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第6课笔录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定解宝灯论》。
癸三、文字纠缠无有实义:
科判的意思是,如果承许柱子与柱子不可空,再加上简别。尤其说柱子以柱不可空,柱子以实有空。通过“柱子以柱不可空”文字上的纠缠,实际上没有什么实义。
思若空性仅世俗,亦似无有柱子后,
担忧咬文嚼字也,如此更成纠缠字。
为什么要承许柱子以柱子不可空,这方面也是讲到了他们承许这种观点的根据,或者内心的想法。“思若空性仅世俗”,他们认为在抉择空性的时候,如果没有分开二谛、加上简别,没有说柱子以柱子不可空,说一切都是空性的,柱子以柱子空,这样的承许仅仅在世俗当中,好像也变成没有柱子了。
对于实执心重的众生来讲,直接跟他讲柱子不存在,胜义当中本来就不存在柱子,世俗当中如果也不存在柱子。这时候就会成为断灭,所以他就想:如果连柱子本身在世俗当中,也是空性的,世俗中就没有柱子了。
“担忧”的意思,是担忧诽谤名言,担忧存在一切名言谛失坏的过失,或者担忧别人提问的时候,如果说柱子以柱子空,一切的世俗法如何建立呢?因为担心别人在文字上面给自己纠缠的缘故,他斟酌了字眼之后,觉得不能说柱子以柱子空,应该说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实有空。这样就开始咬文嚼字,“如此更成纠缠字”,更加变成一种在文字上纠缠的游戏,对于理解意义方面,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帮助。
第三句当中担忧咬文嚼字,一种解释是,他因为相续中有担忧的缘故,开始非常注重字句的斟酌方式,担心别人提出过失,所以自己开始咬文嚼字。另外一种解释,就是担忧别人咬文嚼字,分析自己在词句上面的漏洞,觉得应该把漏洞补上去,所以就说了一个柱子以柱不可空的观点。
实际上一个观点是不是真正经得起观察,不是在于文字多么严谨,主要的问题是在于意义上面,是不是真正地契合了胜义谛和世俗谛的自性。如果意义上已经出现了漏洞,不完整、不圆满,却想通过文字进行补漏,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意义。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注释当中,也曾经有过这种说法:如果意义上有过失,通过文字没有办法弥补;如果意义上没有过失,怎么使用文字都可以。文字就像人们手中的绳索,这样使用可以,那样使用也可以。这里关键的问题,是在承许的时候,意义不能有错误,如果意义错误了之后,你再用文字来纠缠,没办法真正弥补。此处本来你承许不破柱子已经不对了,然后又在文字上面,再说柱子不以柱子空,这方面的过失就更大了。
因此,主要问题在于抉择实相的时候,不能真正分开二谛,不能说不破柱子显现本身。如果不破柱子显现本身,就像前面我们所讲的内容一样,实际上一般的众生没办法打破这种执著。众生的分别心就是有这样的特色,只要还存在一个所缘法,他都会执著。最后你通过观察,说柱子以柱子不可空,柱子以实有空,如果只是破了实有,柱子本身不破的话,存在哪怕小小的显现,众生都会缘此产生强烈的执著,所以不应该在文字上面纠缠。
此处也是为了说明,对方为什么会加上柱子以柱子不可空的原因。
世俗说柱有即可,为何言彼彼不空?
若说此二是一义,其实并非一意义,
自宗的观点说,“世俗说柱有即可”,如果担心世俗谛当中没有柱子,那你可以说世俗谛当中柱子是有的,胜义谛当中柱子是没有的,这样就可以了。在世俗谛当中说柱子存在,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在文字上面,说一个“彼彼不空”呢?为什么说柱子以柱子不可空?这是在讲什么意义呢?实际上没有什么真正的意义。对方回辩说:“若说此二是一义。”意思是两个是一个意思,你们说柱子有,我们说柱子以柱不可空。柱子有和柱子以柱有,实际上就是一个含义,而且我们的说法更加严谨,你们说“柱有”字句少一点,我们的“柱子以柱不可空”词句要多一些。我们说:“其实并非一意义。”你认为是一个意义,根本不是一个含义。为什么不是一个意思呢?
所谓柱子已存在,与柱有柱不相同,
后者实际已承认,存在能依及所依。
因为“所谓柱子已存在”和“柱有柱”的意思,就是柱子以柱不可空。有时候说柱子以柱不可空,有时候说柱子有柱,“有”就是不空的意思,柱以柱不空和柱以柱有,都是一个含义。
此处就是讲柱子存在和柱子有柱二者不相同,为什么不相同呢?后者实际已承认存在能依及所依。我们如果说柱子存在,或者柱子有的话,直接表明了一个意思,柱子是存在的。如果通过字面的意思分析,你说柱子以柱不可空,或者说柱子有柱,似乎有了两个柱子,一个作为能依,一个作为所依。这样建立的时候,柱子有柱,好像一个柱子上面,存在另外一个柱子,所以是一个柱子作为所依,一个柱子就作为能依了。柱子以柱不可空,好像是一个柱子,以另外一个柱子不可空的意思。从字句上的意思看起来,存有这种嫌疑,会出现能依所依的可能性。
当然对方内心当中,并没有认为真正有两个柱子,一个柱子是所依,一个柱子是能依。如果直接承许,过失就更加明显了,对方当然不会承认,但是你说柱有柱,实际上已经承认了存在两个柱子。因为柱子以柱不可空,或者柱子有柱。虽然不愿意承许,但是字句上已经出现了明显可以分析的情况。
我们说,别人没有承许能依所依,你在字句上说能依所依有什么意思呢?实际上这段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在意义上辩论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加什么柱子以柱不可空,直接就说柱子有就可以了。或者在安立所破的时候,也不需要说柱子以柱不可空,柱子上面实有空,但是如果你在意义上存在错误,要在词句上显得很严谨,想通过词句的修饰,把过失遮除,这样在文字上做一些纠缠。我们说在文字上的纠缠是没有意义的,不单单在意义上有过失,而且在词句上,你说彼柱以彼不空,也是有过失的。这方面的辩论,指出了科判当中,所讲的意义——文字纠缠没有实义。
你不是说通过文字,就可以使它很严谨吗?通过分析之后,不但没有出现很严谨的问题,反而出现了更大的漏洞。这种以柱有柱或者柱子以柱不可空,意义上出现了问题,而且在词句上,也出现了两个柱子,出现了能依和所依的问题。意思是如果你要在文字上纠缠,我们就纠缠一下,看一下你的文字是不是真正没有问题。观察下来的时候,不仅文字上出现了问题,意义上也是不对的,这样加了一个成实的简别,找一个没有的东西做为所破,也是完全没办法安立的。
这样讲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在第一个问题当中,主要讲抉择万法本基的正见,实际上应该怎样了知万法的正见,在显现的当下,万法都是大空性的,所以没有任何可以耽著的。如果你在这个时候分开二谛说,世俗谛当中,有一个世俗的显现,胜义谛当中,有一个实有空,就不符合法界本性。法界的本性是无生的法门,万法都是无生的自性。如果这时候还有二谛的分类,再有世俗的有无,这方面就不对了。
再加上你在认定所破的时候,如果只是把所破认定成实有,这也是不正确的。因为众生执著的所谓实有,就是执著显现法本身是实有的,所以必须要缘显现法本身去破,而且也必须要一破到底,不能留下任何众生分别心面前可以执著、缘取的法,这方面是绝对没有办法安立的。
破完之后,二谛的分类是根本不存在的,这方面主要是遮破了对方加胜义简别,或者实有的所破,还有分开二谛的观点。如果把这些问题讲完以后,对于他宗的观点进行观察分析,实际上就可以把自宗无二双运的观点凸显出来。
最后要讲一个主题,把不合理的他宗通过观察,然后安立一个究竟、清净的自宗。在胜义谛当中,万法都是不缘的,如果你要用分别心去抉择万法,就是大无遮的本体,没有任何法可以承认,这就非常符合法界自性当中的空性部分。我们在抉择空性的过程当中,如果还保留了一个不管是世俗谛当中所谓的柱子也好,还是胜义谛当中的法性也好,实际上都是不符合空性本体的。空性的本体是万法都不存在,不管是什么法,本性都完全是空性的。我们在抉择或者辩论的时候,都不要离开这个主题。
虽然在讲文字上面纠缠没有意义的问题,但是它的主题就是一个——不能有承认。在抉择的时候,不能加没有必要的简别,否则不能抉择究竟了义实相的空性。只有把万法作为所破,全部破掉之后,分别心面前没有任何承许,这时候内心当中的空性正见才会生起来。
否则的话,你怎么抉择都只是抉择了一个存在的本体,根本没办法抉择完全符合法界实相的空性。在抉择的时候,我们就提醒一下,他的主题还是要抉择法界的大空性,对方的观点多多少少不符合大空性抉择的方式,所以把他作为观察的对境,指出当中有一些不了义的讲法。把这个讲出来之后,我们就知道了义的观点,应该是怎么样的了。
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
世俗言说柱柱子,两次重复文法误。
颂词主要进一步说明,所谓的柱以柱不空,在胜义谛和世俗谛中,都是没办法安立的。“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在胜义谛当中,连柱子的本身都不存在,哪里还有一个柱以柱不空的观点呢?在胜义谛当中是怎么安立呢?我们对于柱子本身,比如通过离一多因详尽地抉择、观察的时候,最后我们把粗大的柱子分析成微小的微尘,把微尘进行分析,得到极微,把极微做分析的时候,就得到了柱子本身,完全不存在的观点,所以在胜义谛当中,柱子本身不存在,万法也是不存在的。如果万法不存在,哪里还可以安立一个所谓柱以柱不空的观点呢?所以这方面是完全没有的,柱子本身都没有,也就没有柱以柱不空的问题了。这方面就是讲到,如果在胜义谛当中,柱以柱不空是没有办法安立的。
既然胜义谛当中无法安立,在世俗谛当中,如果安立柱以柱不空,没有这个必要,也是错误的。“世俗言说柱柱子,两次重复文法误”,在世俗谛当中,前面讲过你说柱子有,已经可以了。如果世俗言说柱柱子、柱子与柱子不可空、柱以柱有,就是两次重复柱子了。在宣讲世间文法的时候,已经出现错误了。
胜义谛当中,你如果说柱以柱不空完全违背了空性的道理;在世俗谛当中,你说柱以柱不空,两次重复有文法上面的过失,没有什么必要。如果有两种不同的意义,重复两次也可以,比如在《新月释》当中打比喻,说空性的空性可以。为什么呢?因为前面的空性是讲它的基,后面的空性是讲它的本体无自性,就是空性的本身也是空性的。前后意思不一样,这是可以重复的。
如果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或者为了什么必要,也可以重复,比如说在注释当中说,学习文字的时候,反复念一个字,有温习、熟练的必要性,可以重复很多次,但是这个地方,说柱以柱有,有什么前后不一样的意思呢?没有不一样的意思,所以这方面没有必要重复。
另外,你是不是像学习文字一样,把它多念几次就记住了呢?也不是这样的。此处说柱以柱有,柱以柱不空,也不是可以熟练文字的读法,也没有这种必要性。因此我们说世俗言说柱柱子,就只有一个问题了,文法上的错误。不要说你有甚深的意义,即便是在文字上面,已经不是很严谨的了。这方面讲到了世俗谛当中,两次重复文法误。
不单单在这个地方,你在胜义当中说柱子有,有过失,世俗当中说柱以柱有,也有过失。实际上在《新月释》提到,在麦彭仁波切所著的《众论难题释》[1]中,也是提到了柱以柱有的问题,针对世俗谛和胜义谛分别举出了三种过失。
首先看世俗谛当中的三种过失。
第一种,用处不对。如果你说柱以柱有是在世俗谛当中讲,它的用处不对。因为这是在抉择胜义谛,我们说见解无遮和非遮的时候,是抉择胜义的见解。在抉择胜义见解的时候,你说一个柱以柱有、柱子以柱不可空,如果说世俗谛当中,柱子存在,就不合适。实际上也是直接讲到,对方在抉择胜义谛的时候,分开二谛说世俗谛当中柱以柱有,用处不对。不单单是这个地方,实际上对整个体系,都是提出了问题,连自续派也是一样的。在抉择胜义谛的时候,你再说胜义谛理论应该分开二谛,有什么必要性,用处是不对的。
第二种,没有必要。什么没有必要呢?柱以柱有、柱子上面的实有不存在,就像说马存在、马上面没有牛一样,这方面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去抉择。因为一个法上面,没有另外一个法,是非常明显的,任何一个人很轻松都可以了知。像你说的柱子以柱子存在,柱子上面没有一个其他的法,这是很简单的问题,没有必要去抉择。
第三种,文字上的错误。实际上柱以柱有讲到了它的实有存在,柱以柱不空就是讲到了实有的意思。理所破在二谛当中不存在,当然也包括世俗谛当中,一方面说柱以柱不空,就说明它存在了,一方面又说理所破在二谛当中,包括在世俗谛当中不存在,这方面在文字上面,显然出现了一个漏洞,文字前后出现矛盾了。前面柱以柱不空,说明它是有的,后面又说,在二谛当中没有实有,连世俗谛当中也没有,所以你讲世俗谛的时候,文字上的错误是存在的。
然后是胜义谛当中的三种过失。
第一种过失,就是讲到了自许相违。有点像上面的第三个过失,但是它是讲胜义当中。自许相违,一方面你说柱以柱不空,变成实有了。为什么是实有的呢?因为它是不空的法,柱以柱不空就变成了实有,一方面又说理所破,在胜义当中是没有的,就是互相矛盾了。什么是理所破?对方指出的理所破就是实有法。柱以柱不空就变成了实有了,它是一定存在的,然后又说实有是不存在的,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个矛盾。柱以柱不空变成了实有法,又说实有法这个理所破在胜义当中是不存在的,所以这方面就出现了很明显自许相违的问题。
第二种过失,就是自己承许是自空,但是观察下来,有变成他空的过失。本来自己要承许自空,但是抉择完之后,万法不是本空了,万法自以自不空,以其他的法空,像这样不是很明显地变成他空了吗?而他空恰恰又是对方根本不承认的,而且再再说他空不是真正的佛法,是没有传承的观点,所以也有过失,或者有出现矛盾的问题。
第三个过失,就是应该有一个万法不是空性当中出生,不是由空性当中显现的过失。本来万法是无自性的,在无自性当中可以缘起、出生,现在万法没办法从空性当中显现。为什么呢?它所谓的空性是实有的法,所谓实有的法是二谛当中不存在的。因为实有空是二谛当中没有的法,这方面就是它的空性,实有的二谛当中是没有的。这样讲的时候,是二谛当中都不存在的法。万法以柱子为例,柱以柱不空,万法是二谛当中都有的,在世俗谛当中存在,胜义谛当中也是没有办法破的,这样所谓的万法是二谛当中有的。这时候万法就不是从空性中产生的,因为万法本来在二谛当中就存在了,而这个空性是二谛当中,都不存在的法,所以二谛当中都不存在的空性当中,怎么可能出现二谛当中,实实在在存在的显现呢?这方面就违背了佛经当中,说万法从空性当中产生的意思。
“如是一切法虽空,从空性中亦得生”,这是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讲的教证,还有很多《般若经》中的教证,也是这样的,万法虽然是空性的,但空性当中可以缘起、显现万法。而你的空性是二谛当中,都没有的,你的显现万法在二谛当中,是实有存在的,这样实实在在存在的法,怎么可能从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法当中去出生、显现?因此实际上没有办法去安立空性当中显现万法,或者说没有办法安立现空无二的自性。
如果你承许柱以柱不空,从世俗谛、胜义谛各方面详尽观察的时候,都完全没有办法安立一个了义的说法。如果没有详尽观察的时候,这些方面都是没有办法认清的。通过辩论的方式认清之后,实际上答案就越来越清晰了。不了义的观点只有放在不了义的位置上。真正没有过失,非常清净,又符合教证理证的安立方法,按照应成派自宗的观点抉择的时候,万法的的确确是没有办法承认的。在显现的当下是空性,空性的当下是可以缘起的,这方面就是现空无二的观点。或者在抉择法界空性的时候,一定要对显现万法本身进行观察、遮破,这时候才能得到一个空性,否则的话就会出现前面和这里讲到的这么多的过失,都是没办法避免的。这些过失主要就是你没有真正按照实相去抉择,如果有承认,而实相是没有承认的。你在抉择观点的时候,安立一个有承认的观点,这方面就会出现矛盾,出现内部互相抵触的问题。
在很多论典当中,也是再再提到过的,为什么外道内部之间有矛盾,或者有部宗、唯识宗、自续派等等,佛教内部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相违呢?抉择胜义谛的过程当中,安立了一个有承认的观点,和真正的实相不相顺,所以里面肯定会出现矛盾。真正的应成派不管抉择世俗谛,还是抉择胜义谛,都不会出现任何矛盾的原因,就是对于胜义理论完全相合。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抉择万法现而无自性的观点,一定是符合世俗当中的显现。如果没有抉择到万法实相的缘故,通过理证详尽观察的时候,就会出现这些的问题。
壬三、自许相违:
自许相违安立了两种相违的方式,虽然自己不愿意承认,但是此处指出了他承许相违的地方。
若自不以自身空,自存在时以他空,
所破他法若无有,则违所许自不空。
如果自己不以自身空,“自存在时以他空”,对方不是承许自己以自己不空,自己以他法空吗,就是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存在的时候以实有空,这就是自存在时以他空。这样会出现什么相违呢?就和自己的根本自宗相违了,自宗是承许自空的,而他观察的时候,自己以自己不空,自己存在的时候以他空,已经完全符合了他空的定义。
他空的定义就是这样的,比如如来藏以如来藏不空,如来藏是以客尘空的,或者依他起以依他起不空,依他起以二取空、遍计法空。这方面都是很明显的他空定义,这时候你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以实有空,柱子是存在的,柱子是不能破的,破的是它上面的实有。
抉择随理唯识宗的时候,依他起本身是不能破的。可以抉择空性,这个空性都是讲遍计空,很多随理唯识宗的论师,抉择《般若经》空性的时候,一概抉择为遍计空性,就是说佛陀在《般若经》中,所讲的空性都是遍计空。所谓阿赖耶识的本体,依他起的自性,这是绝对不空的,是胜义当中也存在的法,然后空的是他上面的遍计二取。
这时候就看对方的观点,自己不以自己空,显现法本身是不能空的,它上面以实有空,这是完全一样的。你说别人的观点不合理,你的观点合理,真正如前所讲,对比起来的时候,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超胜之处,因为找不到,所以这方面就是自许相违。自己说自己是自空宗,但是变成了他空,出现了自己承许自空,却变成他空,自许相违的问题了。
后面“所破他法若无有,则违所许自不空”,因为前面讲过,对方一直认为自己是自空宗,而且对他空、非遮见有很大的意见,因此就做了很多的遮破,所以他不这样承许。如果害怕出现自己的宗派变成他空的过失,转而承许说,所破他法若无有,我们说所破的他法是没有的,这是什么意思?破的就是显现法柱子本身,所破的他法是没有的,所破就是自己的本体。如果是这样,他解决了前面的问题,自己宗派如果所破的法是柱子法本身,就不会变成他空了。虽然不会变成他空,成立了自空,但是则违所许自不空。这又违背了什么呢?违背了你自己所承许的,自己不以自身空,自己以他法空的立宗,或者这种承许,也违背了柱子以柱不可空、柱子以实有空的观点。如果你说所破的法就是显现法本身,会变成自空,但是会违背你自己在承许过程中,柱子以柱不可空,柱子以他法空的立宗。
不管怎么样,都有自许相违的问题。如果混在一起,一方面要承许自空,一方面又要承许柱子不以柱子空,无论如何都会出现一种矛盾。在观察的时候,会有自许相违,这方面只是给对方指出这个问题,说你不能把这个问题安立成了义的,如果你把这个问题安立成了义的,通过理证分析观察的时候,有很多相当明显自许相违的矛盾,的确是没办法回答。
以前其他宗派的论师们,讲了六十四种或者十八种大的过失,有些问题是解决了,有些问题现在还放在那个地方没有办法解决,这也是很多的。虽然对方自宗也做了很多回答,但真正看起来的时候,很多问题是没有办法从根本上答复的。因为这么明显的自许相违,或者与理证教证有很多真实来讲不符合的地方,没办法真正去做回答,这种情况也会出现的,所以安立成一个不了义的说法。暂时引导一些众生趣向于空性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安立成了义的,说是佛究竟意趣的话,这是无法承许的。
庚二(遮破他宗所许他空)分三:一、他空非真实空性;二、以比喻阐明此理;三、对此赞叹应成非理。
科判当中遮破他宗所承许的他空,不是真正的空性。因为真正的空性应该是自空,如果你承许了他空方面的观点,就不是真正的自空了。这里一方面是对于单空,一方面也是对于一些不了义的他空,做了一些遮止。
辛一、他空非真实空性:
通常依他之空性,决定不是真空性,
通常来讲,依他的空性决定不是真的空性。这句话是说真正的空性应该是自己以自身空,这是一种真正的空性。如果说自己以自己不空,而依靠他法来空,就不是真正的空性。
为什么不是真正的空性呢?因为在抉择万法空性的过程当中,明显地有些空基保留下来了,这些法没有空掉,只是一部分空而其他法不空。当然没有抉择到万法的本性,所以你通过胜义理论抉择万法的时候,如果保留下来之后,应该在实相当中有些法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抉择万法自性空的时候,怎么可能万法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呢?不管是哪一个法,如果是在分别念面前存在的,都不是一种真正承许的法,所以说万法都是离戏的。所谓的戏论是怎么样的呢?所谓的戏论是空性当中的所破,有无是非的四边就是讲戏论。
我们说如来藏虽然在三转法轮当中存在,但它是离戏的,柱子瓶子在世俗当中暂时存在,在存在的当下,绝对是离开四边的。现在我们放眼一看,任何一个能够接触到、听到、摸到的任何法,它在世俗谛当中,是暂时存在的,但是这种暂时存在的本体绝对是离戏的。在胜义谛当中存在的法,像佛的刹土、佛的智慧,这些究竟的存在也是离戏的。如果你要抉择它的离戏空,不管是什么法,绝对是一空到底,没有任何戏论可以让你得到。最后观察完之后,还剩下一个法,这方面就是一个有。那这个有是什么呢?就是有一部分没有空,就是存在,就是有了,有的话,说明这部分不空,不空的有,就是戏论。一个法存在戏论,就不是真正离戏的本体,所以这方面不是真正空性的原因,就是这样的。如来藏是空性的,本来没有任何戏论,没有任何有无是非的概念,所以在抉择的时候,任何法都要破掉。如果最后观察完之后,有一个剩下的,只是他法空,实际上这方面不是真空性了。
以柱子为例,柱子以柱不可空,柱子以实有空,我们觉得一个柱子剩下来能怎么样呢?这不是一个柱子剩下的问题,柱子代表的是万法,实际上最后成了什么呢?一切的万法都是存在的,只是没有实有而已。万法都存在是什么意思呢?整个法界在胜义谛当中,万法都是有的,实际上没有抉择什么,这样观察的时候,把什么空掉了呢?真正来讲没有把什么法抉择空性,万法在胜义当中,都完完整整地保存下来了。因为在胜义当中完完整整保存下来的缘故,没有一个法可以被破掉,最后你说到理所破的时候,没有哪个法可以被破掉,全都是原原本本留下来。
因为它是胜义有,就变成了实有、堪忍有了。你说哪个法会被破掉呢?烦恼障以烦恼障不空,烦恼障以实有空;所知障以所知障不空,所知障以实有空;人我执以人我执不空,人我执以实有空。最后观察的时候,没有哪个法可以成为道所破。只有一个理所破就是实有,实有没有之后,其他的法都剩下来了。成佛的时候,还有烦恼障、所知障,只不过不是的实有而已,这样讲的时候,就会出现这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说通常依他的空性,绝对不是真空性,你如果要抉择一个真空性,一定要把显现法本身直接遮破掉,在真正的法界当中一法不生,这时候才是一个真正的空性,所以这个地方讲得很清楚,绝对不是真空性。
不单单是此处,在《楞伽经》当中,也有这样的讲法。我们以前也引用过,佛陀讲了七种空性,其中讲到一个彼彼空。什么叫彼彼空?第七种空叫彼彼空,就是一个法以另外一个法空。房子里面没有其他人,这方面叫彼彼空,佛陀说,这种空是最低劣的空。《楞伽经》当中直接讲到了彼彼空,如果说一个法,以另外一个法空,在讲空性的时候,这是最下劣的空性,这方面的空性是谁都能知道的。这个房子是空的,里面没有人,你这样抉择,就得到空性了;瓶子是存在的,瓶子当中没有水,这就是空性,你就得到空性了。这太容易了,并不是真正的空性,如果算空性的话,属于七种空性当中最下劣的空性。从这个角度来讲,这种依他的空性,绝对不是真空性。我们可以翻开《楞伽经》,在里面讲得非常清楚。
辛二(以比喻阐明此理)分二:一、如马牛喻不成双运;二、如水月般无二双运人皆得证。
壬一、如马牛喻不成双运:
马上虽不成立牛,岂能确定彼马空?
见彼马匹于牦牛,有何利益有何害?
这里使用了一个比喻,比喻说一匹马,马上虽然不成立牛,大家都知道马处在马的位置上面,马不是牛,马上面也没有牛,就是马上不成立牛,马以马不空,马以牛空。你说马上面牛是不存在的,虽然知道了牛不存在,但是你怎么能够确定彼马空呢?因为两个他体的法,马是马、牛是牛,所以当你在马上面没有找到牛的时候,没办法确定马的空性。
实际上我们对待前面的问题来讲,柱子以柱子不可空,柱子以实有空,你在柱子上面没有找到实有,实有空掉了,但你怎么就可以知道这个柱子是空的呢?这方面是没有办法的,好像说马上面没有牛,牛虽然空了,但你怎么知道因为牛空的缘故,马就是空的了。你把这个牛破掉了,说这是马上的牛,牛是没有的,但你怎么说马也是空的呢?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是两个法的缘故,所以当你把一个法破掉之后,对另外一个法并没有什么影响。
柱子以柱子不可空,柱子以实有空,也是一样的,当你把实有破掉之后,说实有不存在的缘故,这个柱子是空性的,你没有对柱子本身做观察,只是对柱子上面的另外一个法做观察,实际上这方面怎么可以说这个柱子,最后变成空性的了,你就对柱子不执著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就像马上面你知道牛不存在,岂能确定彼马空呢?你对马的空性没办法确定,对马该怎么执著,还是怎么执著。
这里通过马牛喻,不成双运是很明显的。为什么说绝对不是真空性呢?肯定不是真空性的。如果我们要打破这样的执著,必须要缘他上面的法进行直接观察。
无垢光尊者也讲过,如果你对一个人生起很大的嗔心,必须要缘生嗔的对境直接观察,嗔心的对境本身是空性的,这时候才能息灭嗔心。如果你在生嗔心的时候,没有缘生嗔的对境去观察,而是缘一个虚空,虚空是不存在的,你把一个和他无关的法抉择为空性,那有什么用呢?对你止息嗔心是没有什么作用的。贪心或者愚痴心都是一样的,如果你要遮止对他法本身的执著,必须要对他法本身去观察。这时候你不观察他法的本身,而是缘其他的法观察,实际上对于息灭法本身的执著,没有什么利益。
“见彼马匹于牦牛,有何利益有何害”,反过来讲,见到的马对于牦牛有什么利益,有什么害呢?你见到马匹的时候,对于通达牦牛的空性,没有什么利益;对于不通达牦牛的空性,也是没有什么伤害。反正两个是别别他体的法,就好像你见到了柱子,说因为我见到了柱子,所以瓶子是空的,这是不对的。你见到另外一个法是空性的,对于通达其他的法是空性,没有什么利益,也没有什么伤害。因为两个法不是一体的缘故,所以你不能通过这个方式来进行抉择。
这个马牛比喻的出处,仍然是《楞伽经》。如果你要抉择法本身的空性,还是要缘显现法本身,否则的话无法抉择。
是故不空轮涅法,不成有法与法性,
现空双运与有寂,等性于此悉无有。
这个颂词当中讲到了,绝对不是真空性的三个过失。第一个是不成有法法性的过失;第二个是无法成立现空双运的过失;第三个是没有办法成立有寂等性的过失。
第一个问题,“是故不空轮涅法,不成有法与法性”。不空的轮回法和涅槃法不成有法和法性,就是说有法和法性安立的方式不一样。因为它的观点不同,柱子以柱子不可空,柱子以实有空,这是一个观点;法性以法性不可空,法性以戏论空,法性以柱子空,这是第二个观点。为什么在第一句当中讲“不空轮涅法”?“不空”两个字,既可以放在轮回法上面,也可以放在涅槃法上面,所以叫做不空的轮涅法,不空的轮涅法不成有法与法性。不空轮回法是什么?就是讲柱子以柱子不可空的问题。柱子或者这一切法都是属于轮回所摄的法,如果按照对方观点,看起来的时候,柱子以柱子不可空,所以说借用柱子的轮回法,有什么不空的法呢。
那么涅槃法呢?涅槃法是一个空的法,实有空就是它的法性,空性是让它涅槃的部分。这个地方就出现了轮回法不空,而它的涅槃法是空的自性,所以不空轮涅法,可以这样理解。不空的有法和空的法性二者之间,不会成为有法和法性的关系。因为一个是彻底存在的法,一个是彻底不存在的法,二者是别别他体的,怎么可能成为有法和法性呢?就像柱子和瓶子是别别他体的,柱子不会成为瓶子的法性,瓶子也不会成为柱子的法性,二者之间不会成为有法和法性的关系。要成为有法和法性的关系,显现部分是有法,空性部分是法性,从一个角度来讲,应该是一体的自性。比如说水和冰二者之间,就是法性和有法的关系。我们说冰属于有法,冬天吹风的时候结冰了,它就是有法,但是它的本性是什么?法性就是水,所以冰和水之间,不是别别他体的关系。如果不空的法,一个是二谛当中存在的,一个是二谛当中不存在的,二者之间是别别他体的,就不会成为有法和法性。怎么会成为有法和法性的关系呢?是无法成为的。
不空的涅槃法是什么呢?不空的涅槃法就是法性。有些人的观点就是说法性以法性不空,法性以柱子空。这个时候涅槃法就成了不空的法。空的法是什么?空的法就是柱子。这也是成了别别他体的。一个是完全是不空的,一个是完全空的,所以你承许的这种相似他空的观点,没有办法成为有法和法性的关系。
如果要成为有法和法性的关系,二者都应该是空性的,本体都是离戏,所以说他的障碍没有遣除的时候,就成为有法,那他本来清净的自性就成为法性。从这个角度来讲,可以成为有法和法性,否则的话无法成为有法和法性。
第二个问题,现空双运而无有。现空双运没办法得到。怎么能够得到现空双运呢?两个法就像马和牛一样,也是别别存在的法,怎么可能成为现空双运呢?两个法就没有办法成为双运。所谓的双运从一个角度来讲,就是无二的意思。现在你得到了二,一个马、一个牛,一个不空的法和一个空的法,这方面明明是两个法,怎么可能成双运、无二、一味呢?没有办法成为现空双运、现空一味的。
第三个问题,有寂等性也无有。“有”就是三有,“寂”是寂灭,就是轮回涅槃。轮回涅槃的本性是没有的。因为这时候你得到了一个有的三有,就是说柱子跟法是不空的,然后涅槃法是空的,二者之间没办法成为平等性。或者法性是有的,有法是没有的,没办法成为平等性。真正成为平等性的时候,就是讲轮回法和涅槃法,完全都是一味的。从哪个地方一味的?只有从法性上面,从空性上面都是平等的,也就是说显现的法也是空的,涅槃的法也是空的,都是平等的。
从这个角度讲的时候,有寂平等,三有的法是离戏论,涅槃的法也是离戏论的,柱子本身是离戏论,它的空性还是离戏论,都是空性的,或者说法性是离戏论的,有法还是离戏论的。从这方面讲就是平等性的,这时候就是无取无舍。否则,如果存在一个法是有的,我要去取涅槃法,要舍弃轮回法,像这样一取一舍就不是平等性的。在平等性当中,是无取无舍。在空性的很多教义当中,都讲无取无舍。如果你在胜义当中,有一个取,有一个舍,当然不是平等的,为什么你要取他,为什么你要舍他,这方面就有一个不平等的关系。如果要真正地了知有寂等性,必须要从空性方面下手。主要在抉择二转法轮的时候,你去安立一个所谓的他空,这不是真正的空性。他空非真实空性,意思就是说,你前面所讲的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是实有空,这不是真正的空性。
然后讲到了前面有些人误解了三转法轮的教义,认为如来藏或者法性,在二转法轮观察空性的前提下是不空的,也是他空的。这样也是没有真正了知空性,这种他空也不是真正的空性。通过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如果真正要抉择二转法轮当中的空性,必须要缘显现法本身一破到底,没有什么可剩下来的,全部都要破掉。不管是柱子也好,还是说法性也好,都要空的。
这里我们如果再来做一个归摄,为什么要把这两个观点,作为例子来破斥呢?一个是代表二转法轮的,一个是代表三转法轮的。
第一种代表二转法轮的观点,二转法轮说柱子以柱子不可空,这时候把显现法本身保留下来了。如果对于显现法、轮回法,还有一种耽著的话,这不是真正的空性。
第二种代表三转法轮的观点,前面再再讲过三转法轮是在二转法轮的基础上抉择的,所以说它的本性应该是离戏的,但是在抉择三转法轮的时候,误解了三转法轮的观点。认为三转法轮当中的不空,就是二转法轮当中的不空,即如来藏在二转法轮观察空性的理论下,也是不空的,这是不对的。这方面相当于对涅槃法执著。如果对于清净的法,你认为这是如来藏不能破,认为这是一个法性不能破,这也不对,也不符合二转法轮的教义。在二转法轮当中,不仅是世俗显现的部分需要破,而且涅槃、清净的部分也要破。
我们把这些观点综合起来的时候,不管是轮回法,还是涅槃法,没有一个法是堪忍的,在胜义谛面前,是可以得到的。这时候任何轮回法、涅槃法,一切佛、一切众生,所有的色和心,有为法、无为法,平等的遮破,都抉择空性。实际上这时候在众生的相续当中,没有任何可以执著的。一切的戏论、一切的分别念都会息灭下来,这时候可以说我抉择到一个空性的观点了。我们做归纳的时候,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
本论主要对于显宗五部大论的难题做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