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第42课笔录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我们继续宣讲三世一切如来的心要,显密诸法甚深究竟的精华,一切有缘弟子修道的无上窍诀门,以咒王阿ra巴匝那德开显密意的《定解宝灯论》。
《定解宝灯论》现在讲的是中善论义中的第一个科判依教理广说,即通过广大的教证和理证来抉择七大难题。这也是最广的科判,分了七个问题。第一,对于正见到底是无遮和非遮的抉择;第二,声闻缘觉有没有证悟圆满法或空性;第三,入定的时候有没有执著相;第四,修行的时候,观察修或者是安住修;第五,抉择胜义谛和世俗谛哪一个为更主要;第六,异境何为共所见;第七,中观有无承认否。通过前面流浪者的语气来看,七个问题在藏传佛教当中,虽然各大宗派对这七个问题都有所抉择,但是没有安立究竟无垢的自宗。因此想要知道宁玛派自宗,对于这些问题怎么样进行安立抉择的。七个问题也是牵扯到了基道果、见修行果等很多的问题。
作为一个修行者来讲,如果想要很快从轮回当中解脱,正见是必不可少的,如何获得正见,生起定解呢?通过学习《定解宝灯论》中依教理广说的七个问题,内心当中就会生起殊胜的正见。这七个正见属于非常甚深的问题。我们学一两次,不一定能够完全通达里面甚深的内容。一方面在学习的时候,要认认真真的去听闻,或者思考、讨论、背诵,该做的事情,都要认认真真的去做。一方面不是说听完一个法之后,就把它放弃了,算是圆满任务了,并不是这样的。《定解宝灯论》当中所讲的定解对于初中后的修行来讲,都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最初我们没有殊胜的定解,根本没有办法去修行;中间也是要让定解逐渐的增上,最后才能获得证悟。证悟佛的智慧从一个角度来讲,也可以安立成定解。因此我们在学习《定解宝灯论》的时候,需要通过比较长的时间,再再观察忆念论典当中的涵义,金刚句的意思才会逐渐显露出来。
我们学一次的时候,就会知道很难懂,虽然字面上可以解释,但是真正内心当中,对于《定解宝灯论》当中所讲的意义,还是理不清头绪。里面到底讲些什么?或者对我们的修行有什么帮助?觉得很难去体会,并不是说《定解宝灯论》当中,没有讲到这些殊胜的关要。实际上《定解宝灯论》当中已经把所有的关要合盘托出了,关键是我们自己的智慧和论典所诠的意义,距离还有点远。如果我们没有长时间去学习思维,在短时间当中,想要完全去通达《定解宝灯论》还是有一定的困难。
一方面我们要靠自己的精进力去好好的闻思和修行,另一个方面,仅凭自力还不足够,一边思维的时候,一边还要祈祷和麦彭仁波切无二无别的根本上师,如果得到了麦彭仁波切加持和摄受之后,要通达《定解宝灯论》,或者证悟里面的意义,不仅是非常殊胜的,也会迅速的获得加持。我们在学习的时候,需要从方方面面努力。
七个问题当中,如今已经讲到了第六个问题异境何为共所见。这个问题主要是宣讲在平时见闻忆触的所有显现法,到底是怎样一个本性?如果没有学习宗派的人,就会觉得显现法水就是水、山就是山,没有什么其他的改变,而且认为这些东西都是非常稳固的,或者都是有自性的法。如果学了宗派之后,就会觉得这些法变得松动,或者模糊起来了,有了梦幻般的感觉,开始变得不实在了。
如果进一步学习了密宗,就会知道在世俗当中这些法都是幻化一样不成立,通过习气而安立的。在究竟当中,一切万法的本性都是清净的。除了清净的自性之外,没有其他的本体,不清净的本体一丝一毫不存在。我们通过学习第六个问题,可以在相续当中,生起一个非常稳固的定解。一切万法在显现不清净的当下,它的本体都是大清净的。因为我们对殊胜实相的本体要认识和安住,所以学习第六个问题,对我们相续当中产生等净的见解,有着不共的作用。
分说等净无二的第一个科判已经讲完了,今天讲第二个科判。
如果你要把离开空性的显现作为共同所见没有能知。“能知”,就是能知的正量。没有根据的缘故。显现遍于一切六道众生,单单成了一个立宗而已,这是一个没有根据的结论,或者说法而已,根本不会成为一个真实无垢的观点。
若与空性相脱离,现许不能作现基,
此现如何而显现?谓此不偏之显现,
无法想象之缘故,并非成立为现基,
能知正量未见时,说有仅是立宗已。
有些人如果承许和空性脱离的显现许,就是说,和空性脱离的显现可以成为共同所见的话,实际上,我们就说,如果和空性脱离的显现许,不能作为依六道共同所见的现基。显现怎么样能够显现?通过六道众生的习气,各自呈现在他们眼前的这些法怎么显现呢?提了这个问题。“谓此不偏之显现”。他们说这个显现,实际上是不偏于六道众生任何一道,都可以作为共同所见。他们这样回答了之后,“无法想象之缘故”,这种不偏的显现是没有办法想象的。所以说,这样一种显现,并不能成为真正的现基。
在能知的正量没见到,或者没显现出来的时候,如果说有一个不是空性的显现作为共同所见,单单是一种立宗而已。也就是说,这种观点找不到任何能立的根据,没有能证的正量。因此没办法安立为合理的观点。这个地方讲,和空性相脱离的现许不能够作为现基。从一个角度来讲,任何一个法都是不离开空性的。虽然众生在执著的时候,认为有一个离开空性的显现,一般的凡夫人不知道空性的概念,在他们的想法当中,这些法都是实有存在的。有些学过宗派的人,通过宗派的遍计,也认为有一个离开空性的显现,从实际情况来讲,不管你怎么执著,即便是你正在执著这个法不是空性的,就在执著的当下,它也空性的。这个念头本身都是和空性双运的,没有离开空性单独有一个显现。通过分析,任何一个法都是现空无二的。
从这个角度来讲,没有任何一个法可以从空性当中单独脱离,成为一个不空的显现。既然根本没有离开空性的法,又有什么法能够作为共同现基呢?如果你们说和空性相脱离的显现能够作为现基,我们分析的时候,从最实际的情况来看,这样的法根本不存在。
第一个,没有一个法能够离开空性单独存在。第二个,既然没有离开空性单独存在的法,也办法进一步的安立,把它作为一个共同所见的现基了。此处的我们没有从这个法不能够显现的角度破斥。而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是第二步,退一万步说一个不是空性的法,按着你的观点说它有,可以作为现基,但是和空性相脱离的现许,就是这种显现法不能作为显现的基。没办法作为一切万法共同所见的基。
如果有的话,“此现如何而显现”?不是空性的法,如何在六道众生面前显现出来?第一个,他要成为共同所见。第二个,他是一个不空的显现。第三个,如果要把六道众生的任何一道所见作为共同所见,更加没办法想象了。到底怎么样呈现在六道众生的面前呢?
对方回答说,“不偏之显现”。意思是说,这个显现不偏于六道众生的任何一方,所以可以作为共同所见。后面我们就说,“无法想象之缘故”。这样的法根本无法想象,无法想象的意思是说根本无法存在。怎么样想这个法,都不可能作为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
此处以水为例,水是人道众生面前所显现的法。第一个,它是通过人的不共的习气显现出来的。第二个,它是不空的,因为它是离开空性单独呈现的,所以是一个不空的法。第三个,不空的水要成为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三个条件放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说这样的水要成为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实在是无法想象。为什么没法想象?因为在六道众生在看一碗水的时候,只有人把水看为水,而饿鬼看为脓血、天人看为甘露等等。六道众生看水的时候,出现了六道不同的景象了。
第一,水是人道所见;第二,它是实有的,不是空性的。不是空性的就无法观待了,也根本没办法转变了。如果它是无自性的,可以有一个观察的地方;如果它是一个完全实有的,离开了空性之外实实在在的水,就是无法转变的,无法转变的水又就成了人道众生的所见。第三,这是六道众生都见到的共同所见的基,就是完全无法想象的。这样的法哪里去找?怎么样想都没办法想通,也没办法安立,这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并不是说法性不可思议,而是说在世俗谛当中,观现世量面前,你要把这样的法作为一个共同所见的基,的确是无法想象的,无论如何也是安立不了的。
我们通过前面的三个特征观察下来的时候,无法成立为一个真正的现基。平时我们也讲过,如果要分析一个问题有很多前提,如果把这些前提了知清楚之后,观察问题的时候,比较容易趋入到问题的本身。此处以水为例,第一,是观待人的习气的水。第二,它是一个不空的水,不能转变的水。第三,它要成为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而且是一个不偏的显现。它不偏于任何一个众生,六道众生都能够见到这个共同所见的基,这是完全没办法安立的。我们说,若与空性相脱离,现许不能作现基。单单的一个显现许是完全没有办法作为现基的,原因从这方面分析的时候就可以了知了,因此它没办法成为一个真正的六道众生共同所见的基。
“能知正量未见时,说有仅是立宗已”,如果你说离开空性的一个单独的显现可以作为现基,我们说,这个作为现基,不偏于六道众生的显现法有没有证量?有没有能证的量呢?现量是无法成立的。因为在六道众生面前,他们看到的都是偏于自方的显现。人偏于自方,见到了水,饿鬼偏于自方,见到了脓血等等,从现量的角度来讲,没办法真实安立这个法,或者说,从六道众生自己的现量来讲,没办法安立。
还有一个问题,从佛菩萨的现量,在他们的面前能不能看到一个和空性脱离的显现法?第一它成立了,第二也能成为六道众生的所见。在佛菩萨的现量当中,根本无法显现不空的实实在在的法存在。从现量的角度来讲,是根本无法安立的。如果现量不能安立,比量能不能安立呢?我们说通过道理从根本上观察,可以通过离一多因、缘起因,对于这个不空的显现做详尽的分析,首先通过比量从源头上分析不空的显现法,本身都无法存在。然后你要把它作为一个共同所见基,更加无法存在。从比量的角度,这是无法安立的。一个不空的显现能够作为共同所见的现基,也是无法安立的。
而且除了从根源上,去破掉实有的法之外,实际上在六道众生见这碗水的时候,我们从讲六个问题开始,都是用很多理证、比量来分析的,实际上不偏于任何一方的显现,根本无法成立。从破所见为潮湿开始,实际上都没办法通过比量成立一个不偏于六道真实显现的共同所见。
通过佛菩萨的教量能不能安立呢?也无法安立。因为在经论当中,也没有办法安立一个真实不空的法,在经论当中根本没有见到一个真实不空的法存在。因此通过教量也无法安立一个离开空性的法,可以作为共同所见的基。如果现量不存在,比量、教量都没有。能知的正量一个都没有办法真实安立的时候,说有仅是立宗。有一个离开空性的法存在,作为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的基,完全成了一个立宗而已。没有办法把显现安立成一个六道众生所见,根本无能知故。
此处不单单是说,和空性脱离的显现不能作为现基,实际上任何一个法都没有办法离开空性之外单独有一个承许的,即便是我们认为最高深的如来藏、法性,也一定是和空性双运的,本性还是空性的。不管是最低劣的法,还是最高尚的法,实际上任何一个法通过缘起、法性力,都是空性双运,没有任何一个法和空性脱离了。我们在学中观的时候,实际上就是要抉择一切万法都是无自性,这就是实相。以前没有了知法的时候,称之为无明,通过抉择,把执著万法实有的无明打破之后,叫做实相的正见。如果找到了实相正见之后,下一步就要进行修持,在修六度万行等其他方便的时候,也不是和智慧脱离的。第二步是方便智慧双运修持,智慧就是空性。抉择见的时候现空无二,任何修行都要强调和智慧结合,智慧不能离开方便,方便也不能够离开智慧。
因此我们在修行的时候,一方面要学法,好好抉择,一方面对于祈祷、念诵等其他的福德资粮,都要非常重视。和重视空性一样重视这些方便资粮。人的根性不一样,有些人喜欢方便,对于布施、持戒等方面非常有兴趣,对于空性方面感觉没办法入手;有些人对于空性非常能够相应,对于福德稍微有所欠缺。为了让我们能够修的究竟,必须要方便智慧双运而修持。
因圆满之后,法身和色身双运的果才能得到。这方面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修学正法的任何时候,如果和正见相应,都必须要和空性无二无别的方式进行安立,才是一个清净的正道,否则不是清净的正道。离开了显现的空性,不是一个清净的正道;离开了空性的显现,也不是清净的正道。在《般若摄颂》当中,也在很多地方给我们讲解修的时候,必须和空性双运去修持,而且修空性的时候,不能够脱离福德,像布施、持戒、信心等等都不能脱离,这种道理讲的非常多。
学过中观的人,应该把正见牢牢的树立在自己心中,不能学的时候,觉得一切万法都是现空无二的。一旦开始修行,或者遇到事情的时候,就会偏于显现的方面,这就说明了真正空性的正见,还没有在自己的相续当中,通过扎根的方式树立起来。平时我们学空性的时候,觉得一切万法都是现空无二的,没什么不能通达的,似乎自己已经掌握了真理,遇到事情的时候,往往就偏于显现的一方,真正能够偏于空性的一方很少。
我们前面批判了很多,比如不是正道、不了义,但是偏于空性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会生起强大的烦恼,也可以作为大空性的一个本基。对于一般的人来讲,虽然平时我们学的是应承派、双运空性,但是一旦遇到对境的时候,我们的想法自然而然就会偏于显现了,认为显现就存在,自己还是自然而然地去执著它,开始产生很多的烦恼。对于空性虽然道理上了知了,但是修行还没有跟上,还需要在正见的基础上找时间去磨练、串习,否则如果我们纯粹的把时间放在抉择见上面,虽然见抉择得很圆满了,但是你的实修之路一步都跨不出去,实际上对我们的修行来讲,还没有很大的帮助。因此我们在抉择见的同时,应该尽量找时间体会,开始去修持单空等空性。我们的见解和修行不能完全脱节。如果脱节了之后,内心没有空性的感受,遇到对境的时候,马上就会偏于有边,有时候就是偏于实执当中的贪嗔痴,相续当中善习气、空性的习气很弱,一旦面对对境的时候,还是一个凡夫人。
癸二(显现偏于一方亦有过)分二:一、显现应成堪忍之法;二、各自所现皆不合理。
显现偏于一方亦有过,就是还有其他的过失意思。前面第一个方面讲到因为没有能知,所以说它单单是立宗;第二方面讲到显现偏于一方,分了两个科判,一是有显现法成为堪忍的法的过失,二是各自所现皆不合理的过失。
子一、显现应成堪忍之法:
所现如若偏一方,除此他法不能现,
乃是不空显现故,成堪胜义理观察。
这里讲了两个过失,合二为一也可以,单单是讲到了应成堪忍也可以,分开来讲有两个过失也可以。
“所现如若偏一方,除此他法不能现”,这可以单独作为一个过失,也可以和下面的合起来。首先是单独分开讲,所现如若偏一方,“所现”是共同所见,共同所见的法如果偏于一方。比如说水作为共同所见,这个共同所见又偏在了人的一方。为什么呢?因为只有人才能见到这碗水,而且这碗水前面分析过,这碗水是不空的水,它又是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从这方面安立的时候,如果水已经偏在了人的一方,除了人之外,其他五道众生都没有见到。“除此他法不能现”,除了水之外,其他的法都不能够显现。共同所见如果已经偏到了水,第一个,首先确定下来,它是一碗水;第二个,它是实有的,不能转变的;第三个,它是共同所见。从这个角度来讲。所谓的共同所见只能够显现水。“除此”,除了这碗水之外,“他法不能现”。其他的饿鬼面前的脓血、天人面前的甘露等等都不能显现了。
这方面是不是成立呢?无法成立。因为六道众生在见这碗水的时候,已经在他面前呈现出了脓血和甘露了。从这方面讲的时候,偏于一方不空的水,不能作为共同所见。当这样的说法和现实情况成了相违的时候,就只能说明你安立的观点不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就知道了,不空的、偏于人的水,没办法作为真正的共同所见。如果成为共同所见的话,就有了除此他法不能现的过失。
“乃是不空显现故,成堪胜义理观察”,因为是脱离了空性的显现,所以这碗水是一个不空的显现。如果这碗水是不空的显现,就有“成堪胜义理观察”的过失。“堪”,是堪忍的意思。这碗水就成了堪忍胜义正理观察。通过胜义理论,比如抉择胜义谛的离一多因、缘起因、破四句生因等等五大因或者四大因。运用胜义理论对这碗水进行观察的时候,这碗水能够经得起胜义正理观察,这就是堪忍观察的意思,就是经得起观察。
这碗水怎么样通过胜义理论观察的时候,还是不空的。为什么?因为它已经是离开了空性的显现。通过胜义的理论怎么观察,它还是一个不空的显现。,这就成了《入中论》当中讲的给自续派发了三大太过。其中有个太过就是世俗的名言应该经得起胜义观察。这方面是完全没办法安立的。我们学过胜义理论,就可以知道,不管是通过离一多因、缘起因等等,任何一个法通过胜义观察没有一个不是空性的,没有那个法真正经得起胜义观察。
水是不是缘起的?肯定是缘起的。或者你见这碗水是不是缘起的?肯定是缘起的。水本身是一个缘起,或者你见水,就是一个缘起的现相。既然是缘起的现相,那就不可能是实实在在的法。如果是实有的法,就一个自在的法。自在的法不需要观待任何因缘,独立自主就可以生起来。不需要任何因缘,独立自主能够生起来的水在哪里呢?根本没办法找到。
或者人在见这碗水的时候,是不是缘起?当然是一个缘起。因为存在能见所见的缘故,如果缺少了水,也没办法安立见这碗水。如果有水,缺少能见的眼根,也没有办法见这碗水。你见这碗水是水,本身也是缘起,说明它不自在,它不是能够独立自主能够存在的,就是一个空性的法。
我们观察的时候,也可以得到不能堪忍的胜义观察,如果通过离一多因观察的时候,把这碗水逐渐分析到微尘,再通过观察,分析到空性的时候。也能够说明它本来就是空性的法,不可能是一个单独的实有法,这是无法安立的。如果说一个法最后堪忍胜义观察了,不是说这个法真正堪忍胜义观察,而是你的观点出了大问题。在整个中观的内部,没有一个法能够真正经得起胜义观察。最后如果你在安立宗派的时候,安立了一个完全不空的显现,而且是堪忍胜义观察的显现。绝对不符合于《中论》《入中论》等等中观般若体系当中所有的含义。,只能说明你的观点绝对是不符合道理的。
然后是合起来讲,成为一个过失。所现如若偏一方,除此他法不能现,这个法不观待于六道众生,就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法。这种显现就是不空的显现。把乃是不空显现故,承接前面的除此他法不能现。因为是一个不空显现的缘故,就成了堪忍胜义观察。这方面可以综合在一个过失当中,也可以分成两个。
子二、各自所现皆不合理:
如果这是一个真正离开了空性的显现法,各自所现都是不合理的。任何一个法都不能作为共同所见。
无论水脓甘露等,三者为何均相违,
倘若彼水乃为脓,则如何能现见水?
倘若非脓乃是水,为何现见脓等法?
若言饿鬼前现水,成许无有脓显现。
“各自所现皆不合理”,意思是说无论是人见了水、饿鬼见到脓、天人见到甘露等等,“三者为何均相违”,把三个法的任何一法作为共同所见都是相违的。打比喻讲,“倘若彼水乃为脓”,假如人见到了水,如果共同所见是脓,为什么在人面前可以现见水?“倘若非脓乃是水”,如果水的现基不是脓而是水,“为何现见脓等法”,为什么饿鬼等会现见脓等法?因为共同所见是水的缘故,所以不能显现脓等法。“若言饿鬼前现水”,如果说饿鬼前面显现的不是脓而是水,“成许无有脓显现”,应该成了在饿鬼面前根本没有脓的显现。这方面也是相违的。因为饿鬼恰恰是见到脓,根本没有见到水,所以把三者当中的任何一者作为共同所见都不合理。
此处以水脓甘露三个法为例来进行观察,无论是水脓甘露,在观现世量当中,或者在你们这个地方,离开了空性的显现的前提之下。水是离开了空性的显现,脓、甘露也是离开空性的显现。任何一个法作为共同所见基都相违。怎么相违呢?和其他的所见都是矛盾的,根本见不到这个法。三者为何均相违?不管哪个是共同所见,都是矛盾的。
下面就是以水和脓为例子进行分析,甘露类推就知道了。第一,倘若彼水乃为脓,水乃为脓,如果共同所见的基是脓,此处是把脓作为共同所见基,前面讲的几个前提都是不能忘记的。第一个前提,以脓作为共同所见,这方面就确定它是脓;第二个前提,脓是离开了空性的脓,不是和空性双运的,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脓;第三个前提,它要作为人、天和饿鬼的共同所见。安立的时候,如果彼水的共同所见是脓,人怎么能够见为水?脓已经完全固定了,就是一个不空的实有显现。人去看的时候,只能够显现脓,根本没办法见到水。因为这是一个共同所见的缘故,而且是一个不空的显现,所以人也只能够见到脓,根本无法见到水,这就和人的所见相违了。
第二,倘若非脓乃是水。如果觉得人见不到水的缘故,共同所见的基应该不是脓,所见基应该是水。倘若非脓乃是水,如果共同所见不是脓,而是水的话,也是不符合于饿鬼的显现。为何现见脓等法?如果共同所见一碗水,然后是一个不空的水,这样的话,人固然是见到了水了,但是饿鬼就见不到脓了。为什么?因为共同所见是水的缘故,所以见不到。为什么这种共同所见,不空的水在饿鬼面前呈现的当下,饿鬼会现见脓等法?天人为什么会现见甘露?应该没有其他显现才对。如果共同所见是一个不空的水,饿鬼也只能见到水,根本见不到脓,但是他走近这碗水的时候,面前实实在在就显现了一碗脓血。这就说明如果共同所见是一个不空的水,没办法现见脓等法。
第三,若言饿鬼前现水,成许无有脓显现。分析这个过失的时候,如果饿鬼面前显现的是脓,就和他们的观点不一致。因为前面安立的观点共同所见就是水。按理说应该见水,但是饿鬼见到了脓。看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改口说,若言饿鬼前现水,如果说饿鬼前显现的根本不是脓,而是显现了水,成许无有脓显现。饿鬼面前根本就没有脓的显现,应该现见水。如果是现见水,实际上就和饿鬼的所见完全成了矛盾。如果在饿鬼面前真正能够现见为水的话,说明他能够找到这碗水,然后也能够通过水去解渴。饿鬼面前没办法显现水,尤其是外障饿鬼见不到水,只能见到脓的缘故,所以到处奔波。找到一碗水是脓,找到一条河也是脓。如果饿鬼前面就是显现为水,就和饿鬼为了找水到处奔波的的情况完全相违了。因此没办法把不偏于六道的任何一个法作为共同所见,这是无法安立的。
不管是人、饿鬼,还是天人,他们所见的水、脓、甘露,任何一个法如果是不空的显现,都没有办法成立共同所见的基。我们讲这些颂词,翻来覆去的破斥这些观点的核心是什么?就是为了打破单单是一个空的显现、单单是一个现的显现。把这些问题通过甚深的正理观察之后,能够让我们从内心深处引发一个正见。的确不能够承许唯空无现,或者唯现无空的观点,否则就会有这样或那样很深的过失。如果我们把这些问题,在内心当中,引发了共鸣之后,或者真正通达了之后,我们在抉择正见的时候,绝对不会偏于显现,或者空的两部分,肯定会像第五个问题所讲的一样,二谛在何时都是双运的,没办法分别的,这样的正见就可以引出来。
癸三、结彼之义:
因除自前显现外,无有另外所见基,
若有则成异体故,一物非他如柱瓶。
这是把这个问题做一个总结。前面说水、脓、甘露都没有办法作为一个共同所见基。既然六道众生所见到的六种法中的任何一个法,内部都没有办法作为一个共同所见基,是不是在六道众生所见之外,有一个单独的所见基?我们分析的时候,实际上是根本没有的。通过分析在共同所见之外,没有一个所见基来安立结尾。
为什么不会出现呢?“因除自前显现外,无有另外所见基”,因为除了六道众生在各自面前,呈现的水、脓血、甘露等等法之外,根本没有另外一个所谓的所见基。“若有则成异体故”,如果在自己的显现之外,还有一个另外的所见基,这个所见的基和他的所见,就会变成异体。“一物非他如柱瓶”,一个法不是其他法见基的缘故,“如柱瓶”,柱子和瓶子是单独分开的。我们不能说柱子可以成为瓶子的见基。
除了六道众生见到的法之外,单独的一个共同所见基是永远无法安立的。如果有就变成他体了,离开了自己的显现法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所见基。这个共同所见基和自己所见的法一定会成为他体。成了他体之后,怎么样成为共同所见呢?你没见到这个法。打比喻讲,就是一物非他,一个法不是其他的法,如柱瓶一样,柱子不是瓶子,瓶子不是柱子。柱子不能成为瓶子的共同所见基,瓶子也不能成为柱子的共同所见基,同样离开了各自的显现法之外,也是根本无法找到另外一个共同所见基的。
我们可能会想,自宗安立的明分,难道不是说离开了六道众生所见之外的单独所见基吗?为什么可以安立单独明分的本基?如来藏的光明并不是真实的离开了水、脓血之外的共同所见,和这些不是他体的,这个问题我们前面分析过了。光明如来藏,看起来似乎不是水也不是脓血,好像是除了脓水甘露之外的一个共同所见。从一个角度来讲,似乎会产生这样的感觉,这是一个光明实相,那是一个世俗的法。在众生面前显现的就是脓水甘露,没有见到的光明分,实际上众生所见到的水、脓、甘露,恰恰是明分的变相。
在缘明分的时候,因为相续当中有内外因缘的缘故,没有见到它的本相,而见到了它的变相。就像在见绳子的时候,通过黄昏的障碍,以及内心当中,对蛇的恐怖等各种因缘。在黄昏看到这条绳子的时候,就把绳子看为蛇。实际上除了蛇之外,有没有单独的一个所谓的绳子?除了这条蛇之外,没有单独的绳子。你就是把绳子错看为蛇了,除了这条蛇之外,没有绳子。除了黄海螺之外,没有白海螺,除了水、脓、甘露显现之外,没有一个所谓的单独明分。自宗在安立这个问题的时候,没有丝毫的过失。没有如来藏光明和水、脓是他体的问题,自宗安立的时候,都是非常合理的。
这样安立的时候,如果说除了自前不空的显现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不空显现的基,就应该成为他体,真正成了柱瓶关系,而不是蛇和绳的关系。柱子是实有的,瓶子也是实有的,还说瓶子成了柱子的基,瓶子是柱子的共同所见境,这方面无法安立。因此离开了自己面前的显现之外,也没办法单独的安立一个所谓的共同所见。
“宣说双运净等无二无别”,在遮破了这些不合理的观点之后,要安立真正的双运净等无二无别的观点,就是从基道果三方面讲的。分为三个科判,第一是宣说实相现空双运之基;第二是实相现相不同之各种道,抉择了本基之后,要趣入到究竟果之间的道。道有实相现相的不同,还没有完全统一;第三是证悟此理与否功过之果,你证悟了果的功德,还没有证悟的过患,像这样进行安立它的果。
有时候把胜义当中抉择大平等叫做法性界,把世俗中建立大清净叫做有法界。然后,把大平等大清净的双运叫做无二界。在《幻化网》中有这样不同的安立。讲空性、平等部分叫做法性见。自宗宁玛派的三大见到底是怎么安立的?也就是说抉择大平等叫法性见,抉择大清净叫有法见,抉择二者双运平等就叫做无二见。
壬一、胜义中说为大平等:
是故现空相圆融,抑或实空显现许,
无偏双运一味中,诸法本来平等故,
于平等性大圆满,成立之义已抉择。
通过前面已经把偏于空性和显现的两个法已经遮破了。然后我们承接前文说,“是故现空相圆融”,所以说,现空一定是圆融的。“抑或实空显现许”,或者说,“实空”,一切万法在空性的当下,是有无离无合的显现的,叫实空显现。这和现空圆融是一回事。“无偏双运一味中”,在不偏于现也不偏于空的现空双运的一味当中,一切万法本来是平等的。
“于平等性大圆满,成立之义已抉择”,对于平等性,在大圆满当中已经完全成立了。在大圆满当中,通过非常殊胜的窍诀方式,成立了一切万法是大圆满。或者对于平等性大圆满成立之义,前面已经抉择过了。
在中观宗当中,讲一切万法在胜义当中,从空性的角度而言是平等的。一切万法的有法,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显现,但是空性完全平等。从显现法方面来说,这是柱子那是瓶子,在空性方面没有差别,实际上在空性当中完全都是一味的。为了让我们了知,暂时抉择的时候,可以说这是柱子的空性、瓶子的空性,实际上柱子的空性、瓶子的空性完全都是平等的。如果我们想要真正地初步了知,一切万法都是大平等的话,可以通过学习中观,从空性的角度,可以知道在空性当中完全都是平等的。
虽然中观讲的时候说,一切的显现法在世俗谛当中有差别,但是在在空性当中这些法是属于平等的,有这种讲解方式,所以说,现空圆融、实空显现,在不离空性的时候,有无离无合的显现等等,这些方面都有。在不偏现不偏空的双运一味当中,诸法本来都是平等的。就像前面所讲的一样,在空性当中,一切万法都是平等的。除了在空性当中平等之外,世俗谛当中的法是不是平等的?如果我们从第一步观察的时候,世俗当中的法有差别。佛就是佛,众生就是众生,差别是非常大的,只是在法性当中是平等。这个方面,就是把平等放在了胜义当中。如果从大圆满、密乘殊胜了义的角度来讲,连世俗的法都是平等的。这些法不单单在胜义空分当中是平等的,而且在世俗的显现法当中,仍然是平等的。只不过我们相续当中,对这个法的执著很深。觉得佛一定高高在上的,众生是很低劣的,有高低贤劣的差别,还有很多一多、自他的差别。
如果证悟了胜义谛空性之后,对于世俗谛的法,也能知道完全都是平等的法。证悟了之后,这些法不单单在胜义空性当中平等,而且在世俗当中也平等,这样就会显现一多无碍、广狭无碍的很多境界。,一就是多,多就是一,大就是小,小就是大。一个苹果可以放在桌子上,反过来一个桌子也是可以放在苹果上面;一个须弥山能够容纳一粒芥子,反过来讲,芥子也能够容纳须弥山。当我们在脑海当中,已经确定这是不可能的。这么大一个须弥山怎么可能放在一个芥子当中?除非缩小再缩小,但是这就不是真正的平等。如果单独的芥子放在须弥山上,不会加任何简别,直接放上去就可以了,但是须弥山要容入纳芥子当中,必须要缩小才能放进去,这方面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平等。真正的平等就是说,芥子能够放在须弥山上,反过来讲,须弥山完全也可以放在芥子里面,芥子完全可以容纳一个须弥山。
为什么?因为万法当中大小是平等的。如果只是大能容小,小不能容大的话,就不是平等了。为什么?如果大能容小,小也能容大的时候,才是平等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大和小本来就没有一个实实在在决定一定是大,或者一定是小,这是众生的分别实执固定下来的。我们已经习惯了,实际上在法性当中不存在一和多、大和小、此和彼的问题。如果真正彻底圆满证悟了大空性之后,世俗当中一切法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差别。佛和众生、轮回和涅槃的差别也好,能取所取的差别也好,所有的差别都没有了,都是平等的。
真正讲平等性的时候,中观宗从空性方面讲,其他方面从世俗当中也是平等的,究竟来讲,一切万法都是平等的,在大圆满当中就有成立的依据,已经做了非常殊胜的抉择。这方面前面的略说,还有大圆满的续部和修法当中,对于这个问题讲了很多。
这个科判当中,要抉择双运境等无二,首先是在胜义当中,抉择了大平等的意义,然后在世俗谛当中,建立一个大清净。实际上大平等和大清净是一样的,大平等没有离开大清净,大清净也没有离开大平等。一个是胜义当中说大平等,一个是世俗当中建立大清净。如果我们知道大平等和大清净是一味的,再返回头看胜义谛和世俗谛也是平等无二的。讲的时候,胜义当中大平等,世俗当中大清净,好像有两个法一样,但大清净和大平等是一味的,胜义谛和世俗谛也是一味的。最终来讲,根本不存在胜义和世俗之间的差别。
今天我们就讲到这个地方。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