,以各种各样的违缘也有中断的。我想我们这个人身非常难得,在难得的人身中,这样的般若法门闻思和研究的机会确实非常罕见,大家应该对这个中观法门生起信心。

下面是《中论释》:

【辛二、破异熟果法:】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如果对方提出:业以及烦恼是存在的,因为其果法异熟身存在的缘故。经书中所宣讲的“业以及烦恼,是诸异熟身成立之因”的观点,只不过成立于名言当中,在胜义中却并非如此。】

在名言中可以这样成立,在胜义中却根本不可能。

【既然已经证明了业以及烦恼二者的自性为空,又怎么可能言及以前者为因的异熟身呢?】

异熟身怎么会存在?有些讲义里面讲五蕴身,五蕴聚合的法称之为身体,身体应该属于色蕴。

【换言之,既然作为因法的业与烦恼都是空性,又怎么可能堂而皇之地高谈阔论所谓“彼等之果法——异熟身”呢?实在是毫无道理!】

因为业和烦恼都是空性的,跟石女的儿子没有什么差别。依靠它而产生的身体,那完全是一种胡言,根本不可能成立。

【辛三、破承受者:】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我按照《显句论》解释,后面两个颂词结合在一起都可以。“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两个结合起来,后面的小注释没有也可以。麦彭仁波切的那个注释,可能后来整理的时候中间有一些条理不是很清楚。

【如果对方提出:业是存在的,因为其异熟果的承受者存在的缘故。如果业不存在,那么(承受者)又怎么会承受其异熟果呢?如同虛空中的芒果一样。】

这个是对方的提问,下面是这样回答的:

【但承受者也并不存在。这样的所谓“承受者”是指智慧之眼被无明所遮障的凡夫,因为具备了贪爱外境的束缚,所以才会成为有漏之业异熟果的承受者。】

在他们面前是这样安立的,实际上胜义中观察不成立。下面也是作为我们的观点应该是可以,不然如果这样解释,恐怕一直是解释不通。根据《显句论》藏文上稍微有点调整,但是还是根据《显句论》,把下面的这个观点也是作为我们的观点。

“如果对方进一步认为”,这个就不要了。这个没有的话,基本上后面就是刚才我所解释的那样去解释就可以。下面的注释如果没有也可以。

【这个承受者既不可能是该业作者之外异体的他法,也不应该是该业的作者。】

承受者一体异体都不合理。

【因为作业与异熟果报成熟并不是处于同一时刻,】

如果是一体,应该在同一个时间中,但是成熟的作的业和成熟的果报这两个并不是同一个时刻存在。

【而在作者之外的他法身上,又不可能使果报成熟的缘故。】

如果是他体,非同时的其他身上发生,这个也是不合理的。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不可言说一体异体的承受者存在的缘故,所以业也是存在的。】

犊子部这样认为。

【但业并不存在。因为业并不是从因缘而生,关于此理,在《观因缘品》中已经进行了详细阐述;而业也不是从非缘而生,其道理在《观作与作者品》中已经予以了破斥,所以业并不存在。因为业不存在,所以业的作者也不会存在。】

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如果所作之因——业,以及其作者两者都不存在,那么由业而生的果又怎么可能存在呢?如同空中的树木所生之果实一样。

如果所承受的果报并不存在,承受者又怎么可能存在呢?】

承受者也不可能存在。

今天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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