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第5课笔录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我们继续宣讲《定解宝灯论》。
己二(别破)分二:一、遮破他宗所许自空;二、遮破他宗所许他空。
庚一(遮破他宗所许自空)分二:一、所许自空亦成他空;二、广说彼理。
辛一、所许自空亦成他空:
这方面讲到遮破他宗所许的自空观点。对方不单单承许自己是自空宗,而且是应成派的观点,但是真正通过教理观察的时候,所承许的自空有变成他空的嫌疑,虽说自己是应成派,但实际上很有可能变成自续派的承许了,就是这种引申的含义。
首先对于他们所许的自空亦成他空进行观察。不以其他法空,任何一个法在显现的时候,自性都是空性的,这就是自空。平时我们讲的自空中观、无遮,都是一个意思。从色法乃至于一切智智,色法以色法空,一切智智以一切智智空。自己的本性是空性的,叫做自空。
他空就是自己不空,以他法而空。比如说如来藏以如来藏不空,如来藏上面的客尘是空性,称之为他空。
他空的“他”字,简别于自己的“自”。自空就是自己本性空,显现的时候,自己都是空性的。显现的时候,自己不空,自己上面没有他法,他法是空的,叫他空。“所许自空亦成他空”,指出对方虽说自己是自空宗传承的修行人,但是他们的观点从词句上看的时候,有变成他空的嫌疑。
说柱不以柱子空,法性反以柱子空,
空基保留以他空,句与义之二他空。
这里讲到了两个观点,第一是“说柱不以柱子空”,第二是“法性反以柱子空”。柱不以柱子空,以实有空;法性以法性不空,以柱子空,两种观点都是“空基保留以他空”。把该空的空基保留下来了,他自己不空,以他上面的其他法而空,叫做空基保留以他空。这样承许之后,就变成了“句”和“义”两种他空。前面一种是句的他空,后面一种是意义上的他空,两种观点都是不合道理的。
我们进一步地宣讲。第一个“说柱不以柱子空”。前面讲到这种宗派或者有些人承许的观点,“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就是它上面实有的法是不存在的。前面他宗在讲两种所破的时候,在理所破当中说,理所破的法就是众生增益的柱子实有共相,是不存在的,但是柱子本身不能空。如果柱子本身空,就会失坏名言谛,所有的世俗名言都会失坏了,既违背了现量,也有违背名言的过失,所以说柱子本身是不空的,他说“柱子不以柱子空”。
“柱子不以柱子空”,会不会变成一种堪忍实有的呢?不会。他说,柱子上面的实有是不存在的,所以说“柱子以实有空”。
我们在这一品当中,着重要观察的观点就是第一种。
“法性反以柱子空”,是针对另外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误解了三转法轮的教义。他认为三转法轮当中所讲的法性,比如如来藏在二转法轮观察的情况下,也是不空的,一定是堪忍实有的。这是误解了三转法轮教义的一种人,他承许了法性,以法性不空,法性以柱子空。
这方面的法性讲到了万法的实相,就是法性自己不空,反以上面的柱子而空,法性存在,柱子不存在了,法性反以柱子空。这个地方“柱子”是什么呢?柱子就是有法,或者三转法轮当中所讲的戏论、客尘。
从三转法轮的角度来讲,这一切都是无明所变现的,就像幻化的象马一样,实际上是不存在。这倒没什么问题,法性不空,反以柱子空,这是三转法轮当中经常提到的,但是如果在讲二转法轮的时候,你还在说如来藏不空、法性不空,就是没有真正了解三转法轮的意趣。三转法轮当中所讲的如来藏,是空性的反体,有时候以空性来宣说如来藏,有时候以光明来宣说如来藏,但实际上如来藏和空性是一体两面的,圆满的法界是空性和法性,或者空性和光明双运的本体,所以这种光明、法性,实际上也是空性的本体。
因此说在二转法轮当中,抉择的法性也是自性空。有些人误解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三转法轮当中所讲的如来藏,是二转法轮当中,在空性的反体抉择之下,也是不空的,这方面是没有了知法性不空的真实含义。他把法性不空引到了分别念面前,认为在分别念面前,法性也是不空的,但是二转法轮当中,在抉择分别念和分别念一切法的时候,没有一个法是真正堪忍的,所以万法都是空性。三转法轮中讲的法性不空,是离开了分别戏论,在空性基础上不可思议的有,它是真正圣智面前的存在,这方面是没有分别戏论的。在圣智面前存在的缘故,才能真正抉择到三转法轮的含义。“法性反以柱子空”也是不了义的说法。
第一句和第二句相当于列出了两种观点,第三句讲到了两种观点的共同处。共同之处是什么呢?“空基保留以他空”,都是空基保留而以他空的,空性的基础称之为空基。实际上安立的时候,比如说柱子空,或者其他法性空的基础,都是这样安立的。实际上一切空性的基础,按照二转法轮观点抉择的时候,应该是离戏、空性的,但是在前面两种观点当中,该空的空基,都保留下来了,自己不空而以他法空。比如说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就是一种空基,它是应该空掉的,但是在第一种观点当中,柱子不以柱子空,这个空基就保留下来了,以他空是他自己不空,他上面的实有空,这就是第一种观点“空基保留以他空”的意思。
第二句“法性反以柱子空”,也是“空基保留以他空”,这个地方的空基就是法性,法性没有空,保留下来了。以上面的戏论、客尘空,柱子等其他万法,都是不存在、空的,但是如来藏、法性是保留的、不空的。除了前面所提到的误解了三转如来藏观点的教义者,他们承许空基保留以他空之外,其余比如说随理唯识的观点,也是有空基保留以他空的成分。比如他说,依他起以依他起不空,依他起是胜义谛当中不存在的,依他起上面的二取法、遍计法没有,这也是空基保留以他空的观点。还有像小乘的微尘、无分刹那,也是这种情况,但是此处只是以“说柱不以柱子空,法性反以柱子空”两个观点为例,说明空基保留以他空。这就是二者的共同处。
第四句最后得到一个什么结论呢?就会变成句和义的两种他空,也就是“说柱不以柱子空”,属于句子上的他空,后面“法性反以柱子空”,是意义上的他空。两种都成了他空的观点。
“说柱不以柱子空”,为什么叫做词句上的他空呢?因为对方认为自己是自空宗,是抉择了大空性的应成派。虽然在意义上承许的是自空,但是在词句上面讲的时候,说成“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在他的相续当中,认为自己应该承许自空,但是从句子上一说出来的时候,观察语句的方式,“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就变成了句子上的他空了。
“法性反以柱子空”,意义上他是承许他空的,只不过误解了真正他空的意趣,所以成了意义上的他空。
为什么我们此处说“说柱不以柱子空”,变成了语句上的他空,这有什么过失呢?对方承许自己是自空宗,而且是了义的自空宗。他们在建立自空的过程当中,对于他空的宗派,显现上驳斥的非常厉害。甚至为了让有些人抉择如来藏空性的缘故,他说,如果在抉择的时候,认为如来藏存在,就会变成外道,最多变成随理唯识的观点,此外不会有更高的见解。他用了很多理证,对觉囊派等承许他空的宗派,发很多的过失,所以从某个角度来讲,他不承许他空宗,认为这不是佛法的观点,佛法真正的观点应该是自空。
有了这样的前提之后,我们再说“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的观点变成了他空,这样的话,实际上对方不能接受这个观点,事实上也变成了这种情况,所以对于对方来讲,就变成了很大的过失,成了真正应该好好反省的地方。
他们讲他空宗过失的时候,说你的如来藏以如来藏不空,如来藏以客尘空,如果把如来藏的本性保留下来之后,会变成常有外道的观点等等。麦彭仁波切在《他空狮吼论》中,对他们讲:“他空宗说如来藏不空,你们说是柱子不以柱子空,这是一样的;他空宗说如来藏不空,上面的客尘空。你们说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上面实有空,这也是一样的,在讲法上完全相同。如果说你的柱子不以柱子空的观点合理,他们如来藏以如来藏不空的观点就合理;如果说对方的观点不合理,那你的观点也就不合理。”为什么呢?真正观察起来的时候,承许的方式一模一样。你说,自空宗高高居于他空宗之上,但是你的根据,从词句上观察的时候,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把柱子换成了如来藏,如来藏不空和柱子不空,这方面是一样的;如来藏以客尘空,柱子以实有空,这方面也是一样的,所以从哪个地方可以找到一个真正超胜他空宗的根据呢?这上面是找不到的,这是一方面。
还有一方面,觉囊派承许真正了义他空的时候,并不是从二转法轮的角度讲的,而是从三转法轮的角度讲的,它的侧面不一样,所以真正观察下来的时候,你说“柱子不以柱子空”是站在自空的角度、般若的体系当中,这就让人难以接受了。
三转法轮讲“如来藏以如来藏不空”,它是佛圣智面前的有,超离了分别心的有。真正观察的时候,“如来藏以如来藏不空”有安立的依据,而“柱子不以柱子空”的观点,的确找不到合理的根据来承许,这也是所许自空变成他空的过程。之所以成为一个很大的过失,是从这方面理解的。
“法性反以柱子空”,实际上前面我们提到过,虽然这是三转法轮的观点,但是他误解了三转法轮,认为如来藏在二转法轮抉择空性的前提下,也是不空的,这是不正确的。
觉囊派的祖师,像多罗那他尊者、笃布巴尊者等等,在他们的论典当中讲得很清楚,从空性的反体来讲,就是从空性的侧面来抉择的时候,如来藏像空花、石女儿一样。如果从般若体系来讲的时候,这一切都了不可得,但为什么我们没有广大的抉择呢?因为如来藏本性空的观点,在《般若经》,龙树菩萨的论典当中,已经抉择究竟了,所以不需要再抉择。三转法轮只不过是把没有详细抉择的光明分做了详细抉择而已,把这个问题揭示、讲解得很清楚。从空性的角度来讲,这些法都是空性,如来藏也是空性的。我们说前面的“法性反以柱子空”观点,误解了三转法轮。在这个地方来讲,应该成为一种所破之处,不是真正了义他空的讲法,而是有过失的讲法。这方面就讲到了所许自空亦成他空的问题。
辛二(广说彼理)分三:一、总说相违;二、别说与理证相违;三、自许相违。
广说彼理,就是遮破他宗所许自空的时候,这方面就有一个广说相违的地方。广说相违当中,也是从三个方面来安立相违。在总说相违的时候,也分了三个方面,一个是教相违,一个是理相违,还有一个在颂词当中隐藏的自许相违,三个问题都是相违的。
壬一、总说相违:
呜呼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
与色以色空教义,以及理证皆相违。
“呜呼彼不以彼空”,说很稀奇啊,或者很悲哀啊,“彼不以彼空”,柱子不以柱子空,或者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你们承许他自己不以自己空,这个空基不空已经留剩下来了,而以他法空。
这种你们认为很了义大自空的观点,但实际上“与色以色空教义”,也就是《般若经》上讲的色就是空的教义,已经相违了,另外和金刚屑因等理证也相违了,还有和自许也是相违了,有这样的问题。
“呜呼”,前面我们提到了,一方面是很稀奇,“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你安立成自空的观点,而且是了义的应成观点,是非常稀奇的,这方面是没办法真实安立的。
另一方面,“呜呼”是特殊的悲怜语气。“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这是重复一下对方的观点。对方说“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所以“空基不空”,该空的柱子的法没有空,已经保留下来了。你抉择空性、究竟胜义谛实相的时候,在根本慧定当中,居然还有一个法留存下来了,或在抉择实相的时候,还有一个不空的法存在。你说这是一种了义的观点,我们可以观察,这是不是了义的。第一,你的观点和经典是不是相合?你说“色不以色空,色以实有空”,但是在经典当中讲“色以色空”“受以受空”“想以想空”“行以行空”“识以识空”“万法自性空”,佛经当中没有讲过“色不以色法空,色以实有空”。
翻开经典的时候,讲自空的教义中,这个教证是完全找不到的,所以像《心经》当中讲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乃至后面讲的四谛、十二因缘这些菩萨和佛智,都是自性空的,所以你说的“色不以色空”和经典当中讲的“色以色空”,这方面是不同的,已经相违了。
在其他的经典当中,讲得更清楚,抉择空性的时候,色法不空,以其他法空,你不能这样讲。如果这样讲,不是真正万法空性的观点了,所以第一个很明显,与色法以色法空的教义已经相违、矛盾了。
还有一个问题,和理证相违。主要是“空基不空已留剩”,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通过观察,只是破掉了实有,而空基在胜义观察下,都保留下来了,它是不空的。
在注释当中讲到了三种理证,分别是讲破因、破果和破本体。
比如说破因的理证,我们平时使用的就是金刚屑因,金刚屑因就是破他生因的理证。如果万法是实有存在的,应该有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四种生的方式,但是月称菩萨在《入中论》当中,通过详尽的理证,破掉了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抉择了万法是无生的,就是四种生都不合理。
如果你现在承许,通过胜义理论观察完之后,还有一个不空的法,此处以柱子为例,通过柱子类推其余的所有法,都会出现万法不空的结局。如果是万法不空,就变成了一个实有的法。如果变成了实有的法,就应该在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四种生当中,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如果这个生是实有生,从自生到无因生四种,承许哪一种呢?承许哪一种都不行,月称论师在《入中论》当中,把四种生已经破得干干净净。
这方面的重点就是,如果最后柱子是实有的,那就一定有他的法存在,一定就有他的生。如果一定有他的生,肯定是四生当中的一种。因为他是实有的法,肯定是四生当中的一种。如果是四生当中的一种,肯定和月称论师在《入中论》当中,讲的破四边生理证已经相违了。这方面就是“空基不空已留剩”第一个和理证的妨害。
第二个问题讲破果的有无生因。学习破有无生因的时候,我们观察果法,如果果法是实有的,只有两种情况,在因当中已经有了,还是在因当中没有。
如果果在因当中已经有了,有了不生。为什么?已经有了,就不会再生了。果法在因当中,已经存在了,已经存在的法怎么可能还会生呢?从果的角度来讲,果在因中如果已经有的话,它不再生了。
如果实有的果法在因当中没有,永远不会生。为什么?它是个实有的没有,不可能把没有舍弃掉,而显现出一种生。平时在我们的现象当中,这些果法是先无后有,是在没有当中产生的,但是这种没有是无自性、假立的没有,说明是可以转变的。为什么可以改变呢?因为无是假立的无,当因缘和合的时候,就会从无到有,这是非常合理的。如果你说这个果法的没有,是实有的没有,如果是真实没有,就不能舍弃真实的没有,因为不是假立的缘故。如果不舍弃没有的状态,怎么从无到有呢?永远都是没有,所以果法是实有的无,永远不可能生的原因就在这里。
“空基不空已留剩”,柱子如果是一个果法,我们说你的果法在因当中,因生果法的时候,生了一个已经存在的果法,还是生了一个不存在的果法?你必须要选择一项。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呢?因为对方承许了“空基不空已留剩”,通过胜义理论观察完之后,的的确确存在一个法。如果它是一个实有的存在,就有了观察这个果法在因当中,有还是没有的前提。有了这个前提,你必须要说明,在因当中,已经有了果,还是生了个没有的果。
如果你承许说已经生了果,那就不对了。如果已经有了就不要生。如果是没有的果呢?没有的果不能再生了。实际上他破别人观点的所有理证,现在全都落在自己身上了。他观察别人、破别人法的时候,也是用金刚屑因,你的法是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像这样把别人破得干干净净,最后自己这个空基不空的法,变成了理证的妨害之说。他也用有无生因去破别人的果:你的这个果是已经有了,还是没有的?那现在用这个理证,来观察他:你这个空基不空,已经留下来的彼不以彼空的法,如果通过胜义理论观察之后,不是已经没有了,而是已经真实存在的法了。真实存在的法,你必须要讲清楚,所产生的果是已经存在的法,还是一个没有的法?这是无法回答的。
第三个是破本体,我们前不久学习了《中观庄严论》,破本体因的理证,就是离一多因。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你所留下来的柱子本身,如果真正是胜义理论观察之后,留下来的,应该是有实体的法。
任何有实体法,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是一,要么就是多,你讲一讲这个法是一,还是多呢?实际上是根本找不到的。因为它是离一和离多的,但是现在你的法已经存在实体,那就要解释一下到底是一还是多,绝对有这种理证的妨害。或者说,你这种法,我通过离一多因根本破不了。离一多因是离一和离多,你这个实有的法离不开一和多。因为它是通过胜义理论观察完之后,剩下来的法,怎么和离一多因去相顺呢?没办法和它相顺,一定是和离一多因相违的。这个地方讲到了和理证相违。
还有第三种是在颂词当中,隐藏的和自许相违。在科判中,后面还要讲一个自许相违,在总说当中,也有一种自许相违。怎样自许相违呢?因为他认为自己是应成派,然后破自续派观点的时候,给别人发了一个太过,说应成派的世俗谛,应该是分别心显现的假立,不存在的法,这是他给别人讲的。意思是应成派之所以比自续派高,就是高在这里。自续派认为一切世俗法是实有的,而应成派的世俗谛是如梦如幻分别心假立的法。首先破自续派观点的时候,是这样破的,现在观察本基的时候,变成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那柱子不以柱子空的法,这时候已经保留下来了,不单单是在世俗有了,而且在胜义理论观察的前提下,也是不空的。
这就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前面破自续派观点的时候,说我们的世俗柱子,是分别心面前显现的一种假立的法。前面说是假立的法,是不存在的,这时候又说胜义理论观察之后,它也是不空的。这两种观点是没办法调和的。前面说这种观点,后面又说那种观点,一个说它是根本假立的、不存在,后面又说它是实实在在、完全不空的法,怎么样去安立的呢?没办法安立一个了义的观点。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我们就会了知。当然如果有度化众生的必要,那另当别论,但是把这种观点安立成了义,就必须把和教证、理证,自许相违这些问题妥善解决。不解决的话,真正安立一个了义的观点非常困难。
如果带着这个观点去解释《般若经》的教义,对方是承许般若体系的,也要解释《般若经》的观点。我们说,这么明显的观点,难道你没有发现吗?没有发现“色以色空”方面的教证吗?肯定要发现的,而且肯定要解释的。
估计解释的时候,也是像这样解释的,所谓的色以色空,也是和他们的观点一样,色法本身不空,上面的实有空。他转个弯把所有的问题这样解释。像随理唯识宗解释空性的时候一样,他说,二转法轮当中,所有讲空性的教义,都是讲遍计空的。只要出现空性,依他起不空的方面没有讲到,全部讲的是遍计空。对方在解释“色以色空”的时候,是不是也通过这样的方式,或是根本不讲,直接说“色以色空”。
如果问到密意的时候,他就按照自己的观点,说实际上也是彼不以彼空的,所谓的空、色,色以色不空,全是讲实有的意思,而色法的本身应该是不空的。这方面要绕个弯来解释,而且解释完之后,还会发现有很多相违的地方,但是自宗在解释的时候,就没有这些问题。而是直接解释经义,这个色不是实有的意思,就是指显现本身,所以任何显现法显现的当下都是空的。这样的解释和经典的意义相顺,既没有理证的妨害,也没有自许相违的妨害,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
如果是不了义的观点,放在不了义的位置上非常合适。如果把不了义的观点,放在了义的位置上,通过了义究竟的观察来抉择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显现上相违的地方,没办法抉择究竟了义的观点。
以上是讲总说相违。
壬二(别说与理证相违)分三:一、观察一体异体;二、所破不成;三、文字纠缠无有实义。
癸一、观察一体异体:
柱与成实柱二者,一体一遮另亦破,
他体虽破非柱实,柱体不空堪观察。
这个颂词是自宗对他宗发了一个过失。发了什么过失呢?就是观察柱子和柱子的实有二者,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的关系,所以说“柱与成实柱二者”。柱子和成实的柱子,或者说柱子和柱子的成实,二者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的呢?如果承许一体,“一遮另亦破”,你把一个破掉之后,另外一个法也破掉了;如果承许柱子和柱子的成实是他体的法,虽然破掉了非柱的实有,但是柱子的本体不空,是可以堪忍观察的。
对于柱子和柱子的实有,进一步观察的时候,我们就能进一步了知他们的观点,是不是真正了义的观点,可以通过观察一体和他体的方式来抉择。
“柱与成实柱”的第一个“柱”,是讲柱子显现本身。后面有一个“成实柱”,就是讲实有的柱子,或者讲柱子的实有。这时候柱子和柱子的实有两者,我们观察的时候,出现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一体的观点,第二种情况是他体的观点。如果承许柱子和实有二者是一体,会出现什么问题呢?如果是一体的话,一遮另亦破。遮止了其中一者的时候,另外一者也就被破掉了。因为二者之间是一体的缘故,所以当把实有破掉之后,柱子本身也被破掉了。不会出现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以实有空的结局。因为是一体的缘故,破掉了实有就相当于破掉了柱子。或者反过来讲,柱子没有被破掉的缘故,和它一体的实有,也不能被破掉。就是说如果破了一个,另外一个也被破掉了;如果一个没有被破掉,另外一个也没办法破掉,所以要么出现两个都存在,要么就出现两个都不存在的情况。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以实有空,这样的结局是不可能出现的。“一体一遮另亦破”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如果是他体呢?他体的话,二者是无关的。一个破掉之后,另外一个可能和他无关,所以说“虽破非柱实”。非柱实,不是柱子本体的实有。因为二者是他体的缘故,你虽然破掉的不是柱子的实有,但是柱体本身是不空的。柱子本身不空堪观察,空掉的是什么?空掉是实有。不空的是什么呢?就是柱子本身“堪观察”。最后一定会堪忍胜义观察,不会是空性的。
对方的意思就是说,柱子是假有的。为什么柱子是假有的呢?因为不存在实有的缘故,所以他认为把实有破掉之后,柱子的本身也就没有实有的成分了,应该是无实有的柱子。如果二者是他体的法,虽然你把柱子破掉了,怎么通过破掉的实有,而知道柱子本身是假立的呢?怎么知道它是空性的呢?这是根本没办法的。就像左边有一个宝瓶,右边有一个柱子,二者之间是他体,你把宝瓶砸碎了,和柱子有什么关系呢?柱子还是完好无损的,对它来讲根本没有丝毫的伤害。如果柱子和成实是他体的,虽然破掉了实有,但是对柱子本身没有真正观察,根本没有空掉,所以说柱体不空堪观察,就有了这种过失。
我们通过柱子和柱子成实二者之间是一体,还是他体的关系作为观察。破掉以后,觉得对方是没有办法回答的。为什么没有办法回答呢?你看要么就是一体的,两个都破掉了;要么就是他体的,柱子最后变成了堪忍观察,没办法回答,但对方也有回答的方式,他是怎么回答的呢?
若谓成实未有故,不必分析一异体,
“若谓”,他说实际上这个实有是没有的。怎么是没有的?二谛当中都是不存在的,胜义当中当然不存在,世俗当中也没有它的本体。
前面讲过了,这只是众生分别心假立的实有。因为众生不了知万法的实相,假立了一个实有。前面不是说了嘛,这就是柱子实有的总相而已。实有的法本身是不存在的,二谛当中都没有,这是“成实未有故”的意思。
下面讲他真正的回辩,“不必分析一异体”。如果这样的实有不存在,你怎么对柱子分析一体和他体呢?就没有办法分析一体他体了。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可以分析一体他体的东西一定是存在的,你才能分析这个法和那个法是一体的,还是他体的,必须有一个可分析、可对比的处,但是这个实有是什么东西呢?这个实有就像石女儿一样,根本是不存在的。不存在的法怎么能和另外一个存在的法,去分析一体和他体?没办法分析。如果你要分析一体,那一定是它存在的。
比如说柱子,柱子的颜色和形状是一体的,都有实体可得的时候,可以分析一体或者他体。柱子和宝瓶是他体的,可以分析一体和他体,但是这个法不存在,你和谁去分析一体和他体。他觉得你这个过失发过来的时候,没什么实义,并且引用了《释量论》的教证。法称论师说过,对于不存在的法,是没有必要分析一体和他体的。因为在《释量论》中,很清楚地讲过,所以他引用了这方面的教证,也是使用这个理论,回辩说“不必分析一异体”。
对方回辩过来的时候,我们发觉前面发的过失好像落空了。前面我们说一体怎么样、他体怎么样,好像把对方堵死了,但是现在发现并没有堵死,还是跑掉了。对方说,这个实有的法没有,分析一体和他体,最后观察下来,就没有实义了。我们也觉得是这样的,法称论师也是这样讲的,如果这个法不存在的话,就没有必要分析一体他体了。这个法都没有了,你和谁是一体,和谁是他体,觉得有这样的过失了。我们是不是没有真正观察到呢?也不是,最后两句话就是真正的结论。
虽无实法凡夫前,瓶子执为实有故。
“虽无实法”,我们自己也承认所谓的实有的确是不存在的,二谛当中都找不到一个实有的法。胜义当中肯定没有,世俗当中也是没有实有的法,我们自宗也这样承许。所谓实有的法,只是凡夫的分别妄计。这个实法虽然不存在,“凡夫前,瓶子执为实有故”,但是在凡夫人面前,就是把瓶子本身执为实有。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认真观察的时候,实法的确不存在,但是我们说凡夫人面前有没有一个实有的法呢?凡夫人面前有一个实有的法,就是瓶子,他是把瓶子执为实有了。既然把瓶子执为实有,我们就可以观察,凡夫人把瓶子执为实有,实际上瓶子和实有两者是一体的。为什么不能观察一异体?一定可以观察一异体。
虽然实有的本身不存在,但是凡夫人已经把瓶子执为实有了,这就完全可以观察了。按照我们的回答,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的?从这个角度来讲,瓶子和实有就是一体的,可以观察一体,还是他体。因为瓶子和实有执著为一体的缘故,“一遮另亦破”,就是一遮另亦破,这没什么说的。
进一步来讲,如果你要破掉实有,必须要破瓶子本身,不把瓶子本身破掉,实有是破不掉的。因为凡夫人把瓶子执为实有,要打破他的实执,怎么办?只有把瓶子本身破掉。在我们的思维习惯中,我们觉得瓶子外面有一个实有法,好像把这个实有法破掉之后,瓶子就变成无实有了。理论上似乎是这样承许的,但是凡夫人是执著什么为实有的?凡夫人把显现法执为实有。怎么才能帮助他们打破实执呢?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把他执著的瓶子本身破掉。我们说瓶子是无实有的,这是观察完之后,得到的结论。当我们没有对瓶子本身做观察的时候,凡夫人还是执著这个瓶子就是有的,而且是实有的,所以我们要打破对瓶子的实有执著,如果单单破实有,哪里去找一个实有来破?根本没有一个东西,叫做实有的法让你破。只有这个执著的本身,他认为这是实有。
如果真正要抉择万法无自性的时候,必须缘着瓶子的法本身的显现去破。我们说要抉择空性,必须破显现,没有办法单独破一个实有。这个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众生执著瓶子本身实有,除了这个之外,哪里有实有法的执著,所以我们说应成派也好,或者什么派也好,如果要抉择空性的时候,必须要破显现,这没有什么可讲的。你不缘显现本身去观察,不缘显现本身去破,没办法得到空性。
这个地方的破是通过理证去分析的意思,不是拿个铁锤把它砸了才叫破,那是把它消灭了,当然也算是一种破,但是真正中观宗的破不是这样。尤其是理所破,抉择见的破,通过胜义理论去分析叫破。能破是什么?我们没说是铁锤。能破是金刚屑因、离一多因、胜义理论,所破是显现,这就很明显了。既然能破不是铁锤、宝剑、炸弹,能破是理论,那就好了。说明在破的时候,不需要把这个东西搞的没有,而是通过理论对于法,是不是真正存在做详尽的分析,所以我们不用担心破显现,会不会把这个法的显现弄得没有了,不会这样的。
它可以在你面前明明清清地显现,如果在你的心中,很熟练的运用离一多因,在几秒钟之内就可以把一座经堂破完。昨天我们拆经堂用了两三个小时,你用很简单的理论,可以很快把它抉择为空性,但是它还可以在你面前显现。实际上在你的脑海里,通过胜义理论,已经可以知道它是空性的、不存在的,这方面叫做破显现,显现是一定要破的。
实际上这方面就是通过观察对方的观点,来说明我们自己的观点,你如果要破实有的执著,不缘显现本身根本破不了,打破不了对方的执著。众生把瓶子执为实有的缘故,我们可以分析一异体,也是引出了如果你要抉择万法空性,一定要缘显现本身去破。因为我们观察的时候,众生执著的方式,没有缘显现法之外,去找一个实有,也找不到一个实有。除了显现法之外的实有在哪里?根本就不存在。
只有把显现执为实有了,这个东西显现的时候,认为它是实有的,这时候显现和实有在众生的相续当中,已经变成一个了,执著瓶子本身,就是实有的法。如果要把实有打破,只有破显现,你把显现一破掉,实有的本体就不存在了。至于这个瓶子显现本身,在你的眼识面前还有没有,我们说这是可以有的,这没有什么,它有的时候也是空性,是没有自性的。
还有一个观察理论的思路。上师在讲记当中说,这个法没有,也可以观察一异体。为什么这个法没有,也可以观察一异体呢?比如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或者龙树菩萨在《中论》中,破人我的时候,使用五相推理或者七相车理的观察,大家都很清楚,对方也很清楚。人我是没有的法,既然人我是不存在的法,那月称论师有没有使用理论来观察一异体呢?这就很明显了,七相车理当中观察了,你这个我和五蕴是一体的,还是他体的?是能依,还是所依呢?是具有,还是车形?这方面不是观察一异体吗?这样讲的时候,你如果有这种执著,就可以去观察。本来人我在胜义谛当中没有,在世俗当中,也不存在,但是可以把不存在的东西去观察一体、异体。虽然是这样讲的,但是观察的时候,仍然可以这样观察。这是另外一种观察的方式。
这方面讲到了观察一体他体。离开瓶子、柱子之外,单独实有的所破,根本找不到。
癸二、所破不成:
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
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
这个颂词讲的是所破不成,实际上有两个颂词。前面第一个所破不成的观点,主要讲到了直接的对境,就是说直接所破的地方,是承许瓶子不以瓶子空的观点。第二种观点实际上附带说了,自续派的所破也是不成的。在应成派胜义理论观察之下,自续派加简别的所破法也是不成的。这方面间接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另外,实际上也是以比较隐藏的方式,说明虽然对方自许是应成派,但是最多和自续派平齐,后面我们把两个颂词串起来看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非常明显。
首先看第一个问题,“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我们说你的所破相是不成的。为什么呢?除了不空的瓶之外,哪里还有一个什么所谓变成了成实的法呢?根本没办法找得到,但是你现在找到了一个所破相,觉得在瓶子之外有一个所破,就是实有。对方讲到,这是瓶子不以瓶子空,瓶子上面实有空。他所找到的所破,是瓶子之外的一个实有法,他觉得把它找到了,找到之后把它破掉了,破掉之后就抉择了空性,然后超越一切宗派之上。实际上“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现在你们所了知、抉择的所破相,实际上根本不存在,是一个荒唐可笑的法,这方面就不合理了。
下面我们看什么叫不空的瓶子?实际上我们面前的这些瓶子,众生在执著的时候,一天当中有多少个思想在想:我执著的这个瓶子是不空的,它是实有的。我们观察所了知法,在一天当中,很难生起一两个念头,乃至于不学佛法、不学宗派的人,都没有这种概念。什么叫实有的瓶子?这个实有的瓶子在一个不学佛的人的脑海中,一辈子都出现不了一次。没有出现实有瓶子的概念,难道他就不执著实有了吗?不是这样的。他把面前的法,自己的身体、想法,都执为实有,只不过没有贴上一个明显的“这是实有法”的标签而已。
就像根登曲佩大师讲的一个观点,所有的众生从早上起床开始的穿衣服想法,乃至于到晚上睡觉为止的想法,哪一个不是实有的想法?众生无始以来串习的实有观念,已经非常强烈了,不用加上这个实有了,或者他所执著的一切法就是实有的。我们要破的东西是什么呢?所破的实有法就是这些,除了显现法之外,没有一个其他的法。根登曲佩大师说,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来看所破的实有,他一定要想这是实有的东西,这时候在一天所当中,产生的实执就太少了。为什么呢?只有是学了中观的人,才有实有的概念,就是说你要执著:“我今天用了这个实有的瓶子、实有的经堂,这是实有的,我不能执著实有。”
这样分析下来,从早上到晚上,你会产生几次实有的想法?产生不了几次的。那么这个实有就出现很奇怪的形象了,平时在众生脑海当中,所产生的念头都不是实执,必须要有一种产生实有概念的时候,才是实执。这时候众生产生的实执,在一天当中才两三次,太稀奇了吧。一个凡夫众生一天才一两次实执,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这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从早到晚的所有想法,都已经被实执吞噬了。
所有所谓常规的想法,都是实执、相,所以把这些都要打破。你穿衣服、吃饭的时候,都认为是实有的法、实执的对境,所以把所有的显现都要破掉。这个地方不空瓶子,我们不要认为有一个什么东西,这个不空瓶子是什么法?它就是平时我们所看到、摸到、买到的东西,就叫做不空瓶子、不空的法。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东西叫不空的法,所以你要破实有的时候,就要破这个显现本身,你把显现法本身破掉,就破掉了所谓不空的瓶子。这方面是讲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
除了我们平时所讲的瓶子,或众生所执著不空的瓶子之外,还有一个实有的法,根本就找不到,没有办法安立。现在你没有把这些不空的瓶子破掉,把这些瓶子保留下来了,单独去找一个所谓的其余实有法,根本就没有,所以说“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
第一个所找到的法,实际上前面我们讲对方的理所破的时候,他有两种观点,一个是太广了,中观前代的一些论师说,把一切的显现、二取,分二谛的观点都要破掉,这不行,有所破太广的过失,把万法破掉了会损坏名言
还有另外一种观点,就是第一因缘不观待,不观待因缘生、自性不观待因缘灭,第二时位无变,第三不待他立,他说,这个所破太窄了。如果是这样,有部宗就通达了中观宗的所破了。我们的所破是什么呢?就是显现法不破,它的实有破,这是最正确的所破。现在我们说,你说别人的所破太广、太窄,安立了一个最为合适的所破,但最后观察的时候,这个最合适的所破,是一个根本没有的法,谁都没有执著的东西。
众生执著的是瓶子本身,把瓶子本身执为不空、执为实有,众生是这样执著的,但是你认定的所破是谁也没有执著的东西。众生不会执著瓶子之外,有一个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除了瓶子本身之外,谁再执著一个实有呢?现在就是说你认定了一个谁都不会执著的所破,你把这个破掉了有什么用,这是“实为荒唐可笑处”的原因。从这个道理上来讲,就是这样的,对方找到了一个谁都没有执著过的所破。
这个问题的关键处在哪里?就在前面分析的,众生所执著的实有瓶子到底是什么?实际上除了把瓶子本身执为实有之外,没有一个单独的实有,但是现在你没有把瓶子本身作为所破,破不掉实有,而把上面的实有法找出来作为一个所破,那别人都没有执著过。谁执著过这样单独的一个实有呢?在瓶子上面哪里还有一个实有呢?根本就没有。他就是把瓶子本身作为一个所破,我们反复讲这个问题的原因,就是在这个地方。
我们要找到对方不合理的观点。哪个地方不合理?为什么是荒唐可笑的?因为他所了知的所破相,是谁都没有执著过的,谁都没有的法,就像石女儿一样。为什么把它作为所破法呢?这方面没办法安立一个了义的说法。
下面间接说明自续派的所破也不合理。
自续派论许所破,加成实等之鉴别,
然就观察胜义言,加此鉴别有何用?
自续派的论师在抉择二谛、抉择万法实相的时候,通过胜义理论分二谛,然后加了二谛、成实的鉴别。他的所破是什么呢?把成实的法作为所破,或者是等之当中加了二谛的鉴别,世俗当中是不破的,胜义当中才破。
这是自续派论许所破加胜义的鉴别,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讲《中观庄严论注释》的时候,讲了很多次。胜义理论面前分二谛,世俗谛是成实的,胜义谛当中万法是空性的,真实义当中万法是空性的,一切成实法在真实义当中不存在,加了这样的鉴别,但是应成派的意思是“然就观察胜义言,加此鉴别有何用”。从观察胜义空性的角度来讲,你加所谓的成实不成实的鉴别有什么用?这个胜义当中破有什么用?实际上在真实的空性当中,所谓的世俗谛和胜义谛就像兔子的左右两只角一样,都不存在。既然不存在,再加一个胜义的鉴别,就没什么必要了,在空性当中哪里有二谛可以安立呢?一切都是空性、不存在的,还安立一个胜义谛,一个世俗谛?而且在世俗谛当中才有,胜义谛当中是不存在的。你加这个鉴别,从空性的侧面而言,没有任何可以真正增上的功德,没有什么真正的作用。从后得位来讲的时候,分二谛可以,如果从空性、胜义谛的角度来讲,哪里有二谛可得呢?没有二谛可得。你加二谛、成实的鉴别,就没有丝毫的作用了。
这方面附带宣讲了自续派的所破,从观察空性的角度来讲,也是不合理的观点。实际上把自续派的叙述放在这里,也有一个必要性,就是和前面承许“柱子不以柱子空”的观点做个对照。你承许自己是自空宗,而且是应成派,只有自己的宗派抉择了月称菩萨的究竟意趣,他们在论典当中这样讲的,但是现在观察的时候,自续派的论师讲所破,也加成实的鉴别了。那你自己的观点也是破成实的,这方面一样,也在分二谛。你说胜义理论分二谛,自续派也是说胜义理论分二谛。你说,万法在胜义当中是空性,世俗当中不空,自续派也是说胜义当中空性,世俗当中不空,这是完全一样的。
然后加成实的实有鉴别,也是一样的,所以从哪里得到一个超胜自续派的可靠依据呢?虽然你承许自己是应成派,但是最多和自续派一模一样,讲单空,分二谛,加胜义鉴别,都是完全一样的,哪里会成为典型的应成派呢?
还有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另外的论典当中,曾经提到了这个问题。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和自续派的观点分析起来的时候,还是不一样。第一个你已经不是应成派了,应成派不会分开二谛来抉择的。你是不是真正自续派呢?也不是自续派。为什么不是自续派呢?自续派虽然胜义理论分二谛,世俗谛当中有显现,但是在抉择胜义空性、抉择单空的时候,把显现法本身破了,显现法本身是不存在的。
现在你的观点是说,显现法本身不能破,单单破一个实有,你说自续派的实有是什么呢?自续派的实有就是显现法本身,并没有把实有和显现法别别分开,只是把显现法本身的实有破掉了。他说,这个显现法是成实的,胜义当中不存在,把它破掉了。同时自续派真正观察胜义谛、抉择单空的时候,虽然胜义理论分二谛,世俗当中不破,但是如果抉择胜义谛,抉择单空的时候,一定要把显现法本身破掉。
现在出现的问题是什么呢?你的观点说,这个显现法在胜义当中,也是不破的,只是单单破了一个显现之外的实有。前面我们讲过,显现法的实有,根本找不到、不存在。自续派在抉择胜义谛的时候,要破显现,但是你在抉择胜义的时候,显现法不破,而单单破了一个实有。这方面你连自续派都没有办法相合了,那你这个宗派到底是什么宗派?不是应成派,不是自续派,也不是唯识宗,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宗派了。
我们真正分析、观察这个观点的时候,虽然为了安立自宗,讲了很多教证、理证,但如果通过正理来分析,你怎么把这个观点安立成了义的说法。最后和自续派也完全不同,泛泛而言,你自己说是应成派,最高的,独一无二的抉择,自宗抉择了月称论师的意趣。从分二谛的角度来讲,和自续派相等,但是和自续派的观点比较起来的时候,和自续派也无法相等。自续派抉择胜义谛的时候,要破显现,现在自己的显现不破了,这到底和哪个宗派相等呢?他们对觉囊派讲的时候,说:你们的他空见,任何经典当中都没有,任何论师都没有讲过的,就是一个外道的观点,根本就没有依据,哪个地方都是找不到出处的。对方说:三转法轮了义经典当中有出处,《宝性论》当中有出处,《时轮金刚》是有出处的,这些方面教证、理证都有,但是真正观察柱子不以柱子空观点的时候,真的找不到依据了。
在三转法轮当中,也没有。你是讲二转的,《般若经》当中“色以色空”,你又是“色不以色空”的观点,《中论》《入中论》当中,也没有这样讲,应成派当中没有这样的观点,自续派当中也没有这样的观点,除了自续派和应成派之外,所有的中观宗、般若宗哪里还有呢?当然唯识宗也不承许。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找不到一个真实的依据,到底是从印度哪一个宗派流传下来的?在理论上观察,从以事说事的角度来看的时候,的确没有办法安立一个了义的观点。
今天的课讲到这个地方。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